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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style="margin: 0 auto;display: block;">
2014年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简介
第四条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学院代码:13324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 邮编:250109
济南市历山北路3号(黄台校区)
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遥墙校区)
第六条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成立时间:2011年4月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招生对象:2014年参加高考的学生
第七条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创建于1993年, 2003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筹建济南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医学专业教育评估,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为省财政支持的民办本科教育特色名校建设单位。
第八条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4069人。校园面积1480.5亩,校舍建筑面积41.7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1.03亿元,多媒体和语音室座位数6670个,教学用计算机3585台,形成了完善的校园网络体系。有纸质图书162万余册,电子资源27.5TB,各类期刊3519种,建有图书资料管理自动化系统和功能齐全的电子阅览室,是“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
有专任教师81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86人,博士、硕士391人。现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全国模范教师、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1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名。
建有工程训练中心、机电实验中心、建筑工程实验实训中心、计算机实验实训中心、经管实验实训中心、医护实验实训中心、学前教育实验实训中心和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等8个实验实训中心,258个实验室。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6个。工程训练中心为山东省企业实训基地,有单价在十万元以上的实验设备173台(件),配有五轴立式加工中心、激光切割机等单价百万元以上的贵重实验设备。建筑工程实验实训中心拥有价值110余万元的千吨级电液伺服压剪试验机,有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共建的PKPM仿真教学实验中心及先进的GPS测量仪器和33台全站仪等。经管实验实训中心建有高仿真的会计、旅游、物流等实验实训室,建有设备先进的三维立体导游模拟实验实训室。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山东省“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山东省企业实训基地1个,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6项。
第九条院系设置
学校现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部等10个二级学院(部)。
第十条教学科研成果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注重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以科研促教学,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特色专业4个;承担省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10项。承担省级科研课题25项。获中国解剖学会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被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科研管理先进集体”。
近四年,学生在国家和山东省组织的高校技能大赛或科技大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9项,省级一等奖11项、二等奖16项、三等奖30项。
第十一条奖、助学政策
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就业困难。(一)开辟“绿色通道”:新生入学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先注册报到,入学后个人申请减、免、缓缴学费。(二)助学贷款: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可以申请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三)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昭阳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同心光彩助学行动”资助金5000元。(四)勤工助学:学生入校后,通过个人申请,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自创办以来,每年投入近300万元,为所有在校生免费提供开水,免费洗浴。先后为11200多名家庭困难学生减免了学费。
第十二条就业指导服务
学校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涵盖就业研究、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培训、跟踪服务等“五大模块”的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每年举办大型供需洽谈会,根据需求组织专场招聘会,先后与全国数百家大型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签订订单培养协议。让每一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面对面交流,不出校门就能了解职场动态和业界需求,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搭建了广阔的平台。
根据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毕业生可以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等项目;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还可享受国家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可获得6000元的“扬帆工程”就业创业资助及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第十三条资格认证培训
学校是山东省职业技能人才鉴定基地、OSTA考试中心、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项目指定助学单位、中国人文医师协会山东省授权考试站。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目前开设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营销师、营养配餐师、口腔技师、育婴师、物流师、中药调剂员、医药商品购销员、土建施工员、程序员、电子设备装接工、数控车工等56个工种的职业资格培训及鉴定,对鉴定合格的学生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使学生毕业时,至少可以取得一个职业资格证书,提高了就业竞争力。近年来,学校学生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通过率达99%。
第十四条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围绕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和就业质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本专科生的不同特点,因材施教,实施分类教学管理、分类指导;根据经济社会人才需求,采取“双线、双纲、双证、双高、双文化、双过程”的“六双”人才培养方式;坚持走产学结合之路,加强校企合作,推行工学结合,先后与海信集团、海尔集团、联想集团、中国重汽集团、青岛澳柯玛、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等136家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进行订单式培养,打造人才培养与上岗就业“直通车”。
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澳大利亚、韩国等13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17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进行广泛的学术与教育交流。目前,学校已选派32名教师赴新加坡、泰国等国家交流深造,并聘请了美、德、菲等国家和台湾地区多名资深学者担
任客座教授。连续两年选送学生赴美国肯塔基社区技术学院交流学习,2014年选送47名学生赴台湾义守大学和辅英科技大学学习,选送毕业生赴德国工作项目现已正式启动。第十五条校园文化
学校重视大学文化建设,秉持“明道致远德和崇文”的校训,坚守“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办学”的宗旨,实施“质量立校、专家治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战略,坚持“和合向上”的精神,建设“诚信、奉献、求真、务实”的校风和“勤学、善思、笃行、创新”的学风,倡导“和谐、和睦、宽容、宽厚”的合作理念,把协和精神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信念,成为行为规范。
