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浙江定向招生本科院校排名 浙江定向招生有哪些学校,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浙江定向士官学校录取分数线2022
1、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最低分数线为男生393分。
2、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最低分数线为男生355分。
3、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最低分数线为男生353分。
4、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最低分数线为男生304分。
5、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最低分数线为男生303分。
6、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最低分数线为男生335分。
7、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最低分数线为男生297分。
8、 东华理工大学:2022年最低分数线为男生378分。
9、 南昌工程学院:2022年最低分数线为男生355分。
直招士官 是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士官的来源渠道包括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
直招士官 定向生 是指通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途径,经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选拔,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毕业后直接补充到部队相应专业技术士官岗位服役的全日制高校学生。
浙江: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学校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七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校本部(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第八条学校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学校秉承“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不断适应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指向,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单位和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单位;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示范高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九条学校拥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学科群,涉及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学士、硕士人才培养的学位授予权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有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6个ESI排名前1%学科(化学、临床医学、植物与动物学、神经系统学与行为学、工程学和材料科学)。
第十条学校现有19个学院、1个公共教学单位、1所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学校现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获教学成果奖10项。
第十一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23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有教育部“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7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8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4名、享受国务院津贴28名、全国优秀教师3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等。
第十二条颁发证书: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四条学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021级大一在学校下沙校区就读,大二转入校本部就读。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招生工作组向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10%之间。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专业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
浙江省:按照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若进档考生总分和位次号均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评价—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余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组内专业志愿不设级差;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设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录取总分名次(未公布名次的省份按照该省同分原则排序)—语数外总分—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艺术、体育类专业:
我校艺术、体育类(除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体育类统考(或联考)成绩。
(1)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60%]。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对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浙江省对体育特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依据《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评分标准与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3.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4.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5.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6.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21年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8.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1)获得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类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复硕培养试点”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部分组成。
“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7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4)进入试点项目学生在本科第七学期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升入教育硕士转段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进入教育硕士阶段学习,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试点,转入相关专业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
(5)拟录取学生,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入学前与我校、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实施到岗逐年返还学费,教育硕士毕业后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双向选择任教学校,且服务期不少于6年。如有违约,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2021年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具体录取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入校后按相关专业类培养,分流后进入录取的专业学习,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专业(类)招生计划表。
第二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专业分流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按类培养招收学生的学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学校网址: http://www.hzn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 http://undergrad.hznu.edu.cn
第二十九条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
招生热线:0571-28865518(2021年6月10日起开通)、0571-28865193
招生办公室邮箱:undergrad@hznu.edu.cn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帮我比较一下下面4所浙江的大学
1.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是按新型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现有在校本科生5500余人。
学院地处风景秀丽的杭州西湖景区北侧、文化氛围浓郁的城西文教区内。学院占地200余亩,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74200万平方米,学院建设了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计算机网络实验室、标准语音室及各类专业实验室,拥有充足的多媒体教室、丰富的图书资源和先进的校园网络。学院教学设施齐备,校园环境幽雅,生活设施优良,是理想的求学之地。
学院遵循“依托母体,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创新发展”的办学方针,以浙江财经学院雄厚的师资与教学条件为后盾,按新型模式进行办学,秉承浙江财经学院教学严谨、管理规范、学风良好的传统,创出独立学院“民”、“独”、“优”特色,旨在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学院已经建立起适应独立办学需要的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教师队伍。学院已设有财政系、会计系、金融系、管理系、信息系、法学系、经贸系、外语系、人文系和基础部等9系1部教学机构,各系部主任由浙江财经学院相关二级学院(部)具有丰富教学和管理经验的专家、教授担任。经过七年的发展,学院已经建成了一支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队伍。专任教师队伍中41.41%的教师具有高级技术职称,67.78%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学院顺应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社会需求前景看好的专业。努力构建起“按社会需求设专业,按学科打基础,按就业设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的本科培养体系。目前设有财政学、税务、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保险、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统计、法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汉语言文学、广告学、艺术设计等24个本科专业。学院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2006年面向浙江省招生1780人。
