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年第一学期杭州市区普通高中转学工作的公告
《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转学,应当遵循学校对等原则,在同等同类学校之间转学;民办高中学校和公办高中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相互转学;原则上,学生在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得转学。现结合杭州实际,就2023学年第一学期杭州市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下同)普通高中转学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学对象
杭州市区外普通高中(新高二、新高三)在籍在读学生,申请转入市区普通高中,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生本人具有杭州市区户籍。
2.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可以在市区就读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
3.驻杭州市区部队军人子女。
二、转学材料
申请转入杭州市区普通高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2.杭州市区户籍证明材料(如果是高层次人才或军人子女,请提供家长身份证明及亲子关系证明)。
3.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该校性质(公办或民办)及学校等级证明(省内学校转学可不提供此证明)。
4.填写完整的附件2表格。
三、转学流程
1.申请材料提交。将上述转学材料放入同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381603398@qq.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核。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对申请转学学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转学要求的,将电话告知。
3.申请转入学校插班测试。申请转学符合要求的,申请转入学校将电话通知学生参加插班测试,学校测试时间一般为开学前一周左右。
4.由学校根据测试成绩决定是否同意转入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如时间允许,未被申请学校同意转入的学生,可再选择下一等级的学校进行插班测试(最多一次机会)。
四、注意事项:
1.浙江省内学校等级对等以省级重点学校为依据。申请转入省级重点普通高中的学生,同一等级的学校原则上只能选择一次。
2.当年在市区参加过中考后到市区外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申请转学,需核验当年中考志愿和成绩,且不得转学到当年录取分数线高于该生中考成绩的高中。
3.新高一年级学生不办理转学,休学期间学生不办理转学,转学不变更就读年级。
4.未尽事宜请咨询杭州市基础教育处王老师8958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