学校注重发挥“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成立了文学社、记者站、英语俱乐部、艺术团、摄影协会等72个学生社团组织,定期举办演讲会、辩论会、艺术节、文艺晚会、电影周,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学校广播站、校园网、《协和学院报》等是师生发表作品和展示精神风貌的窗口。
学校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机制,拓宽师生意愿表达渠道;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突发事端,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有效地防止了恶性事故的发生,被济南市评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党建工作经验先后在第18次、21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交流,4次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转发,多次在全省高校会上交流介绍,获首届全国民办高校党建思政工作优秀成果评选优秀奖,党委被评为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党建工作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委统战部表彰为“统战工作先进单位”。
第十六条回报社会
学校坚持在回报社会中育人,在服务社会中发展。在各级政府支持下,学校成为全国首家开展“万名乡村医生免费培训计划”的高校。自2005年学校被山东省卫生厅指定为全省乡村医生免费培训基地,至今连续10年举办培训班123期,培训乡村医生25600多人,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全国人大常委会周铁农副委员长、全国省政协副主席厉无畏等领导先后亲临培训班视察指导。山东省原省长姜大明、卫生部原副部长高强曾在反映乡村医生培训情况报告上先后做出批示,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大众日报等媒体曾对乡村医生培训作专题报道。学校连续8年与媒体联合举办“助考生一笔之力”公益活动,为全省高考学子免费提供放心文具300余万套,得到了社会的好评。
第十七条学校荣誉
学校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山东省政府评为“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五A级学校”,并连续六年评为“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区域
第十八条招生专业
1.普通本科招生专业:护理学、土木工程、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会计学、电子信息工程、学前教育、机械电子工程、工程造价、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等17个专业。
2.普通专科(高职)招生专业:商务英语、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市场营销、临床医学、护理、助产、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物流管理、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电算化、给排水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物联网应用技术、建筑工程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学前教育、康复治疗技术、旅游英语、园林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等39个专业。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学校临床医学专科可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招生区域、层次和学制
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2014年在山东、江苏、内蒙古、安徽、福建、河南、河北、浙江、黑龙江、辽宁、吉林、陕西、新疆、山西、四川、甘肃、贵州、广西、云南、广东、青海、宁夏、重庆、湖南、湖北、江西、西藏、天津、海南等2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专科(高职)学生,其中,本科学制4年,专科(高职)学制3年。
第四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关于2014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第二十一条我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招生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艺术统考专科合格证,录取时对投档学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六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
第二十七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八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
第二十九条录取原则:
1.我校的录取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在录取山东考生中对于高中毕业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为合格,对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对其“知识+技能”总分择优录取。
2.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3.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对未报我校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处理。专业确定后,原则上不进行专业调整,必要时学院将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在同批次同科类中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热线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三十条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有关政策规定。
第三十一条为确保招生计划完成,我校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对投档考生进行电话确认,考生家长或考生本人声明自愿放弃志愿的,我校予以退档。
第五章 新生入学报到和资格复查
第三十二条录取考生需持本院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我院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严格审查、复核学生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予以入学注册。
第三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三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费及其它
第三十六条学校学费标准:本科普通类专业:10000元/年;专科普通类专业:6900元―90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七条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资助贫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二、设立勤工俭学岗位。三、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第三十九条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第四十条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山东协和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在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后,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东协和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十一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158-969 0531-88795666 88795777
网址:www.sdxiehe.edu.cn www.sdxiehe.com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
邮政编码:250109
第四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协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由山东协和学院负责解释。
※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http://www.sdedu.gov.cn ;http://gaokao.chsi.com.cn”。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7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邮编:255130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校现校园占地面积725亩,建筑面积22.88万�O,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11.40万�O,固定资产2亿多元,教学设备6425.10万元,纸质图书86.99万册。
学校是以培养培训专科层次小学和幼儿教师为主的新型师专。2011年,学校被省教育厅、财政厅遴选为全省19个省级教师教育建设基地之一。
