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是一所以高素质舞蹈人才培养、高水平舞蹈理论研究和作品创作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北京舞蹈学校,始建于1954 年,是新中国第一所专业舞蹈学校。1978 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北京舞蹈学院,隶属于文化部,2000 年划转北京市人民政府。学校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唯一一所专门化的舞蹈教育高等学府,也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专业设置全面的舞蹈知名院校,被誉为“舞蹈家摇篮”。
近年来学校不断深化舞蹈教育教学改革,现设有中国古典舞系、中国民族民间舞系、芭蕾舞系、国际标准舞系、音乐剧系、创意学院(含编导系、现代舞系、艺术设计系、影像新媒体中心)、人文学院(含舞蹈学系、艺术传播系、公共基础部)、教育学院,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等教学机构,共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教育体系。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员工近600人,全日制在校生近2300人(本科生1300余人、研究生近200人、附中学生800余人),继续教育学院现有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学生约7000余人,舞蹈考级院每年在海内外培训舞蹈考级师资5万余人,有近50万学生参加舞蹈等级考试。
建校60多年来,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以“遵道崇德,天地人和;文舞相融,德艺双馨”的校训为引领,以“坚持高层次的文化追求、坚持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坚持高水平的普及教育”为工作目标,以引领和推动中国舞蹈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为己任,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重要职能,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舞蹈大学。
学校基本定位:教学研究型舞蹈高等学府,北京市高水平特色大学。
服务定位:立足首都,服务全国,面向国际,服务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舞蹈文化建设。
功能定位:舞蹈人才培养基地,舞蹈学术研究基地,舞蹈作品创作基地,舞蹈文化传承创新基地,舞蹈文化艺术智库。
学科定位:重点发展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理论优势学科建设,积极推进舞台科艺、艺术管理、媒体科技与舞蹈人体科学等相关学科建设,努力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学科体系。
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基础扎实、素质全面、适应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舞蹈文化人才。重点是培养舞蹈表演、编创精英人才和舞蹈教育、研究高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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