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广西21届高考分数线是 2006年全国高考分数查询的网址是多少啊?,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2018深圳高考分数线
深圳市2018年高考分数线的设定是根据深圳市教育局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而制定的。深圳市2018年高考分数线的设定,是为了保证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以及考生的公平竞争,同时也是为了保证深圳市高考考生的质量。
深圳市2018年高考分数线的设定,是为了确保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以及考生的公平竞争,同时也是为了保证深圳市高考考生的质量。深圳市2018年高考分数线的设定,是根据深圳市教育局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而制定的。文科类:总分不低于520分,理科类:总分不低于540分,技术类:总分不低于500分。
深圳市2018年高考分数线的设定,是为了保证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以及考生的公平竞争,同时也是为了保证深圳市高考考生的质量。深圳市2018年高考分数线的设定,是根据深圳市教育局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而制定的。深圳市2018年高考分数线的设定,是为了保证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以及考生的公平竞争,同时也是为了保证深圳市高考考生的质量。文科类:总分不低于520分,理科类:总分不低于540分,技术类:总分不低于500分。
2006年全国高考分数查询的网址是多少啊?
可以访问上面的网站有2006年高考成绩查询的方法好象也可以查询2006高考录取的情况
地区
2006高考成绩查询方法
2006高考录取分数线 2006高考录取查询方法
1、北京 6月23日以后,考生有望通过以下方式获取高考成绩:
(1)拨打 11616678 声讯电话号码查询;
(2)通过登录考试院网站
http://www.bjeea.cn 查询。详细>>
登录考试院网站
http://www.bjeea.cn 查询。详细>>
2、上海
2006年6月28日零时开通高考网上查分:考生可上网进入上海教育考试院高考成绩查询页面 www.shmeea.com.cn ,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报名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详细>>
3、广东 6月27日:公布高考成绩。
(1) 广州市招考办将用短信的方式,免费向在高考网上报名时已填写有效的手机号码或小灵通号码的考生发送高考成绩。
(2)登录广州市招考网( http://www.gzzk.com.cn ),凭考生号、身份证号码和个人密码免费查询高考成绩。
(3)电话查询,可拨打信息台:16880215查询(1元/分钟)。
2、 6月29日:考生到报名点领取高考成绩证书。
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供录取结果的信息:
(1) 广州市招考办将用短信方式,免费向在高考网上报名时已填写有效的手机号码或小灵通号码的考生发送录取结果。
(2)登录广州市招考网( http://www.gzzk.com.cn ),凭考生号、身份证号码和个人密码免费查询录取结果。
(3)电话查询,可拨打信息台:16880215查询(1元/分钟)。
(备注:凡拨打查询电话16880215,如没有成绩或录取结果是不收费的。
4、山东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于6月24日左右公布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 http://www.sdzs.gov.cn )查询成绩。
可通过拨打16866高考热线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详细>>
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 http://www.sdzs.gov.cn )查询录取情况。
吉林
2006年高考成绩将于6月25日公布
1)声讯: 手机直拨1258168 通话费(按用户所属套餐执行)+信息费(1元/分钟)
2)短信 查询成绩发送短信“考生代码”到051681,成功接收成绩收取信息费1元/条
3)网站 登陆 http://www.jl.chinamobile.com 成功接收成绩信息收取信息费1元/条
4)WAP “移动梦网”热点栏目下的“吉林省高考信息查询”栏目 GPRS费用(按用户所属套餐执行)+信息费(1元/次)
5)USSD 手机拨打*125#,按照手机提示输入考生代码号即可 成功接收成绩信息收取信息费1元/条
6)12580 手机拨打12580 通话费(按用户所属套餐执行)+信息费(1元/条)
详细>>
1)短信 查询录取结果发送短信“考生代码”到051682 成功接收录取信息收取信息费1元/条
2)网站 登陆 http://www.jl.chinamobile.com 成功接收录取信息收取信息费1元/条
