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0655)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自1940年建校以来,坚守“志于道、游于艺”的校训,遵循“为民、致远、有容、出新”的办学理念,以出人才、出作品倍受赞誉。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培养德艺双馨的高素质、创新性、实践型艺术人才,以完备的美术教育体系、活跃的学术氛围、卓越的艺术成就、优美的校园环境享誉海内外,是我国培养美术高级人才的摇篮。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③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④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对应类别省统考,且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分省划定的成绩要求方可报名参加考试(未组织省统考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④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⑤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专业、学制、计划、收费标准
(一)大学城校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邮政编码:401331)
(二)黄桷坪校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108号邮政编码:400053)
注: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下达的为准;②住宿费每人1200元/年(四人间);③各专业(方向)介绍,请登陆四川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三、普通类专业(工业设计、艺术教育、建筑学、风景园林)报考要求
考生不限于艺术考生,无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在2021年高考后,志愿填报我校即可,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理论类专业(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报考要求
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理论类专业将不再组织专业校考。理论类专业限艺术考生报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或书法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术理论类专业统考要求以各省份最终确定的专业考核要求为准。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1年高考后,志愿填报我校即可,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五、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考试报考要求
(一)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仅限艺术考生报考。报考我校造型类和设计类的考生,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的艺术统考,且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分省划定的成绩要求,并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类别的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考我校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书法类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是否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艺术统考或是否要求统考合格按各省份规定执行。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中选择其中一类报考,不可兼报。每个类别报名考试费为220元/人。
(三)考点设置、报名办法、考试安排等事项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处官网。
(四)考试科目、范围、时长、画幅和用具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大纲》,学校保留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五)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诚信考试。如发现违纪舞弊行为,学校将按《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并通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对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条款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