学校立足淄博、面向山东、辐射全国。以小学和学前教师教育为主,培养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业化复合型小学和幼儿师资;兼顾发展非师范类教育,培养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品牌
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百所德育科研名校、教育网络系统示范单位、红十字模范校、普通话测试先进集体、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等。先后通过校园文明建设与德育工作检查、118金宝搏app下载办学条件、人才培养工作等20余项评估检查。
学校先后有近百人被评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省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省师德标兵,60余人被评为淄博市特级教师或优秀校长。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全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等技能大赛中屡获佳绩。
★专业设置
学校专业设置以文化教育类为主,兼及艺术设计、电子信息等专业大类,共计26个。
现有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包括培养小学主学科师资的语文教育和数学教育,综合培养小学、幼儿园师资的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以及美术教育。学前教育和英语教育为教育部、财政部遴选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以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和英语教育等7个专业组成的“小学教师教育专业群”和“学前教师教育专业群”获省级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立项,两个专业群涵盖所有师范类专业。学校逐步形成以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为龙头,以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为特色的教师教育类专业群建设体系。
★教学科研、合作办学
学校现有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验区试点项目3项,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5门,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21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教学改革立项30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名师3人、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培养计划1人。先后承担国家、省市级课题240余项,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等国家级课题。出版学术专著160余部,在各级各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10余篇。科研成果获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省高校优秀成果奖、省文化艺术成果奖和省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等70余项。
学校积极推进开放式办学,先后与俄罗斯、美国、英国、韩国、澳大利亚、泰国等国以及国内的 中央美术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等知名高校和服务机构开展了合作办学。
学校与韩国湖原大学学前教育专业(中韩合作办学)合作办学已八年,报考人数和报到率均高于同类学校。学校通过专升本、函授、自学考试、出国留学等多种形式实现了本科教育。
★社会服务
学校先后被确定为山东省教师教育建设基地、学前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大学生职前技能培训基地和淄博市小学幼儿教师培训中心、草根足球大联盟训练基地、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残疾人驾驶技术培训基地等。近年来,圆满完成了省运会、残运会、老运会等文体演出和服务任务,成功承办山东省第四届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学校“第一书记”帮扶工作、志愿服务活动等成绩突出。
学校持续推进校校融合、校地融合、校城融合工作,承办多次淄博市新教师岗前培训班、乡村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等,安排师范生赴全市80余所学校实习支教。成立淄博市教师合唱团,参加多场专业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多方面推动社会服务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和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七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纪检监督”的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进档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考生进档后,根据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第二十条 春季高考优先录取技能考试分数高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平行志愿进档后,先按照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
音乐教育专业认可所有本科院校音乐类、舞蹈类(对应艺术类专业名称参见《山东省2020年艺术类别对应专业目录》)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区、市)规定的官方网站、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各专业学费标准:文史类:4000元/学年;理工类:4500元/学年;艺术类:8000元/学年;中韩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专业):12000元/学年。(如上级有关部门调整学费标准,需按调整后的标准缴纳)
学生住宿费标准:11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和学校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通过奖、贷、助、补、减等办法进行资助。
第七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 新生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具体方式和要求参见学校当年的新生入学须知),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一周内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章 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3-3820000 3821888
传 真:0533-3820000
学校网址: www.zbnc.edu.cn
E ―mail:zbszzsb@sina.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邮 编:255130
山东协和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专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学校代码:1332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 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临港北路5677号(遥墙校区) 邮编:250107
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成立时间:2011年4月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历史沿革
2003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筹建济南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医学专业教育评估,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118金宝搏app下载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为省财政支持的民办本科教育特色名校建设单位,2018年顺利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08.7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1.2亿多元,形成了完善的校园网络体系。图书馆有纸质图书202.63万余册,电子图书209.53万册,纸质期刊1260种,电子期刊48150种,建有图书资料管理自动化系统和功能齐全的电子阅览室,是“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管理先进单位”。
现有教职工1206人,其中,专任教师98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69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365人。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3人,山东省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人,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人,济南市高层次人才128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1个,山东省“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立项建设团队1个。