3) USSD 手机拨打*125#,按照手机提示输入考生代码号即可 成功接收录取信息收取信息费1元/条
详细>>
6、湖南 6月27日左右,通报今年全省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分数和各批次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公布今年招生分批次录取时间安排。
可在 http://www.hneao.edu.cn/ 或者 http://www.zhaokao.com/ 自己的高考成绩 详细>>
7、四川 考生将在本月24日左右拿到成绩,查分也将在24日左右开始,考生查分须先向当地招办提出申请,查询结果将由招办逐级通知考生。详细>>
8、海南
预计将于6月25日公布高考成绩。届时,考生可凭报名时领取的高考查询卡,登录省考试局网站( http://ea.hainan.gov.cn )查询。
如果个别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在6月28日左右,持准考证到省考试局申请复查。详细>>
9、重庆市 考生可在22日查询自己的成绩,23日公布最低录取控制线。
http://www.cqzkb.gov.cn 和 http://www.cqzk.com.cn 发布考生成绩。考生进入上述网站,点击“查询”并输入考号及准考证密码,即可查询自己的特征信息、成绩等。考生只能查询本人成绩。考生的录取结果和投档轨迹在录取期间每一个批次录取结束后提供,考生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
市招办提醒广大考生,高考结束后要注意保管自己的准考证和密码,因为在查询分数和网上填报志愿时都需要准考证号和密码。详细>>
考生届时有望通过招考信息网( http://www.cqzk.com.cn )进行查询
10、湖北 2006年湖北将全面停止168台收费查询高考等教育考试成绩,考生可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免费查询高考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今年将提供三种高考成绩免费查询方式:
一是通过各市、州、县招考办发放高考成绩信息单供考生查询;
二是考生通过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www.hbea.edu.cn/ )查询高考成绩;
三是考生通过登录湖北教育考试网( http://www.hbee.edu.cn/ )查询高考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第一时间同时通过以上三种途径向考生提供高考成绩免费查分服务。
详细>>
11、辽宁
考生可在6月26日零时起:
1)拨打16898168查询高考成绩
2)登录 www.lnzsks.com 辽宁招生考试之网站查询
详细>>
12、浙江 22日公布高考成绩并进行各批次划线。
考生能在高考成绩揭晓的第一时间登陆浙江教育网( www.zjedu.org )免费查分。详细>>
13、江苏 25日前考生将获悉自己的高考成绩,同时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以及各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可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http://218.94.123.64/Index.do 进行查询 详细>>
14、福建 福建招考在线网站公布各批次切线、高校切线比例等内容。
福建招考在线( http://www.fjzs.com.cn/ )详细>>
福建招考在线
http://www.fjzs.com.cn/
15、青海 有“高考查询卡”的考生关联准考证号后可登录青海招考信息网 http://www.qhzk.com/ 查询。详细>>
16、内蒙古 登录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2006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实时查询系统” http://www1.nm.zsks.cn/query/gklq06.jsp 查询高考成绩。详细>>
登录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2006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实时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17、广西 24日左右可查成绩,志愿实行网上填报 详细>> 详细>>
18、江西 考试成绩将于本月23日公布
1)登录江西省高招办网站
http://59.53.50.78/HighExem/ 可以免费查询2006年高考相关信息
2)2006年江西电信高考直通车,16866999
详细>>
1)登录江西省高招办网站
http://59.53.50.78/HighExem/ 可以免费查询2006年高考相关信息
2)2006年江西电信高考直通车,16866999
详细>>
19、贵州 贵州高考成绩查询、分数线及高考录取查询
20、云南
6月26日以前将通知考生的高考成绩,并公布省招考委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届时将开通声讯台等各种查分渠道。详细>>
