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广东工业大学2022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华立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工业大学2022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结合,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1995年由原广东工学院、广东机械学院和华南建设学院(东院)合并组建而成,1958年开办本科教育。六十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与广东崛起共成长,为广东发展作贡献”的办学理念,加强与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推进内涵建设,办学实力、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声誉日益提升。2021年首次跻身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世界高校400强;2022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位列中国大陆高校35-49名;U.S.News2022世界大学工程学排行榜内地排名第38位、世界排名第144位。
广东工业大学的设计学科始于1990年,专业办学有30余年历史。学校于2004年成立艺术设计学院(2016更名为艺术与设计学院),2014年成为世界艺术、设计与媒体院校联盟(Cumulus)成员。艺术与设计学院坚持“艺术与设计融合科技与产业”的办学理念,打造“集成新工科、融贯科产教、常态国际化、服务大湾区”的办学特色,致力于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全球视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设计与艺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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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拟面向有关省份招收国家任务全日制艺术类本科生,具体如下:
一、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拟定计划(最终计划以各省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设计学类、美术学专业:在区分科目类的生源地,只招艺术文或首选历史科目的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三)表演专业:文理兼招(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四)学制四年;
(五)学费(不含书杂费):10000元/年;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1700元不等,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核定为准)。
二、招生专业与各省子科类对照
备注:有意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上表指引报名、参加相应的省统考、校级联考或者我校校考;以上为初定方案,最终招生方案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表演专业校考报名与考试
2022年我校表演专业校考采用网上报名及提交考试材料(电子版个人照片及视频文件)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条件
1.生源省份范围及报名条件:仅限黑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3个省份的考生报名。广东省考生须持有广东省艺术类校考准考证才能报考;黑龙江省和江西省考生的报考条件,按各自省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应认真查阅所在省份报考规定及我校报考条件要求,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请勿报考,否则成绩无效。
2.我校对身高、体重要求如下:
身高:
女:168cm(含)-185cm(含) 男:180cm(含)-199cm(含)体重:
女:不超过62kg(含) 男:不超过85kg(含)
特别说明:有以上不符合要求者,视为不合格,请慎重报考。
(二)考试办法
1.考试分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按考生所在省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2.专业课考试科目:形体目测、台步表演、造型表演,详见附件考试大纲;
3.专业课考试采用网上提交考试材料的方式。
(三)报名及上传考试材料方式
1.报名及上传考试材料的时间及网址
①时间: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月18日
②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③报名及考试材料上传步骤:
注册→登录→选择艺术类(进入报名)→据实填报个人信息→左边菜单选择(志愿管理)→添加志愿→选择填报学校(广东工业大学/校考)→进入我校报名流程→确认符合我校报名条件(身高、体重等)→上传考试材料(视频文件1个、相片4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填报信息(身高、体重、高中毕业中学学校全称)→确认志愿→缴费。
④特别说明:
确认志愿前,考试材料均可修改;一旦确认志愿,考试材料不可修改;确认志愿后,成功缴费,视为报名成功。以上流程均需在系统开放期间(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月18日)完成,逾期视为自动弃考。
2.网上考试材料上传要求
①电子版个人相片:考生无妆束发泳装(女生穿比基尼,男生穿泳裤)相片共4张[头部特写1张,正、侧(左右侧均可)、背全身照片各1张];不允许运用任何美拍功能相机或软件,反映形象、形体真实状况。
②视频文件:在素色背景中拍摄泳装(女生穿比基尼、高跟鞋,男生穿泳裤、赤脚)走秀表演和五连拍时装硬照造型表演。自选表演背景音乐,考试时长不超过两分钟。不允许运用任何美颜视频软件进行后期处理或对身材进行拉伸的视觉处理,一经发现,以舞弊行为处理。
③不按时或不按照要求上传考试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弃考。
3.考试材料快递要求
参加网上报名考试的考生(仅限黑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3个省份的考生),须将上传到报名考试系统的材料,拷贝到U盘内,在标签纸上填写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然后将标签纸粘贴在U盘表面,最后用防水材料包装好U盘。于2022年1月20日之前(含当天,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限顺丰快递或EMS),快递到: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行政楼328室),联系人:邓老师(020-39322681)。
没有或者逾期快递考试材料到我校的考生,视为弃考。
(四)成绩公布
学校实行统一封闭阅卷,并划定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公示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合格证),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布成绩,2022年4月中旬,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sb.gdut.edu.cn)上查询校考成绩。
四、录取
(一)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出档线;认可校考的广东省、江西省、黑龙江省表演专业校考考生必须校考合格,认可省统考省份的考生必须统考合格,认可省联考省份的考生必须联考合格。
2.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条件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设计学类、美术学不招色盲考生。
4.表演专业对考生身高、体重要求如下:
身高:
女:168cm(含)-185cm(含) 男:180cm(含)-199cm(含)体重:
女:不超过62kg(含) 男:不超过85kg(含)
身高、体重不符合要求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与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1.采用省统考(或校级联考)考试方式且按照平行志愿艺术类计划1:1出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分档至各专业。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其它各省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按各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超过1:1出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统考专业和校考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队进行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
如生源所在省对投档录取条件等有最新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五、有关说明
1.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2.表演专业:专业排名按分省独立排名(非全国排名);校考合格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组织校考的各省录取人数的4倍。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进行专业水平复测,复测成绩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其中,2022年我校表演专业校考录取的新生,入学后立即进行专业复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考生高考违纪,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①入学体检时,测得的身高数据与高考体检的身高数据,差值大于2CM的;②入学体检时,测得的身高数据与考生报考我校表演专业时填报的身高数据,差值大于2CM的;③入学专业术科考试复查时,要求考生现场展示台步表演与造型表演,内容须与考生校考时提交给我校的一致,若两者存在较大差距的;④在专业课考试或文化课高考中,出现其他违规或作弊行为的。
4.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发布。
六、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联系电话:020-39322681 020-39322682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行政楼328室
邮政编码:510006
学校网址:www.gdut.edu.cn
招生办邮箱:zsb@gdut.edu.cn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656
第五条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州市增城区广州华立科技园华立路11号;邮政编码:511325
江门校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银湖湾滨海新区崖南围垦区三龙围科苑路;邮政编码:529100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为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综合分排序的省份,按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60%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十三条学校中外学分互认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
第二十四条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各外省招生省份录取规则按各省公布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条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学费、住宿费参看各省专业目录,如有调整,以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官网最新公布为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900920、82900924
传真:020-82900920
电子邮箱:gghlzsb@163.com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https://www.hualixy.edu.cn/zsb/
第三十五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翦俊伟
监督电话:020-32857226,020-82900924
传真:020-82900920
电子邮箱:zsb201413656@163.com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授权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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