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现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在相关省(区、市)所确定的实施区域内,面向全国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五项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
5.勤奋励志,成绩优秀。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见附件)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报名网址: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25日
2.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申请表。
3.网上填写报名申请表的温馨提示:
(1)“报考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
(2)个人陈述(800字以内):内容包含自我认识,家庭经济情况,自身特长,未来发展规划,选择四川大学的理由等,并由本人签字;
(3)提供能证明自身综合素质及能力的高中阶段有效证明材料;
(4)考生须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
4.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报名申请表(色彩不限),用A4纸打印,由学籍所在中学签字审核,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的报名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上传的申请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无需再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四、选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招生简章》的报名条件,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其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基础上,对报名考生的户籍、学籍及报名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确定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2.综合考评:我校将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考评,并最终确定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3.结果查询:我校将于6月30日前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请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相关结果。
4.信息公示:我校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信息分别在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五、录取办法
1.分省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的生源分布、意向性专业志愿填报以及我校在该省普通类专业投放等情况综合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通过“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及专业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2.高考志愿填报的要求
入选资格考生须按所在省(区、市)的高考志愿填报的相关规定及志愿批次填报我校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高考志愿,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高考录取分数的要求及专业录取原则
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投档到我校且高考体检合格者,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分科类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4.江苏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5.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六、监督机制及举报渠道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招生工作在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实施,我校监察处监督。监督举报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s@scu.edu.cn(招生办公室)
jiwei@scu.edu.cn(监察处)
2.投诉电话:028-85405563
028-85404020
3.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监察处
邮 编:610065
七、其他
1.三级信息公开网址: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scu.edu.cn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开网址见其官方网站。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八、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九、严正声明: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代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事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地址:
(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 号 邮编: 610065
(华西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 号 邮编: 610041
(江安校区)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 邮编: 610207
招生咨询电话:028-86080605 、 028-86081605
招生咨询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行政楼227室
招生咨询邮箱: zs@scu.edu.cn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scu.edu.cn
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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