21、陕西 6月26日左右公布成绩
从陕西省招办了解到,今年“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高考成绩、录取过程的动态信息等,将全部实行免费查询。此外,陕西省招办还为考生搭建了新的免费信息服务平台。
为了使尽可能多的考生受益,陕西省招办建立了一个专用IP地址:202.200.2.6,考生可以登陆这一IP地址,通过网络将自己接收短信的手机(小灵通、大灵通)号码上报给省招办。详细>>
今年“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录取过程的动态信息等,将全部实行免费查询。详细>>
22、甘肃
高考成绩将于本月下旬左右公布,高考生可以通过三种渠道得知高考成绩:
第一,高考成绩由省招办通过网络传送到各级招办,各县(市、区)招办须以成绩单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第二,考生也可以在当地县级招办免费查询。
第三,可自愿选择 168信息台付费查询。
详细>>
23、宁夏 6月20日宁夏将公布考生成绩及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详细>>
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
http://www.nxks.nx.edu.cn/
24、天津
天津市招考咨询服务中心为了方便考生,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研发“升学指导测试”的基础上,经过对有关数据挖掘、分析与整合,增加了“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高考填报志愿参考”及“高考个人信息”三个版块的内容,形成了高考信息查询系统。
《2006年高考信息查询卡》面值为人民币50元。考生购买该卡后,可随时登陆 http://www.zhaokao.net/ 查询相关信息。
详细>>
《2006年高考信息查询卡》面值为人民币50元。考生购买该卡后,可随时登陆 http://www.zhaokao.net/ 查询相关信息。
详细>>
25、安徽 6月25日省招办将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届时,考生就能查询到高考成绩。
1)网上查询:
安徽招生考试网 http://www.ahzsks.com/
安徽教育网 http://www.ahedu.gov.cn/
2)声讯电话查询:
16887722(文科查分)
16887723(理科查分)
16887724(志愿信息查询) 详细>>
16887801(录取结果查询)
26、河北
河北省今年对原有的信息台和手机短信等收费渠道进行了调整:
经河北网通申请和承诺,今年,河北考生通过168信息台查询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将免收信息费。
同时,取消了手机短信等收费查询渠道。详细>>
经河北网通申请和承诺,今年,河北考生通过168信息台查询录取结果将免收信息费。
同时,取消了手机短信等收费查询渠道。详细>>
27、河南 高考成绩、录取结果查询渠道:
1、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免费查询。
http://www.heao.com.cn/
2、县(市、区)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免费查询。
3、声讯电话:9601166。全省统一号码,本地电话直接拨打,电信部门只收市话费,免收信息费。
4、相关院校网站,免费查询录取结果。详细>>
高考成绩、录取结果查询渠道:
1、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免费查询。
http://www.heao.com.cn/
2、县(市、区)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免费查询。
3、声讯电话:9601166。全省统一号码,本地电话直接拨打,电信部门只收市话费,免收信息费。
4、相关院校网站,免费查询录取结果。详细>>
28、黑龙江 26日考生可以开始查分
26日左右,省招考办将通过相关网站和电讯服务商以及各市(县)招考办发布高考成绩。
详细>>
27日左右,省招考办将发布各批次院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29、新疆
2006年新疆高考成绩查询系统 http://www.xjzk.net/zk/xxcx/2006-4/29/051699.html 开通时间2006年6月24日20分,具体情况以开通时间为准详细>>
30、山西 高考考生可通过三种途径免费查询高考成绩、志愿情况、投档情况、录取情况或退档原因等信息。
免费查询高考有关信息的三种途径为:
1)山西省招生考试网 http://www.sxkszx.cn
2)168信息台(免收信息费)查询高考成绩、录取结果;
3)全省11个市、119个县(市、区)招生部门的查询系统,考生凭准考证可免费查询高考成绩、志愿情况、投档情况及时间、录取情况及时间或退档原因及时间等信息。详细>>
1)山西省招生考试网 http://www.sxkszx.cn
2)168信息台(免收信息费)查询录取结果;
3)全省11个市、119个县(市、区)招生部门的查询系统,考生凭准考证可免费查询录取情况及时间或退档原因及时间等信息。
高考志愿填报广西医科大学不认可少数民族加分吗? - ...
