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中国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怎么样,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科技大学有哪些专业?
中国科技大学的专业有:
1、少年班学院 :少年班 、教学改革试点班 、 创新试点班
2、数学科学学院:数学系 、计算机与应用数学系
3、物理学院 :物理系 、近代物理 、光学与光学工程系 、天文学系
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化学物理系 、化学系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高分子科学工程系
5、生命科学学院:分子生物学与细胞生物学系 、神经生物学与生物物理学系 、系统生物学系 、 医学生物技术系
6、工程科学学院: 近代力学系 、精密机械与精密仪器系 、热科学和能源工程系 、 安全科学与工程系
7、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电子工程与信息科学系 、自动化系 、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信息安全
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
9、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地球物理与行星科学技术系 、地球科学与环境科学系
10、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 管理科学系 、统计与金融系
11、核科学技术学院: 核科学与技术
拓展资料:
1、中国科技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中国科学院所属的一所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兼有特色管理和人文学科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参考资料: 中国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 中国科技大学官网
2022年上海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 上海 科技大学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省份、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上海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上海科技大学(ShanghaiTech University,简称上科大、ShanghaiTech)是一所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共同举办、共同建设,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9月30日经教育部批准同意正式建立。2022年2月14日,学校入选第二轮“ 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校致力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培养科技创新 创业 人才,提供科技解决方案及发挥思想库作用,积极投身高等教育改革、参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努力 建设一所小规模、高水平、国际化的研究型、创新型大学。
学校2022年拟面向全国18个省(市)选拔招录460名本科生。为继续探索“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选拔招录模式,学校将坚持正确导向、公正公开、科学有效的原则,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
一、招生省份
学校2022年将在 北京 、上海、 山东 、 江苏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河南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辽宁 、 天津 、 湖北 、 陕西 、 湖南 、 甘肃 、 重庆 等18个省(市)开展本科招生。
二、招生规模
学校2022年拟面向全国18个省(市)选拔招录460名本科生。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结合“校园开放日”报名情况确定各省(市)招生人数。
三、招生专业
学校2022年拟按照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管理科学、工业设计等11个本科专业招录学生。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管理科学、工业设计专业仅在部分省(市)招录。学校在 高考 录取阶段满足被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 志愿 ,入学后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公开公正的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
四、报考条件
理工 科基础扎实,在科学创新、批判思维、人文素养、沟通协作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素质优秀并具备学科特长,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全国统一 考试 的高中理科 毕业生 (新高考省份须选考物理)均可报考我校。
五、“校园开放日”报名要求
1.网上填报
符合2022年上海科技大学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即日起至2022年5月5日登录报名系统https://apply.shanghaitech.edu.cn/,在线填写“校园开放日”申请材料。
2.报名材料
(1)自述信1封:申请者结合对上海科技大学的了解和认识,阐述感兴趣的专业方向、未来规划以及能够体现自身学科特长的实例等,独立完成自述信一封。(800字以内,自述中原则上不应出现透露申请者家庭成员身份的信息)。
(2)推荐信1封:由申请者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课外活动指导老师等叙述该生特点及推荐理由。(800字以内)。
(3)申请者本人高中阶段成绩单(需注明每门满分数值,加盖学校公章、经校长签字)。
(4)申请者所在省(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或证明材料。
(5)其他能反映申请者自身特点的相关材料(经所在中学详尽公示的综合素质档案,申请者在思想品德、身心健康、 艺术 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突出表现的写实记录)。
说明:
(1)申请者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要保证内容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将按教育部和上海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以电子版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者参加 “校园开放日”时,需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六、“校园开放日”活动流程
1.材料审核
学校对所有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参加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活动的考生名单,名单将于5月底在报名系统中提供查询。
2.综合 面试
“校园开放日”将通过以综合面试为主的多样性活动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
3.时间地点
学校拟在2022年6月10日-20日,分多期举办“校园开放日”。最终日程安排以报名系统内公告为准。
4.综合评价
学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考生申请材料及“校园开放日”整体表现进行综合评定,表现优秀的学生将获得“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
“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分档如下:
A档:20分;B档:15分;C档:10分。
5.结果公示
学校将考生名单及其“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录取政策、录取结果等信息报送其所在省(市)招办(考试院)备案,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校园开放日”活动安排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七、志愿填报
参加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并获得“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的考生,须在其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前批次本科志愿栏内填报我校,否则其“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无效。未获得“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的考生(含未报名参加“校园开放日”的考生)也可在其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前批次本科志愿栏内填报我校(有特殊规定省(市)除外)。
八、择优录取
所有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报考上海科技大学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含教育部、所在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 分数线 (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选考科目要求以该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文件为准。
学校将考生“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与其高考成绩相加后,与其他报考我校但未获得“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的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其录取规则以我校公布的《2022年上海科技大学招生章程》为准。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怎么样
很好。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由中国科学院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211工程、985工程,首批20所学位自主审核高校之一。
截至2019年11月,学校有20个学院(含6个科教融合共建学院)、33个系以及苏州研究院、上海研究院、北京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附属第一医院等;有12个国家级科研机构、4个国家重点科技基础设施和62个院省部级重点科研机构。
扩展资料:
师资队伍
截至2019年12月,学校共有教学与科研人员2154人,其中教授701人(含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副教授800人(含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55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17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30人,青年拔尖人才1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15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08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含青年)5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7人。
其中,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不重复统计共有427人,占固定教师总数的33%;青年人才占高层次人才的55%。45岁以下青年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0%,其中35岁以下教师约占青年教师总数35%。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科技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校址及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
第四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就业处组成。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履行咨询和监督职能;招生就业处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3.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区、市)招生宣传组,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客观、公正地完成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北京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状况、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学校来源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等要求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等。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加分提档和安排专业(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确定录取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我校2022年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3.按照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省份的考生,达到分数后直接录取到其所填报志愿专业(类)。
4.按照学校或院校专业组进行志愿填报省份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北京科技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按投档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如各省(区、市)有明确的同分排序细则,则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细则;如各省(区、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不分文理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选考3科总分。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6.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相应省份的安排实行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根据相应省份的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7.关于退档。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学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8.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日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在教学培养环节使用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9.录取时,不区分往届生和应届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0.学校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11.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_2010_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审查或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2022年学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每人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5000元/学年。本科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元至1200元。收费依据为“京价(收)字【2003】348号”。如果国家调整2022年收费标准,各项收费标准最终以北京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五条北京科技大学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起“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业,健康成长。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十六条学校网址为https://www.ustb.edu.cn/,学校本科招生网址为http://zhaosheng.ustb.edu.cn/。咨询电话:010-62325294,传真:010-82371778。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2229。
第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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