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3年大专院校人才引进 2023年深圳人才引进政策,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南昌人才引进政策2023年
南昌人才引进2023年主要政策如下: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向政府申请购房补助的,政府以购房优惠的方式给予购房补助,优惠标准为:
1.3类人才140万元以内;
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80万元以内;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人员50万元以内;
4.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人员40万元以内;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0万元以内;
6.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或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笑誉级二级)人员20万元以内。实际购房优惠额在优惠标准限额内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个人符合多项条件的、夫妻双方均符合保障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南昌市2022年人才引进人才统一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办理事业编制,其中博士安排在市直事业单位,硕士安排在市直或县区事业单位。
具体岗位安排将根据引进人才面试考核、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情况公开进行。
岗位安排。工作前3年(含试用期1年),统一安排到市、县区党政机关进行服务锻炼。服务锻炼前,神老由市委组织部开展岗前培训。
服务锻炼期间,根据全市中心工作需要,有计划地选派到重大重点项目、信访维稳、开放型经济、城市建管、乡村振兴等一线工作。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定岗定级,博士研究生可聘任管理七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任管理八级碰瞎段岗位。
总结青年人才在昌工作每满一年后进行申报,即在昌工作满一年后申请上一年度补贴,以此类推,从引进之日起,连续三年内完成申报。
法律依据: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下同),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第二条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就业。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
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
第三条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业。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实体,除按前款条件和标准可申请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外,还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第四条支持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安居乐业。对在昌创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人才,可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第五条支持“985”高校毕业生来昌创业就业。对来昌创业就业的“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按照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和条件,给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大连市人才引进政策2023年
大连市人才引进政策2023年如下:
(一)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尖端人才、领军人才团队和"带土移植"重大团队,孝租享受最高 500 万元研发项目资助;杰出青年科技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模斗和青年科技之星,分别享受每人 100 万元、30 万元和 10 万元研发项目资助。
(二)科技人才创业支持政策。所在企业可享受贴息补助最高 100 万元。
(三)"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政策。实施"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自筹研发费用支出 30% 给予发榜方补助,最高 1000 万元。
(四)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政策。新获批国家及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等平台,分别一次性享受 500 万元、50 万元、50 万元奖励补助。对获评优秀的市级平台,给予 50 万元补助。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政策。全职引进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巧码兆、高端人才和青年才俊,分别享受每人 500 万元、260 万元、120 万元和 30 万元安家费。
(六)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政策。本地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才俊,分别享受每人每月 5000 元、3000 元、2000 元和 1000 元津贴。在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全职工作的,津贴标准上浮 10%。
(七)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政策。柔性引进中国籍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按照实际支付税前劳动报酬一定比例,给予每人每年最高 20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资助。
2023年深圳人才引进政策
2023年深圳人才引进政策条件如下:
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须经过本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
人才引进业务办理流程:
1、申纤或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或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注册个人帐户,填写个人信息并测租辩评通过后提交,属个人申办的,直接打印《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及《材料清单》;属用人单位申办的,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审核申报信息后提交系统弊竖缺,打印《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及《材料清单》转交申请人。
2、申请人根据材料清单以及业务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照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材料并提交;属单位申办的,用人单位经办人还需对申请人扫描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系统,并根据系统提示办理后续手续。
3、经审批通过的人员,等待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办理入户手续。呈报单位或申请人如需纸质人才引进审批文件,可登陆人才引进系统自行打印,也可由呈报单位或申请人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并存入人事档案。
南昌人才引进政策2023年
一、引进对象和计划
引进对象: 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引进计划: 南昌市直属学校引进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涉及的学科有: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高中体育、高中音乐、高中美术、高中信息技术、高中心理健康。
二、报名条件
1.2023年当年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若因毕业论文答辩等原因需延迟毕业的,博士、硕士蚂键研究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时间可延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前需取得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所持有的教师资格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学校担任教师。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在校期间不得有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推荐
1.网上预报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 ncjyj.zhaopin.com 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填写《南昌市2023年引进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报名推荐表》。
(扫描二维码直达报名网站)
高校院系党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后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由报名人员扫描或拍照报名推荐表上传至报名网站,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25日9点至2022年11月1日17点 。网上预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南昌市2023年引进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报名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本人教师资格证书或个人承诺取得教师资格证明;本人获奖证书等。
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本高校区域内定点引进面试考核的毕业生,可以参加后续其他区域定点高校面试考核,已参加本高校区域内定点引进面试考核的毕业生不参加其他区域面试考核。
2.线上资格审查。 对已通过网上预报名的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审查。线上资格审查情况将及时反馈给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资格审查情况。
赴校宣讲时接受现场报名,同时补录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
(二)面试考核
考生线上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报考南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计划岗位;岗位计划、选岗时间、要求、流程另行通知。面试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携带网上预报名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主要采取现场面谈的方式进行,视情可组织线上面谈,主要围绕政治素质、成长经历、所学专业、在校表现、奖惩情况、能力特质等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地点设在湖南师范大学(或附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采取百分制,各面试考核小组根据报考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分学科和报考岗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入围对象。
(三)签订协议
面试考核合格后当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三方就业协议书由毕业生本人提供。
(四)体检政审
所引进的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毕业后,由用人单位通知本人报到,引进人才氏物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并由高校转递个人档案。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拟引进人才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办法》,体检合格者在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南昌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的,引进关系自动解除,三方协议书退还本人。
由用人单位对拟引进的教育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政审,主要通过向就读院系调查了解或查阅学籍档案的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奖惩情况等。
四、保障待遇
1.办理上编。 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列入市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办理上编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2.生活补贴。 为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来昌留昌就业,按照南昌“人才10条”的政策规定,给予博士、硕士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