华北地区
1. 北京
1.1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1.2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天津
2.1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 5 分投档。
3. 河北
3.1 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
4. 山西
4.1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和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 内蒙古
5.1 2018年起,所有考生的高考加分不再累加,而在2017年,少数民族加分可取其其他高考加分项目中最高的一项分值累加。
5.2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此加分项目属自治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仅适用于自治区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东北地区
6. 辽宁
6.1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录取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适当降低分数投档录取。
6.2 民族班只录取有民族班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班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6.3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4 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6.5 “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7. 黑龙江
7.1 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翰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7.2 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7.3 需审查使用朝鲜、蒙古民族文字答卷的考生是否是本民族,如考生本人不是朝鲜族或蒙古族,而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答卷的不予认定。
7.4 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8. 吉林
8.1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一州三县,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不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本民族考生,加5分,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8.2 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中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华东地区
9. 山东
9.1 无。
10. 江苏
10.1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11. 浙江
11.1 我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1.2 根据省人大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1.3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12. 上海
12.1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上海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13. 江西
13.1 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14. 福建
14.1 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畲族聚居地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回族聚居地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14.2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5. 安徽
15.1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我省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详见《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加5分。
15.2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该优先录取项目以户籍中的“民族”信息为准,考生个人无须申报。
中南地区
16. 湖北
16.1 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奇怪的是没有查到加分额)
16.2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
17. 湖南
17.1 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
17.2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17.3 中央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民族预科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省属高校民族预科班主要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招收部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高校民族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报考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考生必须通过少数民族资格审查。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
17.4 高校民族预科班招生,可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以内按考生预科班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依据有关规定择优录取;高校民族班及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生,可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18. 河南
18.1 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华南地区
19. 广东
19.1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9.2 报考第二批民族院校普通类民族班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普通类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独划线。
19.3 报考其它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19.4 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民〔2005〕7号)的规定,在本校本(专)科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专科录取分数线下80分,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本科)不得低于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科录取分数线下40分。
20. 广西
20.1 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外),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总分加20分。
20.2 对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资源、凌云、西林、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德保、扶绥、崇左市江州区、天等、上思等28个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县)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分。
20.3 对融安、灌阳、蒙山、百色市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上林、隆安、马山等22个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
20.4 除上述50个县(市、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7分
20.5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5分。
20.6 符合我区普高报名条件,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除持有我区有效期内的经我区设区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的之外,属于少数民族的,总分加5分。
20.7 (仅用于报考广西院校)对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资源、凌云、西林、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德保、扶绥、崇左市江州区、天等、上思等28个山区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考生,总分加20分。
20.8 (仅用于报考广西院校)对融安、灌阳、蒙山、百色市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上林、隆安、马山、防城港市港口区等23个山区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考生,总分加10分。
21. 海南
21.1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21.2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学校,加10分。
21.3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满五年(引进的优秀人才和现役军人子女的户籍要求满三年),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所在市县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满三年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汉族考生,在报考省内学校时,加5分。
21.4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西北地区
22. 陕西
22.1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3. 甘肃
23.1 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3.2 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3.3 对边疆、民族、特困地区的考生,采取专项计划、定向招生等政策予以照顾。
24. 宁夏
24.1 回族加20分。
24.2 具有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和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的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20分、3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5. 新疆
25.1 回族考生(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5.2 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25.3 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考生(以下统称“汉考民”),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25.4 自2015年起,文科综合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的双语文科班考生(模式一)只能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院校志愿;其他双语班考生均可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院校志愿,不可填报汉语言、民语言和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院校志愿。
25.5 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州、阿克苏地区)汉语言考生中,对目前未享受民族成份加分的各族考生,给予增加10分;对民考汉、双语班、汉考民考生中父母一方为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调整至增加20分。
26. 青海
26.1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外院校,增加20分投档。其中,在向全国省属院校投档时,再给六州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档,累计加分为35分。
26.2 对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民考汉”考生小学、初中、高中全过程一直在当地就读、与当地的汉族学生接受了同类教育、参加了同类试题的高考,选报省内院校的,在享受原照顾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6.3 对连续在牧区(六州)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全过程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增加10分投档。其中,对玉树、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增加20分投档。此项加分适用省内外所有高校。
西南地区
27. 重庆
27.1 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
27.2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8. 四川
28.1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8.2 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28.3 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8.4 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
29. 西藏
29.1 门巴族、珞巴族、�\人、夏尔巴人,加10分。
29.2 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30. 云南
30.1 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20分。汉族考生加分20分(指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
30.2 我省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加分10分;
30.3 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加分10分;
30.4 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20分。
30.5 PS:该政策下方有一句:云南省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大省,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一直不变!
31. 贵州
31.1 具有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
以上就是金博宝188官网整理的广西21届高考分数线是 2006年全国高考分数查询的网址是多少啊?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金博宝188官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