建有10个实验实训中心,内设197个学科专业功能实验室。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1个;建有12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山东省企业实训基地1个,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74 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62 项。
第九条 院系设置
学校现设有工学院、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商学院、人文艺术与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部(思政部)等8个二级学院(部)。
第十条 教学科研成果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注重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以科研促教学,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7项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4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0 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专业6个;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2个。
学校建有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3个。共承担科研项目931项,其中国家科研课题13项,国家级教改项目13项、省级教改项目28项、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91项、局级科研项目503项、校级项目224项;获得科研奖励622项;授权专利223项,学校被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科研管理先进集体”,被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评为“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
近年来,学生在全国高校技能科技大赛中,获国家级、省级奖项720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26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 87 项 ;省级特等奖 4 项、一等奖74项、二等奖168项、三等奖300项;在全国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国家级竞赛奖92项,其中一等奖17项;获山东省第三届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1项,“建行杯”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2项。
第十一条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把提升毕业生创业就业质量作为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提升就业创业水平,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2015年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2016年获评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2017年获评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全国首届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优秀项目奖。近2年来,省内外二十余所高校来校参观交流学习创业就业工作经验。
学校建有12726平米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配套建有一站式服务中心,为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培训、项目推介、技术指导、注册登记代办、财税融资等服务。每年举办大型供需洽谈会,根据需求组织专场招聘会,先后与全国数百家大型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签订订单培养协议。让每一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面对面交流,不出校门就能了解职场动态和业界需求,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搭建了广阔的平台。是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济南市泉城众创空间支持单位。
根据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毕业生可以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等项目;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还可享受国家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可获得5000元的“扬帆工程”就业创业资助及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第十二条 职业资格证书培训
学校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山东省职业技能人才鉴定基地、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项目指定助学单位。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对鉴定合格的学生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使学生毕业时,可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提高了就业竞争力。
第十三条 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是山东省首批实行学分制的民办高校。学校实行弹性学制管理,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音乐学为5年),弹性修读年限为3-6年,专科专业标准学制为3年,弹性修读年限为2-6年。学校实施学业导师制度,指导学生选课、制定学习计划、制定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学生实习就业等。
学校立足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为目标,推进校企深度合作,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安排课程、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学校与无锡中兴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了“协和・中兴智慧城市学院”,学生一入校就可以自愿与企业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与福田雷沃、海信集团、海尔集团、联想集团、中国重汽集团、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等129家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 13 个国家和台湾、澳门等地区的40余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进行广泛的学术与教育交流。学校已选派42名教师赴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交流深造,并聘请了美、德、西等国家和地区的多名资深学者担任客座教授。近年来,选送1500余名学生赴美国、德国、新西兰、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台湾、澳门等地区的18所高校学习交流或攻读学位。
第十四条 校园文化
学校重视大学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强化能力培养,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社会服务,在回报社会中育人,在服务社会中发展。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弘扬以和合向上、协同奋进为内涵的“和合”文化,秉承“明道致远、德和崇文”的校训,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办学”的宗旨,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专家治学”战略,推行“和合向上”的精神,建设“弘毅、崇真、求索、敏行”的校风和“勤学、善思、笃行、创新”的学风,倡导“和谐、和睦、宽容、宽厚”的合作理念,把协和精神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信念,成为行为规范。
学校注重发挥“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广泛发动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深入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积极倡导高雅艺术、传统文化进校园。依托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民族文化节、迎新晚会,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
成立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管理各级社团开展工作,调动各级社团的积极性、创造性。共建设校级艺术类、学术类、实践类、文体类、科技类、服务类社团等74个,定期开展学术讲座、专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学校微博、微信公众号、广播站、校园网、《山东协和学院论丛》等是师生发表作品、展示才艺、交流互动的窗口与平台。
