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汇总
中国各高校由于办学性质以及开设专业之分,在收费标准上也有所区别,收费较低的大学专业费用在一年4000元-6000元之间,学费较高的院校一年在10000元以上也是常见。下文是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中国科学院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供参考!
中国科学院大学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大学 | 专业 | 学费(每年) | 年份 | 学制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5500 | 2019 | 4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5500 | 2019 | 4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电子信息工程 | 5500 | 2019 | 4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化学 | 5500 | 2019 | 4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环境科学 | 5500 | 2019 | 4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500 | 2019 | 4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理论与应用力学 | 5500 | 2019 | 4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5500 | 2019 | 4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生物科学 | 5500 | 2019 | 4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500 | 2019 | 4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天文学 | 5500 | 2019 | 4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网络空间安全 | 5500 | 2019 | 4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物理学 | 5500 | 2019 | 4 |
中国科学院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相关安排
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对品学兼优者予以激励,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以“强化助学,相对淡化奖学”为基本思路,建立国科大本科生奖助学金体系。
国科大本科生奖助学金的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国科大本科生助学金
(一)国科大本科生助学金(简称“助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分为四个档次:Ⅰ级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Ⅱ级助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Ⅲ级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Ⅳ级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
(二)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孝敬父母、尊重师长、友善待人;
2.法纪观念明确、行为规范良好,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家庭经济情况明晰,确有困难;生活俭朴,勤俭节约。
(三)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本科部提出申请,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四)本科部负责组织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档级的认定、相应助学金等级的确定,于10月31日前提交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批准。
(五)助学金按10个月平均发放;对休学、退学、转学学生的助学金自批准当月起停发。
二、国科大本科生学业奖学金
(一)国科大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简称“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旨在激励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奖学金共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比例为在学本科生的5%;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比例为在学本科生的10%;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比例为在学本科生的20%。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为:
1.热爱祖国、拥护党,孝敬父母、尊重师长、友善待人;
2.法纪观念明确、行为规范良好,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表现突出。
(三)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本科部提出申请,并递交《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科部具体负责组织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并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当年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四)学业奖学金按学年评审,每年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三、其他资助
(一)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4小时,每月不超过20小时。酬金标准一般为20元/小时。
(二)国科大建立“一对一”帮扶体系,进一步支持来自贫困家庭并确需经济帮扶的学生。具体方式,主要由中科院机关、各研究所以及国科大校部有意愿的干部职工,与确需帮扶同学形成“一对一”的资助,每年资助3000-5000元。
(三)学校面向全体本科生设立“学生互助基金”,旨在培养和鼓励同学们的互帮互助风格,鼓励家庭经济条件优裕的同学,在自愿前提下,把获得的奖学金或勤工助学酬金捐赠至此基金中,用于帮助出现意外特殊困难的同学。“学生互助基金”,委托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管理,对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
(四)学校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设立各种专项奖助学金,根据捐赠者意愿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用于奖励各类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申诉
(一)学生个人对奖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科部提出申诉,本科部应在接受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二)如学生对本科部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本科部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起申诉。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接受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征求各方面意见、综合审查后做出最终处理意见,报校长批准,通知学生本人。
五、附则
(一)同一评奖学年内,获得国科大奖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的各类助学金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及时公开发布。
(三)本办法由本科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