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修订) 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努力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性质、校址、组织机构
第四条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批准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校代码:10512,法定代表人:刘建平。
第五条 湖北大学武昌校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阳逻校区(通识教育学院)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平江东路630号;汉口校区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街兴盛大道特1号。湖北大学网址:http://www.hubu.edu.cn。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
第七条 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规模内,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学校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比例确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八条 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专业除外)实行学分制收费,本科生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个部分构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专业实行学年学费。学费标准和收费办法按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九条 普通高考考生(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协作计划等)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其他类型考生按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
第十条 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类)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生专业(类)。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因专业(类)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安排至其他专业(类),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投档成绩相同时,参考同分排位值情况确定考生专业(类)。
第十二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应试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以英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体育学类(含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专业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7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75。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参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湖北大学曼城联合学院)包含: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填报有上述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服从上述专业间调剂。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外的专业。
第十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含: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中外合作办学)、材料化学(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填报有上述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服从上述专业间调剂。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以外的专业。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详见《湖北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十九条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
第二十条 录取的部分专业(类)新生进入通识教育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通识教育培养。
第二十一条 按专业类招生的,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专业分流培养。人才培养创新班入校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遴选。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入学后,可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有关考核后双向选择调换专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40余项,建立起多种形式的学生奖(助)学金奖励资助体系。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并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允许按规定休学、复学或延长基本学制,凡在国家规定的修业期限内获得专业培养方案设计的总学分且结构符合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湖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湖北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湖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湖北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7-88755167。
湖北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
一、招生项目及名额
2022年计划招收田径、足球、武术、乒乓球项目共计30人 ,各项目招生名额如下:
项目(指标) |
小项/位置 |
录取名额范围(人) |
田径(0-5人) |
跑 |
0-3,男女不限 |
跳 |
0-1,男女不限 |
|
投 |
0-1,男女不限 |
|
足球(0-11人) |
前锋、前卫、后卫 |
男0-10 |
守门员 |
男0-1 |
|
武术(0-8人) |
长拳类 |
男0-1、女0-1 |
南拳类 |
男0-1、女0-1 |
|
太极类 |
男0-1、女0-1 |
|
传统类 |
男0-1、女0-1 |
|
乒乓球(0-6人) |
—— |
男0-3、女0-3 |
合计 |
30 |
说明:足球项目统考录取限招湖北省考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22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田径项目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
(二)足球项目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注:不接受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报名。
(三)乒乓球项目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级比赛团体前两名或单项前三名。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级比赛团体前两名或单项前三名。
注:不接受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联赛及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不包含预赛)、全运会的运动员(包括注册、报名和参赛)报名。
(四)武术项目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队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特别提示:
1.报名条件中的比赛范围
全国、国际比赛: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举办的比赛;
(2)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
(3)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或全国各单项协会主办的比赛;
(4)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
省级比赛:
(1)以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
(2)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
(3)各省体育局或各单项协会主办的全省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2.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2022年2月22日。
3.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否则报名无效。考生的运动等级证书授予日期为2022年2月22日前。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于2022年2月23日9:00至2月28日17:00登陆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所填写测试项目须与本人等级证书上测试项目一致。如出现两个或多个级别和小项证书,以最新的项目为准。报名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标注有“文化单招”的专业(项目),文化课高考的考生选择标注有“文化统考”的专业(项目),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确认后不得修改。
2.报考“文化单招”的项目的考生应同时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报名文化考试。报考足球、武术项目、乒乓球的考生需在该平台报名专业测试,报名方法、测试时间以该平台要求为准。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于3月10日前在湖北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测试安排
1.报考我校田径项目的高水平运动队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且在测试前一天进行现场确认。
测试时间:暂定3月下旬(以3月中旬公布的测试须知为准)。
2.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考生身份证、学籍(学历)证明、运动员等级证明、有关竞赛秩序册及成绩册原件,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材料审查通过并办理缴费等相关手续后,领取准考证。收费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
3.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的运动员文化课考试。
五、录取办法
1.我校将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专项测试成绩(足球、武术、乒乓球项目以体育总局科教司举办的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招生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为准)、文化课成绩和我校建队需要,分项目按测试成绩排序确定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名单。
(1)统考录取
①对于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②对于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的考生,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可降至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
(2)单独录取
①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报名时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组,田径项目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足球、武术、乒乓球项目参加全国统一测试。
②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在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将按照专项成绩(分项目)择优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3.凡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的考生,还必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相应要求。
六、监督机制
1.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举报电话:027-88663907,邮箱:jiwei@hubu.edu.cn。
2.合格考生名单以及有关录取结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湖北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凡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1.录取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入校后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专业学习必须在学校统一安排下进行。
2.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生考试,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测试方案并及时在湖北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公告。
3.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湖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对有关工作有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1.湖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7-88755167
QQ:3007322838
电邮:zhsb@hubu.edu.cn
网址:http://zsxx.hubu.edu.cn/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430062
微信公众号:湖北大学、湖北大学本科招生
微信小程序:湖北大学本科招生
2.湖北大学体育学院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88663059-8109
网址:http://tyxy.hu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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