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获悉,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等11个单位被批准为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创新项目立项单位。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批准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创新项目立项单位的通知》,批准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1个单位为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创新项目立项单位。
该项目旨在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适应现代化疾控体系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
据悉,立项单位将聚焦“改革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应用型公共卫生博士人才培养”、“面向行业开展培训”等重点任务,与属地或片区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签订有效合作协议,推动形成医教协同育人机制,带动提升我国公共卫生研究生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