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青岛大专院校辅导员招聘2023 2023辅导员招聘在几月份,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2023辅导员招聘在几月份
答案如下:
大学招辅导员日期一般是不确定的,有的大学会在5月时照的大学,会在12月10招不同的大学,不同的省份,相应的规定也是各不相同的,你需要去相应的官网进行查询,才可能得到具体地方的招聘时间。
大学辅导员是一个比较轻松的工作。也有忙的时候,就是在大学生上学的时候也是比较繁忙的,其他的时候也会有充足的假期去。
照顾家人去陪伴家人,而且大学老师的工资待遇一般会比初高运拆闷中的老师待遇比较高一些。现在很多的年轻毕业御中生就选择去大学当辅导员,也是比较理想的一个工作。
1、年龄限制:虽然教师资格证的年龄上限是65周岁,但是教编考试的年龄一般限制在30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可放宽只35周岁,但是教书育人一定赶早不赶晚才能及时适应社会变化,为社会培养人才。
2、专业要求:考编对专业要求比较旁弯严,中学教招的很多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者接近,所以大家在考编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专业选科目或者选不限专业要求的岗位。
3、学历要求:考编要求的学历是随着你手上拿到的教师资格证的层级来逐步提升的,为求稳,建议最好是本科学历。
4、工作经验:最好要有一些上台讲课的经验,做到上台讲课临危不乱,给考官留下好印象。
2023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专职...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B01-B11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B12-B34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生或研究生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工作部门正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工作部门副职及以上,并提供能证明学生干部经历的学生干部聘书、聘任文件或院校出具的证明;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7日9∶00-3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7日9∶00-3月1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7日-3月1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7日9∶00-3月1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7日9∶00-3月1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卖银(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早正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开始时间将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结束时间为考试当天开考前。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考生简历(含学校经历从高中填起)”栏写明高中之后至今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请填写完整),时间具体到月。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须明确写明符合“一、报考条中睁宴件、第(五)条”中的第几点,其中以符合“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需写明担任职务名称和起止年月,符合其他条件的要写明符合担任职务(或工作经历)和起止年月。
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17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考核方式
B01-B11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B12-B32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试讲
B33-B34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1.B01-B11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
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
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2.B12-B32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试讲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试讲。
试讲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试讲,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B33-B34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
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B01-B11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面试确定排序。
B12-B34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试讲(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面试确定排序。
(二)资格复审
B01-B11岗位在试讲后(B12-B34岗位在笔试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2022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
4.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开具时间为三个月以内。
5.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
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院(系)、校级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部门出具的聘文、聘书或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劳动合同或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人事部门、学工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
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录取或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5782200、1985208220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23日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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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徐州医科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六)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
2.有1年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1年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镇耐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八)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17日9∶00-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17日9∶00-3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17日-3月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17日9∶00-3月2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17日9∶00-3月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御此春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扒告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在“考生简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
另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招聘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
2.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提前公布。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
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
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我校将组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
1.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证明中须注明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学校团委、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
2.身份、政治面貌证明:有效身份证件,近六个月内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3.其他材料: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国内)。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进行公布。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进行公布。
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我校不再另外以电话或短信形式联系考生。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面试方式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60分及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由徐州医科大学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一)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二)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262246(工作日)、19352898813(工作日)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徐州医科大学
2023年2月16日
徐州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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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桂林理工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4-6人。
二、招聘岗位信息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四)在校学习期间各科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五)在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含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学生组织的部长及以上职务,不含兴趣顷凯社团干部),并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或在高校从事过专兼职辅导员工作,并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六)全日制学历毕业,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双证齐全,毕业时间要求为2023年7月31日之前,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2.应聘者需填写《桂林理工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汇总表》(见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职称证、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和党员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电子扫描件。
3.请将应聘材料一并打包后发送至glutfdy@vip.126.com(邮件发慎乎拆送成功后3天内会有邮件回复),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时,请修改邮件标题为“岗位名称+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姓名+辅导员应聘”,例如“专职辅导员1类+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张明+辅导员应聘”。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学工部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招聘笔试人员名单,并于4月7日前将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查看。
参加招聘笔试的应聘者,原则上需在考试前一天携带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指往届学生,应届学生带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学生干部证明或专兼职辅导员工作证明、党员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我校学生工作部进行验证。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笔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相关理论、学生工作实务等。
2.面试
面试采用个人自述、答题和评委提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才艺特长、仪表举止、文明礼貌等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不作为成绩计算,仅作为参考)。
3.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若某岗位类别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类别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数。
面试资格人选名单于笔试次日12:00前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其余应聘考生可在指定时间到人事处核查本人笔试分数;所有参与面试人员的结果于面试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12:00前在我校校园网上进行公布。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各岗位类别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并在我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主要通过试岗、访宽枣谈、调查等方式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对象就试岗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人事处、学工部根据考核对象的综合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学校研究确定。
(六)体检、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到国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人事处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我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中若有放弃入职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则在考核对象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学工部联系电话:0773-3696960,联系人:邱老师或刘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773-2670319,联系人:周老师
(二)本方案由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学工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桂林理工大学
2023年3月3日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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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
(1)招聘思政教师的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招聘专职辅导员的岗位需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答改虚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考专职辅导员的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1年及以上,学生干部包括: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院(系)级或者校级学生会正(副)部长、正(副)主席,团委正(副)书记,社联正(副)主席,研究生会正(副)主席、正(副)部长、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
(2)有2年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2年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委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公布的报名截止日期。
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17日9∶00-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17日9∶00-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17日-3月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17日9∶00-3月1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17日9∶00-3月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歼姿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3月9日9:00-3月11日13:0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填写自己自初中毕业以来的学习情况(学习时间、毕业院校、专业、取得的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任职职务、任职起止年月)、工作情况(工作时间、工作单位、从事工作)、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参与、排名以及科研经费等信息),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或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11:30(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推迟,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延期公告)。
资格复审地点: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大厅(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路4号)。
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
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干部证明、党员证明、工作证明、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聘用合同书、解聘协议书、社保证明及获奖证书等。
其中,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班级及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4.本人的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未能按期提供者,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方式及程序
(1)招聘专职辅导员的岗位(即B01-B02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考核。
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2:00开始(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推迟,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延期公告)。
笔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生管理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不指定参考教材,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如笔试成绩并列,造成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均进入面试考核。
笔试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www.jsfpc.edu.cn )进行公布。
面试按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或在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者;
3.在职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或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708818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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