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考试院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含春季、夏季)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并在区、市招考办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体检工作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提出体检意见,供考生在选报院校(专业)时参考。
为帮助考生顺利完成体检,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2021年3月25日至4月15日之间,考生按照高考报名所在区、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二、高考体检的标准和要求
考生体检的依据包括: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19]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21〕22号)等文件。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高考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明确了录取受限专业,对不宜就读专业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便于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录取。
体检医院由各区、市招考办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商议确定,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区、市招考办确定并公布,考生必须在本区、市规定的时间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非指定的体检医院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三、高考体检的主要程序
各区、市招考办制订体检日程安排---
各报名点组织考生参加体检---
体检医生按体检项目和操作规程对考生进行体检---
主检医师做出总检结论---
体检医院负责将体检表汇总后交考生所在报名点---
各报名点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复查,检查是否有漏填、漏检或体检结论不明确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各区市招考办安排人员将体检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因特殊原因未得到体检结果的考生要主动向所在学校或区市招考办查询落实体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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