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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中职院校招聘 徐州医药中专分数线2023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3日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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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中职院校招聘 徐州医药中专分数线2023

2023年徐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 百度...

徐州医科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209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徐州医科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六)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
2.有1年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1年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八)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17日9∶00-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17日9∶00-3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17日-3月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17日9∶00-3月2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17日9∶00-3月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在“考生简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
另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招聘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
2.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提前公布。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
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
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我校将组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
1.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证明中须注明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学校团委、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
2.身份、政治面貌证明:有效身份证件,近六个月内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3.其他材料: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国内)。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进行公布。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进行公布。
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我校不再另外以电话或短信形式联系考生。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面试方式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60分及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由徐州医科大学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一)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二)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262246(工作日)、19352898813(工作日)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徐州医科大学
2023年2月16日
徐州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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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 百...

徐州中学是2020年10月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高中学校。
学校秉持“让每一位师生成就最好的自己”这一办学理念,以高起点、高品位、高质量为目标,致力于培养“教而优能研,研而优善教”的反思型、研究型、学者型优秀教师队伍,以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创建标准为统领,努力打造“优秀有特长的学生、智慧有特点的教师、生态有特色的学校”。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学科骨干教师41名。
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jyj.xz.gov.cn)发布。
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徐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 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中小学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 教师资格条件和教育教学经历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有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经历。
4. 获奖和荣誉称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奖励、名优教师称号。
如:特级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2)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质课、基本功大赛、教学成果一等奖,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质课、基本功大赛、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
5.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6. 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过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曾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规定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前期已递交个人简历或通过邮箱报名的人员均须参加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本次岗位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报名人数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1.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7:00)
2. 报名地点:徐州中学(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汉城东路1号)
3. 现场报名时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 《2023年徐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
② 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
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在学信网上不能查询的,需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④ 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 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 主要的荣誉称号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同意报考证明》(徐州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⑧ 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⑨ 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请单独按序装订。
为提高现场审核的效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提前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BZ4521637@163.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学科+姓名。
现场审核合格者缴纳笔试费100元。
资格审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单位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应当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及时向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4. 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的人员,应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3月18日晚上18:00(周六)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徐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徐州市教育局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和笔试成绩一起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① 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
② 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徐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四)体检、考察
徐州中学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考察。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
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等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徐州市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徐州中学负责查实。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如拟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明确放弃导致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徐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六) 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徐州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手续,纳入徐州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
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聘用至徐州市之前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特级教师称号、劳动模范称号等,按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予以确认保留,纳入徐州市同类人才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四、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的公示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徐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徐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
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徐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徐州中学招聘政策
张老师0516-85888266,13301472989
王老师0516-85882566,13705205297
徐州市教育局电话:0516-80807875,83738015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16-83732198
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电话:0516-8080730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1. 2023年徐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表
2. 2023年徐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
徐州市教育局
2023年1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徐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徐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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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专职...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B01-B11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B12-B34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生或研究生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工作部门正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工作部门副职及以上,并提供能证明学生干部经历的学生干部聘书、聘任文件或院校出具的证明;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7日9∶00-3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7日9∶00-3月1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7日-3月1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7日9∶00-3月1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7日9∶00-3月1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开始时间将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结束时间为考试当天开考前。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考生简历(含学校经历从高中填起)”栏写明高中之后至今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请填写完整),时间具体到月。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须明确写明符合“一、报考条件、第(五)条”中的第几点,其中以符合“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需写明担任职务名称和起止年月,符合其他条件的要写明符合担任职务(或工作经历)和起止年月。
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17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考核方式
B01-B11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B12-B32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试讲
B33-B34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1.B01-B11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
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
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2.B12-B32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试讲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试讲。
试讲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试讲,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B33-B34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
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B01-B11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面试确定排序。
B12-B34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试讲(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面试确定排序。
(二)资格复审
B01-B11岗位在试讲后(B12-B34岗位在笔试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2022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
4.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开具时间为三个月以内。
5.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
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院(系)、校级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部门出具的聘文、聘书或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劳动合同或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人事部门、学工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
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录取或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5782200、1985208220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23日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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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药中专分数线2023

关于徐州医药中专分数线2023分享如下:可参考徐州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482分。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简介: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徐州市南郊文化教育区,始建于1985年,隶属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为江苏省徐州医药中等专业学校

1995年通过合格学校评估,2000年通过省级重点学校评估,2003年首批通过省教育厅高等学校设置评审委员会专家评估,升格为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2005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2010年被江苏省教育厅认定为省高水平示范职业学校,2015年被首批确定为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2017年被首批确定为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2018年被确定为江苏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

2020年被确定为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建设单位,承接教育部“提质培优三年行动计划”重要建设项目。

学校是江苏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医药专业协作委员会理事长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医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医药教育协会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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