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孩子进行管理教育,是严加管教呢,还是要大胆放手呢?这在家长当中是有不同的看法,并且各自都有自己的见解。
该“严管”还是该“放手”?
认为应该严加管教、不能放手的家长说:“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尤其是对小孩子,必须事事严加管教,不能有丝毫的放松!”有的还说,放松了就会“登着鼻子上脸”。
认为应该大胆放手、不能过多管束的家长则说:“要发展孩子的个性和独立性,必须放手让孩子做自己愿做的事,不能事事管束、限制得太严。事事都管束、限制得太严,不许干这,不许干那,会压制孩子个性和独立性的发展。”
这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家长们说的都有一定的道理。不是吗,小孩子活泼好动,兴趣广泛,但生活经验不足,分辨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比较差,往往误以非为是,以恶为善,以丑为美,把事情给做错了,甚至给家长闯祸。若不严加管教,放任自流,任其为所欲为,时间长了,很可能会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将来再想纠正,那是很难的。不严加管教,确实不成。
可是,也不能事事都要管束,一点儿也不放手。要是事事都管束得紧紧的、严严的,不许做这,不许做那,不让他们亲自去实践,那就等于是把孩子的手脚和头脑给束缚起来了。孩子倒是不会捅漏子、闯祸,但会使孩子呆若木鸡、事事无能,丧失生存的能力,不能适应社会生活。因此,事事都管得太紧太严,也不成。
看来,两个极端都走不通。那么,应当怎么办呢?
无产阶级革命家、原国家主席刘少奇,对这个问题有他独到的见解和做法,值得家长们学习。他曾经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这样说过:
“对于小孩子,一是要‘管’,二是要‘放’。管什么?学习不好,品德不好,没有礼貌……这都要‘管’。什么要‘放’呢?吃苦耐劳的事,经风雨见世面的事,要放手让孩子去干。”
哪些事该“严管”?怎么“严管”?
刘少奇主席在管教自己的孩子时,是怎么做的呢?
先说“管”。
刘主席家的男孩子小时候在寄宿学校读书。学校吃枣窝窝头,他光吃枣,把窝窝头给扔了。刘主席得知后,毫不留情地提出严厉批评。男孩子在学校里,衣服穿脏了不自己洗,而是让学校的阿姨给洗。刘少奇知道了,同样严厉地批评他缺乏劳动观点,并严令他衣服必须自己洗。
有一次,他的女孩子平平跟学校同学一起到飞机场欢迎外宾。迎宾任务结束后,天色已经很晚,又恰好是个星期六,经老师和刘主席的警卫员商量,同意平平搭乘父母的车回家。当平平走到父母面前准备上车时,刘主席说:“你跟老师说‘再见’了吗?”平平立刻跑到老师面前,恭恭敬敬向老师鞠躬说“再见”。当她回到父母面前时,刘主席又问她:“你跟同学们说‘再见’了吗?”平平吐了吐舌头,又返回同学们的队伍前,招手跟同学们说“再见”。这样,三番五次地让平平跟老师、同学道别,直到完全做好,才准许搭车回家。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在中国,电视还是个新鲜东西。有电视机厂将一台电视机样机送到刘主席家试看,孩子们非常喜欢。刘主席发现以后,问明情况,就把所有孩子叫到面前,启发、教育孩子们不能搞特殊化,将电视机送到机关公共食堂,让孩子们和警卫人员、机关工作人员一起看。
哪些事该“放手”?怎么“放手”?
再说“放”。
少奇同志的孩子们小时候,一律都要上幼儿园,不能在家里由阿姨看护。当最小的女儿出生以后,刘主席夫妇非常喜欢,每天下班后都要逗孩子玩。三岁的时候,刘主席提出要送幼儿园。阿姨怕孩子适应不了幼儿园的集体生活,不想送。刘主席说:“要让孩子们从小与别孩子打成一片。”孩子们上学以后,一律都要住在学校,无一例外,以培养孩子们适应集体生活的能力。怕在家里,生活条件比较好,对孩子们的成长不利。
女孩子平平,1965年,她刚十六岁,正在上初中。当时,夫人王光美正在河北的新城县“蹲点”搞“四清”。一天,刘主席要她只身一人到离京二百里的新城县,给妈妈送一封信,并特意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说,不许用小车送她到火车站,不要替她买户车票,一切都要由她独立去做。身边的工作人员怕一个才十六岁的女孩子,没有单独出过远门,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不安全,有点儿担心。刘主席说:“要让孩子经风雨,见世面嘛!”
十六的女儿遵照父亲的要求,买车票、乘车、找到妈妈都一一独立做到了。当她突如其来地出现在远在新城的妈妈面前的时候,人们都惊讶不已。当人们得知这一切都是刘少奇主席亲自安排的时,无不钦佩刘主席这个高明“导演”的意图和良苦用心。
“该管则管,该放则放”要讲究辩证法
刘少奇同志对孩子既不是“管而不放”,也不是“放而不管”。而是“该管则管,该放则放”,是“管”、“放”结合。在
文化学习、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方面,要严加管教;在培
养独立生活和适应环境的能力方面,则要大胆放手让孩子去做。刘少奇主席管教孩子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做法,很值得年轻父母们学习、参考。
刘少奇主席的“对于小孩子,一是要管,一是要放”,这是管教儿童、青少年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具体到学龄前儿童的管教,还要特别注意考虑孩子的年龄特征个个性特征。
孩子年龄越小,“管”和“放”应该掌握有一定的弹性,不是“管”得越严越好,也不是“放”得越多越好,“管”和“放”都应该适可而止,恰倒好处。因为小孩子做事缺乏分寸感,应当容忍孩子的过度行为。
在具体行为中,也要注意“管”、“放”结合,在“管”中有“放”,“放”中有“管”。不能一说“管”,就忽略“放”;一说“放”,就忽略“管”。
小孩子的个性也是不同的。“管”和“放”都要考虑孩子的个性特征。比如,性格活泼、开朗、坚强的孩子,相应地要“管”得严一些;而性格比较内向、柔弱、怯懦的孩子,要“放”得多一些,要因人而异,因人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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