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选择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至21日。
(三)考试类别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其中,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开设有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和书法类等六个专业类别,各类别所对应的招生专业详见《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附件1)。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这六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生参加省级统考和校考以后,经审查不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其参加省级统考和校考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将被取消。受报考本科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参加在我省本科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其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将不作为本科批学校投档的依据。
(四)报名办法
1.填报专业考试类别。在高考报名期间,考生登录省考试局网站,进入高考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界面后,在报考“科类”选项中选择“艺术类”,并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书法类以及校考选项中选择一项。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校考的专业类别在我省统考开设范围内的,应该根据本人拟报考校考的专业,选择相应统考考试专业类别;如果校考的专业类别我省统考未开设的,考生可以在该界面选择校考选项。
2.填报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艺术类考生在选择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时,应在提供的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备选科目中自选3个。
3.选择备考曲目和乐器。声乐类考生在《2021年海南省普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的说明》(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艺术统考说明》)规定的《演唱作品曲目库》中自选3首歌曲,并在报名系统内的“备考曲目”栏目里勾选相应的曲目,考试时现场在备考的曲目中随机抽取其中1首歌曲进行演唱。
器乐类考生,如使用的乐器在《艺术统考说明》规定的《器乐演奏曲目库》中,则须在《器乐演奏曲目库》中选2首曲目,在报名系统内的“乐器”栏目勾选自己使用的乐器,并在“备考曲目”栏目里勾选相应的曲目;如使用的乐器不在《艺术统考说明》规定的《器乐演奏曲目库》中,则在报名系统内的“乐器”栏目勾选“其他乐器”,输入自己使用的乐器名称,并在“备考曲目”栏目里填写2首备考曲目名称(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广东音乐家协会、上海音乐学院考级教材四级(含四级)以上作品方可作为备考曲目)。考试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中1首曲目进行演奏。考生背谱演奏。
4.网上缴费。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须缴纳艺术专业考试费(每人160元);仅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不须缴纳省级统考考试费。报名费的缴纳均在网上进行,缴费时间截至2021年12月 日17:30,逾期未缴费的,不予安排考试。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网上选报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或未在网上缴纳艺术专业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省级统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