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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21〕325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望城路 165 号(北校区)、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西路 20 号(南校区)。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林业局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 符合毕业条件者, 颁发相应学历证书, 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
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 42 个专业(含专业方向)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 70%的比例申报 2022 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届中职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 2022 年单招总计划为 4200 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组别 |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单招 计划 |
学费 (元/年) |
专业 组一 |
园林学院 |
风景园林设计 |
三年 |
40 |
7500 |
园林学院 |
林业技术 |
三年 |
30 |
3000 |
|
园林学院 |
林业技术(景观园林方向) |
三年 |
20 |
3000 |
|
园林学院 |
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 |
三年 |
30 |
3300 |
|
园林学院 |
园林工程技术 |
三年 |
40 |
7500 |
|
园林学院 |
园林技术 |
三年 |
200 |
3300 |
|
园林学院 |
园林技术(花艺环境设计方向) |
三年 |
60 |
3300 |
|
生物工程学院 |
宠物医疗技术 |
三年 |
150 |
3000 |
|
生物工程学院 |
宠物养护与驯导 |
三年 |
60 |
3000 |
|
生物工程学院 |
畜牧兽医 |
三年 |
180 |
3300 |
|
专业 组二 |
生物工程学院 |
动物药学 |
三年 |
30 |
3000 |
生物工程学院 |
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药品检验方向) |
三年 |
50 |
4600 |
|
生物工程学院 |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 |
三年 |
30 |
3000 |
园林学院 |
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 |
三年 |
30 |
3000 |
|
园林学院 |
经济林培育与利用 |
三年 |
20 |
3000 |
|
园林学院 |
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高星级酒店经营方向) |
三年 |
30 |
3300 |
|
医学院 |
护理 |
三年 |
700 |
5460 |
|
医学院 |
康复治疗技术 |
三年 |
110 |
5460 |
|
医学院 |
口腔医学技术 |
三年 |
60 |
5460 |
|
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三年 |
100 |
5460 |
|
医学院 |
预防医学 |
三年 |
20 |
5460 |
|
医学院 |
助产 |
三年 |
200 |
5460 |
|
医药技术学院 |
生物制药技术 |
三年 |
40 |
5060 |
|
医药技术学院 |
药品生产技术 |
三年 |
20 |
4600 |
|
医药技术学院 |
药学 |
三年 |
180 |
5460 |
|
医药技术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 |
三年 |
180 |
5460 |
|
医药技术学院 |
医学美容技术 |
三年 |
140 |
5460 |
|
医药技术学院 |
中药学 |
三年 |
90 |
5460 |
|
专业 组三 |
生态宜居学院 |
环境工程技术 |
三年 |
45 |
4600 |
生态宜居学院 |
环境工程技术(环境污染防治与控制管理方向) |
三年 |
25 |
4600 |
|
生态宜居学院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40 |
7500 |
|
生态宜居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210 |
4600 |
|
生态宜居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家居方向) |
三年 |
70 |
4600 |
|
生态宜居学院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210 |
7500 |
生态宜居学院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20 |
4600 |
|
生态宜居学院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60 |
4600 |
|
商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270 |
3500 |
|
商学院 |
市场营销 |
三年 |
150 |
3500 |
|
商学院 |
市场营销(新媒体营销方向) |
三年 |
60 |
3500 |
|
商学院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90 |
3500 |
|
商学院 |
市场营销(网店运营方向) |
三年 |
80 |
3500 |
|
商学院 |
金融科技应用 |
三年 |
30 |
3500 |
|
合计 |
42 个招生专业(8 个方向) |
4200 |
★①实际收费按 2022 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②助产专业根据用人单位需求一般要求女性,为保证顺利就业, 建议男性考生慎重报考; ③临床医学专业单招只针对由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郴州市财政局、郴州市乡村振兴局三个部门联合发起的郴州市乡村医生专科学历本土化培养项目, 仅限郴州市户籍的考生报考, 其他要求和报考程序详见《关于开展乡村医生专科学历本土化培养的通知》郴卫发〔2021〕 8 号文件。
第十二条 体育特长生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特长类别 |
招生计划 |
招生专业 |
男篮、女篮、男足、女足、男 排、女排、田径、定向越野、游 泳、武术、跆拳道。 |
总计划不 超过 36 人。 |
考生可在招生专业范围内,选 择 2 个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专 业填报,计划单列。 |
第十三条 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届中职生考生招生专业和计划。免试条件: 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
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⑵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⑶在校期间获得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届中职生考生的计划不设上限,报考专业必须与就读中职期间的专业对口,计划单列。
第十四条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考生类型 |
招生计划 |
招生专业 |
退役军人 |
20 |
考生可在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 2 个符合自身工 作等情况的专业填报,计划单列。 |
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五条 符合湖南省 2022 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六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 1-2 所院校报考。我校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第十七条 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退役军人考生允许在专业组一、二、三中任选 2 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内调剂);因中职考生各专业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相同,中职考生只允许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 2 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组内专业调剂)。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第十八条 具体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可于 2022 年 3 月 7 日- 3 月 14 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
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 APP)填报报考信息。
第十九条 体育特长生、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届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及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3月7日前完成审核,逾期不再接收资格审核材料。
审查方式:⑴现场资审: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办公室(北校区体育馆二楼 205 室) ;⑵网上资审:将相关证件(书)及材料原
件的扫描件发送到 QQ 邮箱:1356467281@qq.com。
体育特长生送审资料: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等相关资料(原件)。
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届中职生送审资料: 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学籍表(表上须有所学专业名称)等相关资料。
退役军人送审资料: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退役军人报名身份审核表(盖章原件)、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原件)。
第二十条 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测试或免试等优惠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 报名费缴纳:2022 年 3 月 9 日— 3 月 20 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 80 元。缴费流程详见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s://zsw.hnebp.edu.cn/
第二十二条 准考证打印:2022 年 3 月 18 日—3 月 20 日,具体方法详见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s://zsw.hnebp.edu.cn/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 2022年3月20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办公室现场办理】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四条 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下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具体分为:
A类考生:具有 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学考)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B类考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C类考生:无 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学考)成绩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D类考生:具有 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学考)成绩且符合我院单招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详见《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单招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E类考生: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届中职毕业生。
F类考生:退役军人。退役军人的身份须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
第二十五条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第二十六条 考试内容:文化素质测试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200 分,总分 500 分。