学院不断深化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教学改革。针对学生特点,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大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经过几年的努力已显现可喜的成效,如在反映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数学建模、程序设计、会计信息化等竞赛和反映学生综合才艺的竞赛中,我院学生频频获奖:他们曾先后获得了2004年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全国数学建模竞赛浙江赛区三等奖,2005年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浙江省三等奖,2004、2005年浙江省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一等奖、三等奖,2005年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优秀奖,2004、200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大赛一、二等奖,2005年浙江省健美操锦标赛个人组第二名,2005年浙江省大学生定向公开赛女子第三名,2005年淘宝网大学生创意策划大赛杭州赛区优秀创意策划团队奖,2005年度浙江省第三届武术锦标赛一等奖等诸多奖项。
学院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激励学生学习和创新的有效机制。学院按一定比例实施学生转专业;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在第三学年按一定比例转入本部学习,取得浙江财经学院文凭;学院还设有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近10项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达40%以上;同时,学院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申请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并鼓励优秀毕业生积极报考硕士研究生,对考上研究生的同学,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将就业指导课正式列入培养计划。学院经过七年的开拓进取,在人才培养上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下,我院毕业生就业率近年来始终保持在全省同类高校前列。从毕业生流向看,该院2003届、2004届、2005届毕业生均有10%以上考入国家、地方公务员;每年有多人考取重点大学研究生,进入高等学府、金融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各类大型企业的毕业生比例也较高。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我院学生具备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本科毕业文凭;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2. 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
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于1999年7月经浙江省教育厅同意、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设立,是以新的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试办的独立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按教育成本收费,按民办机制运作。2004年11月28日,经教育部正式批准为独立学院。
学院校园占地面积300亩,其中教学区200亩,生活区100亩;规划校园面积600亩。拥有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达5.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2603万元,图书达25万册(不含电子图书)。学院设有办公室、教务部、学工部、财务部、基建办以及机电工程系、计量技术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管理系、生命科学系、外语系、法学系、人文社科系和基础部。拥有工、管、法、文、理、经六大学科门类19个本科专业,在校生5005人,聘期一学年以上的、相对固定的专任教师262人,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比例达到34.7%,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85人,占教师总数的70.6%。
学院按照“依托母体,办出特色,以人为本,以质为先”的办学思路,积极探索“依托母体办学,相对独立运作,资源共建共享,合约管理运行”的办学模式,依托母体良好的办学条件、雄厚的师资力量、鲜明的办学特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声誉,2003、2004两届本科毕业生初次签约就业率分别达到84.21%和90.21%,初次就业率为93.86%和94.41%。
学院2005年后的发展定位是:严格按照教育部(2003)8号文件的规范要求,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致力于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到2010年,把学院建设成为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品牌效应及影响力的省内一流独立学院。
学院2005年后的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拥有工、管、法、文、理、经、医(药)等七大学科门类30个左右本科专业,在校生稳定在8000人左右,专任教师稳定在400人左右,其中,教授、副教授比例稳定在35%左右,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学生生活设施、图书资料等办学指标达到本科教学评价指标优良标准。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现为中央和浙江省共建共管、以浙江省为主管理。学校坐落在经济繁荣、人杰地灵的历史文化名城杭州。1999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原浙江丝绸工学院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5月,经教育部同意,学校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
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前身蚕学馆创办于1897年,为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百年办学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 “求知求实、创新创业”的优良传统和求是笃实的校风,“厚德致远,博学敦行”的校训。学校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1995年开始与 浙江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同年获准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2000年获得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学校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和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以及成人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别的办学格局。
边门 学校下设17个学院(教学部)和1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4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600余人。现有本科专业51个,其中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4个,省重点专业(含在建)11个。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工程硕士领域,5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4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 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研究平台。拥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门国家精品课程。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500余人,正高职称170余人,有教育部创新团队一个,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博士生导师39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4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入选者3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30人,另聘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170余。
学校坚持以科研工作为重点,科研学术水平不断提高,在众多领域完成了一系列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近五年获各类科研奖励17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4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鲁迅文学奖1项,省部级奖励60余项。科技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于浙江省属高校的先进行列。
学校秉承“厚德致远,博学敦行”的校训,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拥有国家精品课程2门,一批教学成果获得了国家和省部级奖励。有一大批学生在全国、省、市级各类重要学科竞赛及国际服装设计比赛中取得佳绩。毕业生以基础扎实、作风严谨、创新创业能力强而深受社会欢迎,学生遍及全国各地及世界许多国家。近几年学校本科学生录取分数线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名列浙江省高校前列。
体育场 学校综合办学条件优良,基本设施齐备。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信息中心、语音中心、网络中心和一流的体育设施,具有现代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平台。图书信息中心设施先进,馆藏特色鲜明,是浙江省高校数字化图书馆下沙高教园区区域中心和国内学科资料最齐全的服装与艺术设计情报中心之一。校园环境优雅,布局合理,是孕育桃李、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每年派遣教师出国进修、讲学、合作科研及参加其它学术活动,与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高校与科研机构保持密切的协作关系,积极探索“3+2”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联合研究中心,邀请外国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国际化办学趋势日益明显。
有着百年辉煌历史的浙江理工大学,在新世纪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全校师生正满怀信心,齐心协力,埋头苦干,开拓创新,为早日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阔步迈进!
