县(市、区)招考机构将符合照顾录取条件考生信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http://sfyz.hljea.org.cn:7003)“高考报名管理”中的“照顾政策申请”功能进行上报,各市(行署)招考机构审核无误后上报省招考院。
县(市、区)招考机构将符合照顾录取条件考生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证明信原件和《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原件装入考生档案袋。县(市、区)民宗委将复审合格考生的《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交报名确认地招考机构建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申报照顾政策合格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交报名确认地招考机构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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