1.文化素质测试( 300 分):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 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 补考成绩不算)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具体如下:
考生类型 |
文化素质测试(笔试) 考试内容 |
A 、 D 类 |
以考生本人 2021 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学考)成 绩(只取语、数、外)为准。 |
B 、 C 类 |
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语文( 150 分)、数学 (150 分)。 |
E 、 F 类 |
免予文化素质测试。 |
2.职业技能测试(200 分)
考生类型 |
职业技能测试(笔试) 考试内容 |
A 、 C 、 F 类 |
重点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思想政治、国史党史有关 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 |
B 类 |
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及相关专业的特色,分专业组 对学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考察或实践操作测试,不同专业组考 试内容不同,依据专业组内招生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进行测 试。 |
D 类 |
重点对考生的体育特长进行专项测试。 |
第二十七条 命题:由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院部进行统一命题,各二级院部院长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第二十八条 保密措施: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监察工作办公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 24 小时值班看管。
第二十九条 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 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二级院部配合实施。
第三十条 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三十一条 A、B、C类考生录取规则:招生计划由单招总计划减去D、E、F类最终录取数后,根据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测试顺序的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第三十二条 D类(体育特长生)考生根据所报体育专项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
则按照职业技能(体育专项)测试、语文、数学、外语顺序的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第三十三条 F类(退役军人)考生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 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 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三十四条 E类(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届中职生)考生由单招录取办公室审核E类考生中职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是否对口,汇总相关审核材料,报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可办理免试录取手续(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三十五条 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第三十六条 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根据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报名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报 名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A类(应届普高生)、B类(应、往届中职生)和C类(无 2021 年学考成绩的应、往届普高生)的各专业实 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 人,如A类、B类、C类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一志愿分别报名 200、100、100 人,则各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 50、25、25 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第三十七条 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普通高中毕业生(含
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八条 我校将通过学校招生网
(https://zsw.hnebp.edu.cn/ )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考试结束及录取结束后,我校第一时间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四十条 我校单招考试期间,学校纪委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四十一条 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四十二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 36 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 0734-8591322。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学。
第四十四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 别困难的新生, 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 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 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 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 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方案为准。
第五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国标招生代码: 12739
信息发布网址: https://zsw.hnebp.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734-8591999、8591333、8594111
招生咨询邮箱: 1356467281@qq.com
招生微信公众号: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xhzjcwx)
监督投诉电话: 0734-8591322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概况
1.学校名称: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望城路165号;
3.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林业局;
5.办学层次:专科;
6.学校国际代码:12739;
7. 学校湖南代码:4354。
二、学院简介
1.历史沿革
我校的主校始于1903年10月8日创办修业学堂,历经湖南省私立修业高级农业职业学校、湖南省立修业农林专科学校,1951年3月与湖南大学农业学院合并组建湖南农学院,1975年10月创设衡阳分院,1987年4月改湖南林业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6月改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1年4月更现名,2004年6月原衡阳市卫生学校整体并入,办学历史悠久,实行湖南省林业局、教育厅双重管理。
2.师资力量雄厚
专任教师中有教授及相应职称45人,副教授及相应职称220人,博士、硕士生导师22人;省部级学术带头人5名,省级专业带头人6名,省级学科带头人1名;“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3.3%。
3.实验实训基地齐备
有中央财政支持实习实训基地1个,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习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1个,省级生产性重点实训基地1个,各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完备。
4.教育教学硕果累累
院士工作站1个,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专业4个,国家级课程4门,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双一流”)建设项目3个,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骨干专业4个、双师基地1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省级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1个等40余项重要荣誉。
5.社会赞誉度高
湖南省卓越院校建设单位、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国家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单位与实验示范基地、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湖南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国林业科学院专业硕士湖南省唯一培养基地、全国林业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单位)等荣誉。
在校学生18000余人,为社会累计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10万余名,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0%,为湖南省就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教育电视台、《中国绿色时报》、人民网、新华网专题推介我院生态化办学380余次。
三、填报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注意事项:
1.外语语种:不限;
2.母语语种:汉语;
3.男女比例及民族:不限;
4.身体要求:因生理缺陷或疾病限考的专业详见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收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6.奖贷助学金情况: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院长奖学金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特困生补助等,学校还设立了勤工俭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四、录取原则、程序、规则和照顾政策
1.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程序: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录取;
3.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的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方式,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
4.优惠政策:按照各省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优惠政策规定执行;
5.录取方式: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凡属按志愿录取或征求意见后本人同意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改录、不退档;
6.录取结果公布:按各省招生委员会或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陈老师、毛老师
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望城路165号
邮编:421005
联系电话:0734-8591999、8591333、8594111
图文传真:0734-8594111、8591335
学院网站:http://www.hnebp.edu.cn
E - mail: 13564672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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