学校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机制,拓宽师生意愿表达渠道;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突发事端,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有效地防止了各类事故的发生,被济南市评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党建工作经验先后在第18次、21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交流,4次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转发,多次在全省高校会上交流介绍,获全国性党建和思想政治优秀成果8项,省级成果奖30项,党委被评为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党建工作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委统战部表彰为“统战工作先进单位”。
第十五条 回报社会
学校坚持在回报社会中育人,在服务社会中发展。在各级政府支持下,学校成为全国首家开展“万名乡村医生免费培训计划”的高校。自2005年学校被山东省卫生厅指定为全省乡村医生免费培训基地,至今连续15年免费义务培训乡村医生3万余人,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全国政协副主席厉无畏等领导先后亲临培训班视察指导。时任国家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高强派专人来我校调研,将乡医培训定为“协和模式”。时任山东省原省长姜大明、郭树清,常务副省长孙伟,时任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吴翠云分别批示,时任副省长王随莲来校视察,并批示,肯定免费培训乡医工作。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大众日报等媒体曾对乡村医生培训作专题报道。
第十六条 学校荣誉
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 “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山东省政府评为“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五A级学校”,并连续六年评为“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招生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全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
2.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3.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范围
第十九条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招生范围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请查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关于2020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招生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医药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按公布的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本科统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
报考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美术统考本科合格证,录取时对投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
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批本科专业按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学校对投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省外美术类本科专业严格执行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和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音乐学专业承认普通本科院校相同专业校考成绩,按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
第二十八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九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录取。
第三十条 录取原则:
1.我校的录取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为合格的考生。
2.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按公布计划数录取)。
3.山东省普通本专科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报考本科专业需符合对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专科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依据总成绩依次录取。
4.在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处理。
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在同批次同科类中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学校招生热线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三十一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有关政策规定。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二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学费标准:本科专业:18800-278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8800-39800元/年。
住宿费标准按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奖、助学政策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中心,建立了“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心光彩助学金、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赴基层工作毕业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大学生医保、火车票优惠政策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助学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个人申请减、免、缓缴学费,同时学校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同心光彩助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年,分为2600元、3300元、4000元三档,各类学费补偿代偿8000元/人/年,学校还设立了贫困学生资助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近年来,学校先后为16000余名贫困生不同程度地减免了学费。积极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开设“筑梦讲堂”,强化资助育人理念,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三十五条 录取考生需持本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六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严格审查、复核学生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予以入学注册。
第三十七条 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校前,需在报名所在地县(市、区) 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入学报到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 第一学期末,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于第一学年末按规定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四十条 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第四十一条 学生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颁发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8795666 88795777
网址: www.sdxiehe.com www.sdxiehe.edu.cn
电子邮箱:sdxiehezjc@sdxiehe.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
邮政编码:250109
第四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协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均为欺诈违法行为,与我校无关。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协和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查询。
山东省教育厅网址: http://www.sdedu.gov.cn , 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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