3.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是一所由浙江理工大学举办的,以纺织、服装、艺术设计为特色,理、工、文、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独立学院,于2000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005年初,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对学院办学条件与教学工作的专项检查和确认。学院在“中国校友会2006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上排名第42名。
学院位于杭州市文一西路960号,占地面积563亩,总建筑面积近18万平方米,办学设施完善。图书馆、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专业实验室以及体育馆等基础教学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优雅。
依托浙江理工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紧密结合浙江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院不断完善专业结构与布局,现有纺织服装系、机电系、经管系、艺术与设计系、人文系、建筑系、外语系、基础部和体育军训部等7系2部。现有本科专业及方向35个,在校生8900余人。2008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630名。对2008级学生中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条件者授予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自开办以来,学院依托并充分发挥浙江理工大学学科专业特色明显、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设施完善等优势,继承和发扬浙江理工大学“求知求实、创新创业”的优良传统和“求是笃实”的优良校风,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学生特点,强化英语、计算机等基础教学,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学院依托浙江理工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现有专任教师4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40余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60余人。
学院一直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毕业生基础扎实,社会适应性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居浙江省同类高校前列。
面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在浙江理工大学雄厚实力的支持下,学院将继续努力,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力争办成一所特色鲜明、教育教学质量高、深受社会欢迎的多科性独立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是浙江理工大学申办的一所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于1999年10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组建,2000年开始面向浙江省招收全日制本科生。
浙江理工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897年的蚕学馆,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理、工、文(艺)、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分下沙、文一两个校区。1999年4月学校由原浙江丝绸工学院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5月经教育部同意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
科技与艺术学院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文泽路8号。现有本科专业27个,在校生6800余人。学院下设纺织服装系、机电系、经管系、艺术与设计系、人文系、建筑系、基础部等教学机构。自开办以来,学院紧密结合浙江省地方经济建设需要,充分发挥并依托浙江理工大学学科专业特色明显、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设施完善等优势,经过几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服装、经贸管理、信息电子、艺术设计类专业为主,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办学特色。
近几年来,学院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学生特点,强化英语、计算机等基础教育,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为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院设立包括香港桑麻基金会奖、陈香梅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十佳民办生奖及优秀学生奖等在内的十余种奖学奖,并对在某一方面(如文艺、体育、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挑战杯”竞赛等)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专项的“突出贡献奖”。自2004级学生起,对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授予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经浙江理工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授予浙江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我院一直坚持重视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多年来,我院的毕业生基础扎实,社会适应性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形势一直较好,就业率一直稳居浙江省高校前列。
面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良好机遇,在浙江理工大学雄厚实力的支持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力争将科技与艺术学院办成一所特色鲜明、教学质量高、深受社会欢迎的多科性独立学院。
4.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浙江工业大学举办、2004年由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是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独立学院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
学院位于杭州市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内,依山傍水,风景秀丽,环境优雅。校舍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13000平方米,各类藏书45万余册,共享浙江工业大学图书(含电子图书)370余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600余万元,拥有各类实验室52个,教学用计算机近1800台。
学院设有7个分院1个系1个教学部,即经贸管理分院、信息工程分院、人文科学分院、机电工程分院、外国语分院、建筑分院、创意设计分院、理学系、体育军训部。专业设置紧密结合浙江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现有29个本科专业,涉及工、理、文、法、管理、经济六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近8600人。
学院遵循“依托母体、相对独立、办出特色”的办学方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改革,强化实践,致力于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富有创新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人才。通过专业特色建设、专业自主招生等一系列措施,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专业特色初步显现。 “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学科被评为浙江省重点学科,教改项目——《独立学院教学管理的研究与实践》获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国家英语四级考试通过率稳居同类院校前列,在各级各类竞赛中屡创佳绩,获得国际级奖项1项、国家级奖项49项、省级奖项200余项。
学院在依托浙江工业大学师资优势的基础上,着力引进高层次人才,聘请国内外高校的知名教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高级技术管理人才为学科带头人,实施“青年教师进修学校”制度,逐步建成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15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占33.4%,硕士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近80%;硕士生导师13人,依托浙江工业大学学位点招收硕士研究生;学院教师获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56项,其中省部级以上36项;科研经费1600万元;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17篇,被SCI、EI、ISPT摘录41篇;出版学术著作9部;专利5项。
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为每个学生的成才搭建平台、做好指导。每年有2%的优秀学生被选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享受校本部公办学生同等待遇;实施“新生导师制”、四年一贯制《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设立学生课外科技基金,开展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突出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诺丁汉-特仑特大学、美国威廉·帕特森大学、韩国庆州大学、比利时鲁汶工学院等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留学深造提供更多的便利通道。
“十一五”期间,全院师生秉承浙江工业大学 “厚德健行”的校训,弘扬“尚德致知、敢为人先”的之江精神,全力打造“报考到之江,成才在之江,用人找之江”三大品牌,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能主动适应浙江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完善的本科生培养体系和研究生培养能力的国内知名的高水平独立学院。
浙江定向招生有哪些学校
浙江定向招生学校: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
浙江,简称“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杭州,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国东南沿海,浙江界于东经118°01'~123°10',北纬27°02'~31°11'之间。
东临东海,南接福建,西与安徽、江西相连,北与上海、江苏、安徽接壤,境内最大的河流钱塘江,因江流曲折,称之江,又称浙江,省以江名。浙江省总面积10.55万平方千米, 下辖11个地级市,37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3个县(其中一个自治县)。
浙江部分下辖市概述:
1、杭州市,简称“杭”,古称临安、钱塘,浙江省辖地级市、省会、副省级市、特大城市,杭州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浙江省经济、文化、科教中心,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截止到2022年11月,全市下辖10个市辖区、2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总面积16850平方千米。
2、宁波,简称“甬”,是浙江省辖地级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Ⅰ型大城市、上海大都市圈重要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截止到2022年11月,全市下辖6个区、2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总面积9816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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