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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49...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共有60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9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考生可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
(四)专门岗位和专项招聘2019、2020、2021届毕业生岗位
1、以下人员可根据岗位要求报考相应专门岗位:
(1)从福清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要求报考者必须是由福清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2021年9月30日前毕业且退役。服役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须在退役后复学毕业。
(2)驻融部队随军家属。要求报考者必须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在报名第一天前办理了随军批准手续的福清市范围内驻军部队干部随军家属。
上述二类对象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2、以下人员可根据岗位要求报考2019年、2020年、2021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
(1)2019届、2020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要求报考者必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间取得毕业证。
(2)2019年、2020年、202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福建省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要求报考者必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且从未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五)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天。2021年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报名第一天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第一天。2021年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报考者工作经历计算放宽至2021年9月30日。
2、年龄的计算均以公告发布时间所在月份为截止时间。例如,假设公告在7月份发布,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年月应在1985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
3、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
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
二、报名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报名:报考者于2021年8月9日8:00至8月11日18: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报考者可根据公布的《岗位信息表》,结合个人情况,选择岗位报考(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本次报名不收报名费,但考生仍需要确认提交。建议报考者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关注审核结果,避免错过提交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的时间。
3、申诉时间:2021年8月9日8:00至8月13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4、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比例要求,并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已报考不予开考岗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上述不予开考的岗位不再接受报考者改报;改报者可以放弃改报其他岗位。请于2021年8月14日上午8:00-11:30,登录报考者个人界面自行选择岗位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因条件不符合未能报名成功的,不安排改报名。
5、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于8月16日8:00至8月18日24:00,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否则无法参加考试。
未进行考试确认的,不影响考生信用和岗位招聘计划数。
6、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可于2021年9月1日后登录上述报站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确认参加考试、未打印准考证或截止2021年8月18日24:00前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而将无法打印准考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7、符合条件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除岗位取消外,不得退报改报,但可以不确认参加考试。
三、笔试
1、除免笔试岗位(少体校教练员、卫健系统福清市医院骨科医生、福清市第二医院ICU医生、福清市第二医院医生、福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生、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皮肤科医生)外,通过报名的考生全部参加报考岗位相应的笔试。
2、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加分
(1)加分对象: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福建省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不受满分限制;
(2)不能加分的情形:上述加分对象若本次报考的是专门岗位、免笔试岗位或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能享受加分待遇。
(3)加分需满足的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和办理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4、本次笔试,普通岗位工作人员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医护人员试卷分别为《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具体情况见岗位信息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9月4日(星期六),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安排在上午9:00—11:00,《医学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知识》安排在下午2:30—4:30。笔试地点设在福清市,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9月30日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1、所有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的确定参看面试环节相关要求)的对象,都需要参加资格复审。
2、免笔试岗位报考人员也应参加资格复审。
3、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工作分别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其中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还应取得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央企国企在职人员应取得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非公企业未约定服务期的在职人员无法提供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报名时未入学的2021级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体检和考察时已在学校就读的,须提供解除学籍的证明。
4、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申请,经同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建考试报名网。公示后,不再递补。
5、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中共福清市委党校教师岗位拟参加公共面试的对象也按上述方法确定,拟参加专业面试的人选为全部参加公共面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福清市少体校教练员岗位(免笔试、仅参加专业面试)的报考者全部确定为该校拟参加专业面试人选。
卫健系统福清市医院骨科医生、福清市第二医院ICU医生、福清市第二医院医生、福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生、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皮肤科医生岗位的报考者全部确定为参加公共面试的人选。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4、公共面试按照本次面试工作安排进行,专业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需进行专业面试的岗位,面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五、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个别招聘岗位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比例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确定。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及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的全部考官总分排序。若面试的全部考官总分还是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少体校教练员岗位(免笔试)综合成绩直接按专业面试成绩确定。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的全部考官总分排序,若面试的全部考官总分还是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面试成绩为准,其合格线参照公共面试执行。
中共福清市委党校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按如下办法执行:
①折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0.4+公共面试成绩*0.3+专业面试成绩*0.3
②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以公共面试成绩高分者为拟聘人选,若公共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报考者名次按公共面试成绩的全部考官总分排序,若公共面试的全部考官总分还是相同,则按专业面试的全部考官总分排序,若还是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其面试合格线均参照公共面试执行。
卫健系统福清市医院骨科医生、福清市第二医院ICU医生、福清市第二医院医生、福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生、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皮肤科医生岗位的报考者综合成绩按公共面试成绩确定。若公共面试成绩相同,则报考者名次按公共面试成绩的全部考官总分排序,若公共面试的全部考官总分还是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名单公布前,如有因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但每个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部分岗位对身体条件有具体要求的,按该岗位要求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参加体检。考生放弃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考生放弃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择岗
需进行择岗的岗位,按从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的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组织拟聘人员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择岗后,若有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因考生自身的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体检和考察,影响其正常择岗的,考生应申请延后择岗,经批准同意后,由同岗位其他考生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先行择岗。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可在所报岗位的剩余岗位中择岗。
八、聘用
1、拟聘人选由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福清人事人才网(http://www.fqrsw.com)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公示后,若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不再递补。
2、被聘用的人员应按时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后,医护人员应在5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九、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国政府网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至中国政府网查询核酸检测机构,网址:http://bmfw.www.gov.cn/hsjcjgcx/index.html)。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当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对疫情防控另有要求的,以当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要求为准。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请考生在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并线上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文件,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与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报考者必须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及以上学历。
3、专业审核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福清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的预警服务岗位,其“××类”的专业,按照《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的”“××类””认定。
4、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学历类别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岗位,辅修专业不能报考;研究生学历、境外学历、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不受学历类别限制,均可报考。
5、福建省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由福建省或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或统筹安排的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上述基层项目福建省生源高校毕业生。若要求福州市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的,以此类推。
6、福建省生源是指学籍在福建省高校或高考前户籍在福建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其他生源的,以此类推。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8、卫健系统福清市医院骨科医生、福清市第二医院ICU医生、福清市第二医院医生、福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生、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皮肤科医生岗位的报考者,若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按照《福清市卫计系统高层次卫生专技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融政综〔2017〕320号)文件规定执行。
9、“四证合一”是指同时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培证”。
十一、咨询和监督
福清人事人才网和福建考试报名网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059185220836,监督电话05918525933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另行公布。
2021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docx
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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