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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是多少?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分数线如下: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各类录取分数线。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考试五类(E)录取分数线一志愿最低分205分,最高分542分。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考试六类(F)录取分数线一志愿最低分205分,最高分542分。
单招:
是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10年,始称直隶第三初级师范学堂;2001年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更名为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2016年2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更名为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4月学校经教育部备案正式成为独立高等专科学校。
截至2021年11月,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占地面积300亩,建筑面积67418.44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4万册,数字资源量847.00GB,电子图书4557册;设有教学系部4个,开办高职专业10个;有教职工220人。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有哪些专业?(专业介绍,最...
一、学校简介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以幼儿教育为主,集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文学、艺术等多学科交叉发展的综合性高等专科学校,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滦县,占地面积共计3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先进。
二、专业介绍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有17个专业,其中有教育类专业10个,管理类专业7个。其中教育类专业包括: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社会工作、管理学和心理学。管理类专业包括: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图书馆学、档案学、文秘、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三、招生信息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毕业生质量为核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把招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来抓,以提高招生质量为宗旨,积极开展招生活动,招收全日制高等专科学生。
学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每年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简章中包括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流程、考试时间、录取结果公布等内容。学校招生工作以招收优秀人才为宗旨,以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为目标,面向全国招收优秀学生。
四、就业前景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专业技能娴熟,毕业生素质高,深受用人单位的青睐。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就业前景乐观。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学校、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有的毕业生还可以在文化娱乐行业、广告行业、新闻出版行业等方面发展。
五、总结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以幼儿教育为主,集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文学、艺术等多学科交叉发展的综合性高等专科学校,共有17个专业,其中有教育类专业10个,管理类专业7个。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就业前景乐观,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学校、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有的毕业生还可以在文化娱乐行业、广告行业、新闻出版行业等方面发展。每年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简章中包括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流程、考试时间、录取结果公布等内容,学校招生工作以招收优秀人才为宗旨,以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为目标,面向全国招收优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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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录取分数线
(在本省)河北省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物理392,历史350。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录取分数线(在外省市)
广东省最低录取分数线(普通高校核定)为:物理397,历史294。
山西省最低录取分数线(普通专科审批)为:理科344分,文科364分。
在甘肃省(普通高职(初级)R级)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理科160分,文科378分。
湖北省最低录取分数线(普通高校核定)为:物理251分,历史200分。
安徽省最低录取分数线(普通专科批准)为:理科347分,文科384分。
2022年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唐山幼儿 师范 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 高考 招生录取 工作 政策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基本信息
第二条 学校名称: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院校代码:14586
第三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招生范围:全国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制:三年
第七条 毕业 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 书 (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地址:校本部( 河北 省滦州市古城学府路3号) 玉田分校(河北省玉田县兴玉路350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十条 学校教务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由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监机关的监督。
学校监督电话:0315-7312911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五条 调档比例:按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 专业确定: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 志愿 顺序录取或调剂,不考虑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按照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三部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对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如下:
1.色盲、色弱、口吃者不宜报考师范类专业。
2.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学前教育和 体育 教育专业。
3.患有嗅觉迟钝、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报考师范类专业。
4.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不宜报考师范类专业。
5.音乐教育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第二十条 考生注意事项:
1.录取时不限外语语种,各专业 新生 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2.我校只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 艺术 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不认可各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校考成绩。无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3.对于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4.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对于实施“3+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以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2门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上述所比成绩全部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先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者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对于实施“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分、语文和数学2门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上述所比成绩全部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先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者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对于未进行高考改革的省(市),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参加对口高考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口专业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统考(联考)”,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须达到控制 分数线 ,录取时使用何种成绩投档,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
(2)对于未进行高考改革的省(市),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对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对于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使用文化考试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对于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对于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使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对于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3)对于进行“3+3”高考改革的省(市),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对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门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上述所比成绩全部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先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者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使用文化考试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对于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对于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门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上述所比成绩全部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先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者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使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门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上述所比成绩全部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先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者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4)对于进行“3+1+2”高考改革的省(市),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对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门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上述所比成绩全部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先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者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使用文化考试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对于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对于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门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上述所比成绩全部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先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者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使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门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上述所比成绩全部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先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者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公布: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官网和学校官网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二条 保证新生质量: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身心健康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新生凭我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带上准 考证 、考生身份证来校报到,若不能按时来校报到须向我校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政策和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在校生享受如下奖助政策:
1.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
2.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均享受学校补贴生活费100元/月;
3.优秀学生可享受学校奖学金(一等500元/学期,二等300元/学期,三等200元/学期;特困生上浮50%)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一档22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4400元/年);
5.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6.学校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交纳 学费 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住宿费标准:
500元/生/年。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5-7381911【校本部】 0315-7381912【校本部,仅暑期使用】 0315-6159075【玉田分校】
传真:0315-7312929【校本部】
E-mail:zhaosheng@tsyzh.com
学校网址:http://www.tsyzh.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sheng.tsyzh.com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
学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县古城学府路3号
邮编:063700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河北滦师)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国办高等专科学校,是河北省仅有的3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之一。
学校始建于1910年,始称直隶第三初级师范学堂;2001年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更名为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2016年2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更名为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4月学校经教育部备案正式成为独立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坐落于研山脚下、滦水之滨,位于深蕴三千年历史文化的滦州古城的中心,是一所拥有百年历史的冀东名校。学校具有光荣的革命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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