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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辅导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附...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附校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15名,管理人员43名,实验技术人员16名,附校教师24名。
【招聘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专职辅导员
1.基本条件
①原则上应为2023届博士毕业生或优秀硕士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②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强。
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③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组织管理和语言、文字表达,及教育引导、调查研究能力强。
⑤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强,具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心理咨询师证书者优先。
2.职业发展
①专职辅导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具备思政教师与职员双重身份,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员职级、党政管理职务“三线晋升”通道。
②学校支持专职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工作,首聘期满也可转岗为专职管理干部。
具有博士学位的辅导员首聘期满后,鼓励转为专任教师。
③学校提供各类专项工作研究经费和国内外研修学习机会。
3.待遇优厚
①年收入不低于18万元。
②按月享受辅导员专项工作津贴。
③享受子女入托入学以及医疗、保险等福利。
二、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1.基本条件
①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②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强。
③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要求。
④专业基础扎实,具备岗位所需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
2.岗位条件及薪酬待遇
详见附件1。
三、实验技术人员
1.基本条件
①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②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强。
③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要求。
④专业基础扎实,具备岗位所需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
2.岗位条件及薪酬待遇
详见附件2。
四、附小教师、幼儿园教师
1.基本条件
①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② 热爱教育事业,综合素质全面,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
③ 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要求;
④ 专业基础扎实,具备学科教学所需的专业能力及教育学、心理学相关专业知识,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活动,能够胜任相应学段的教学工作;
⑤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应届优秀公费师范生或相关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亦可报名。
⑥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省市级教学现场竞赛一等奖、市区级学科带头人、十佳班主任等奖项荣誉获得者,特级教师称号、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2.岗位条件及薪酬待遇
详见附件3。
【招聘程序】
1.报名
请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报名并上传支撑材料。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止。
支撑材料包括:
①就业推荐表;
②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
④党员证明材料;
⑤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⑥主要获奖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⑦担任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团委或基层党委出具的任职证明);
⑧其他与岗位工作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等。
2.初审
审查应聘人员材料,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环节名单。
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需在参加考核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核。
3.考核、公示
4.政审、体检
5.聘用
【相关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或调整相关工作,请及时关注学校相关部门主页并保持通讯畅通。
2.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3.凡与华中师范大学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
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联系方式】
专职辅导员:
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陈老师、曹老师 电话:027-67867510
部门主页:
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人事部联系人:佐老师 电话:027-67868051
部门主页:
实验技术人员: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技处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7-67867912
部门主页:
附小教师、幼儿园教师:
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7-67863378
附小联系人:冷老师 电话:027-87507125
附属幼儿园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027-67868180
部门主页:
华中师范大学
2023年2月17日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岗位要求及计划(定).docx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要求及计划(定).docx
附件3: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附属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及计划(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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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 - 百度...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月12日9∶00-7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月12日9∶00-7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月12日-7月2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月12日9∶00-7月2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核。
学校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科研成果”栏中详细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方式:所有教学科研岗位的考核方式均为面试。
按照南京师范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也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91511,联系人:陈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师范大学
2023年1月10日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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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时间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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