3.管理培养。 注重教育专业人才的培养,实行“导师制”,用人学校选派骨干教师担任导师,进行结对帮带。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南昌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昌市教歼带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南昌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昌市教育局:
0791-86382285、86776866
中共南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791-83885708
中共南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南昌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信息导航
01
就业信息群
总 群:787652464
理工类:535985389
文科类:795442694
医学类:795232146
实习群:885368143
02
招聘信息精选
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地方事业单位
国际组织 人才引进 基层选调
交通运输 医疗卫生 冶金材料
国防军工 能源动力 学校招聘
金融经济 建筑地产 文化艺术
机械制造 信息通讯与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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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就业相关服务
用人单位校园招聘指南
毕业生生源信息
网络面试间预约
职业选择能力训练实验中心课程
求职技巧、法律、政策科普
基层主题活动
典型人物宣传
校内政策公告
就业质量报告
就业重点单位人才理念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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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人才引进政策
一、招聘名额
事业单位集中引进504名,其中市直122名(含企业周转事业编制8名)、县区382名。市内企业引进88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及以下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条件
符合公告及岗位列表设置的具体要求。有高颤以下情形的按对应要求执行:
1.对所学专业与岗位列表所设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原则上按学科门类,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报名。
2.对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专业方向)相符的条件报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 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各类考试中有舞弊等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镇念举 4. 天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各类订单、定向、项目人员;天水市内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合同期内在聘人员(含当次人才引进报名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者)。
5. 近两年参加我市人才引进,面试通过后在各环节放弃拟聘用资格的。
6.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8:30至10月31日18:00。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即:在甘肃党建·天水市平台(https://ts.gsdj.gov.cn)、中国·天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网(http://rsj.tianshui.gov.cn)、新天水网(http://www.tsrb.com.cn)上打开《天水市2023年度第一批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公告》,点击下方“网上报名入口”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天水市2023年度第一批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上传相关证件、资料等扫描件。其中,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须上传所就读御碧高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对应的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职人员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同意;企业工作人员须单位同意);留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 资格审核。对报名市直事业单位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市内企业的,由用人企业进行资格初审。对有缺少报名所需上传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报名窗口关闭后,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对报考事业单位的统一进行资格复核,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查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博士研究生或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范围条件且审核合格的特殊人才,不受引才名额和时间限制,一事一议,直接面谈(教师岗位须试讲)。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市直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试讲等形式,对参加面试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量化评分(可设置基础资格分),并根据评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县区教育、卫生系统综合设置的岗位,根据成绩高低顺序和引才名额,由应聘人员依次择岗。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放弃资格的,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在20人以上的,可增加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环节,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市级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体检
由县区或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县区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市直单位在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体检环节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并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审核相关证件、人事档案等,并提出明确考察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以及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学业成绩、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方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考察环节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对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资格复核后,由县区、市直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凡在各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并查实的应聘人员,以及2023年7月31日前因非客观因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应届毕业生,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须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辞职或调动。在3年内有辞职意愿的,由本人提前1个月提交申请,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交纳违约金,收回发放的各类奖补资金后,办理解聘手续。
四、政策支持
(一)身份及薪酬待遇。
1.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事业编制,享受天水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八级职员;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作用发挥好的,可直接纳入市领军人才第二层次。对表现优秀的,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跟踪培养。引进到县区事业单位的,可参照市级做法落实相关待遇。
2. 市属企业引进人才。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享受相关薪酬待遇。对重点工业企业(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电工电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6个领域的规模以上市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通过全市集中引才计划自主引进的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备案;对其他领域市属国有企业集中引进的,由市政府国资委和用人企业双重管理,可在市属企业范围内交流使用。对工作满5年且表现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按有关规定程序,公开招聘到市、县区事业单位工作。
(二)社会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落实“零门槛”落户、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政策。
(三)项目扶持。优先推荐省、市人才项目。对高层次人才牵头或参与的重点人才项目和科研创业项目,经认定,实行“先扶持、后补贴”的资金支持制度,按规定给予项目资金扶持。
(四)职称认定。博士研究生在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或在县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后认定副高级职称,在乡村工作的可直接聘任(用)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在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或在县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在乡村工作满5年、能全面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均合格且有一次优秀,并达到相应业绩要求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五)住房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明确的42所为准)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住房补贴。对医院全职引进的医疗卫生专业博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分别由用人单位配套15万元、10万元、5万元住房补贴。对重点工业企业通过全市集中引才,首次全职引进到市内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天水市境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租住房屋的,分别给予5.4万元、3.6万元租房补贴,分3年平均发放。住房、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考试考核、资格复审和体检。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天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将对本次引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天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 请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
咨询电话:
中共天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8287401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8—8393601
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8214582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2732452
中共武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3429815
中共甘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5630077
中共秦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6523541
中共清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4957324
中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7886118
监督电话:
天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938—832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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