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医学院校博士招生简章2023年 2023年博士扩招吗,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全国博士招生人数
2023年博士全日制招收10万人。 研究生招生规模持续性扩大,博士每一年招生已超越10万人。
关于博士的介绍如下:
拥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同等学力,意味着一个人有能力由学习阶段进入学术阶段。具备出原创理论成果的能力或学力是博士学位的核心内涵,也是拥有博士学位的人的最本质特征。
博士是对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的称呼,同样也可用来称呼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主慎简要通过拥有博士点的普通高等学校和拥有博士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相关科研机构举办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来进行招生。
在国外特指获得过博士学位的人,把博士生也称为某某博士。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唤铅士学位三级学位中,博士学位是最高的一级。
中国学位制度一般笼统称为硕士和博士。但是,欧美大学的研究生学位,每一个都要其清楚的定义和严格的划分,宽链裤其中包括基础课范围,专业课时要求,研究内容,研究生资格,学术评审等等。
一般的意义上,只要确定博士的名称,即可以按照高等教育的规定找到其准确的定义。所以,对于中国大学每一种博士学位应该有教育部十分详细,清楚的科学定义,否则会发生类似陈丹青教授对博士考核要求的质疑。作为大学教授,我们首先应该对自己领域的学位制度有清楚的了解和认识。
浙江:宁波大学医学部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专业
详见《宁波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医学类)(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毕桐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皮耐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30或CET-6≥425;
2.TOEFL≥80分或IELTS≥6(均指有效期内);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4.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并通过教育部认证。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七)限获得医学学位(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报考。
(八)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且发表的期刊须在《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目录》(下载网址: http://medicine.nbu.edu.cn/info/1562/10346.htm )或《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下载网址: http://medicine.nbu.edu.cn/info/1562/13294.htm )内。SCI论文须收录或在线发表,其他期刊论文须见刊。
2.以第一排序署名(含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获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
3.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排名前3,不含教材、译著、编著,其负责执笔撰写的字数一般不少于10万字)。
4.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5)或三等奖(排名前3)奖励1项。
以上成果认定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
三、申请与审核程序
(一)考生申请
考生按当年度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信息,在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6日期间在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在2022年12月26日前向医学部递交报考材料:
1.《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应届考生须所在学校院系所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2.《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表》(附件2);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附件3);
4.各类考生需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2)应届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盖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在同一页上);
7.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201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项目、授权发明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不符合科研成果时限或不符合提交要求的材料概不接收,考生无须提交。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学术论文:以排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身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个案报道Comments、非论著性Letter)全文,要求发表的期刊须在《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目录》或《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和出燃数春版社目录》内(目录下载网址见上文)。其中SCI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或在线发表佐证(提供能查询到DOI号的网站下载版论文全文);其他期刊论文需提供见刊佐证(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全文页复印件)。
(2)科研项目:提交本人主持的项目立项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发明专利:提交以第一署名(含除导师以外的第一署名)获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4)学术专著:本人担任主编、副主编或编委且已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提供封面、编者介绍页、封底等能说明本人身份的材料复印件。
(5)获奖:提交科学技术奖项(排名前5)、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排名前3)、厅市级科学技术奖项(排名前2)、高校生科研竞赛奖项(排名第1)、省部级高校生科研竞赛奖项(排名第1)证书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评议书,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进展情况等材料;
11.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5,推荐书须由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签字);
1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6);
13.报考非定向的考生须签订非定向报考书(附件7);
14.其他材料:各类评优评奖(按照奖项级别就高提交一个即可)、社会服务、国外3个月以上访学、专业学会任职、学术期刊编委等可以证明本人各种经历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排放,并于2022年12月26日前交到或快递(仅限顺丰快递或邮政EMS快递)寄至下列地址(以邮戳日期为准)。
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邮寄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医学部至真小楼302
收件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9593
(二)资格审核
学院报考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资格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与把关。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进入材料审核环节。
(三)材料审核
专家工作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须加权计入总成绩。材料审核评分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学习经历和取得的成绩;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研究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申请材料所反映出来的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科研成果认定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
(四)复试综合考核
根据招生计划和材料审核成绩,一般按不低于1:1.2(具体比例在复试综合考核前确定后公布)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复试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考核(100分)、外语水平考核(100分)、综合面试考核(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按专业基础考核25%、外语水平考核20%、综合面试考核55%进行折算。
1.专业基础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病理生理学。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综合面试考核:侧重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须向综合考核小组提交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研究经历等基本情况,详细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专业基础知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方面的提问,原则上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政考核小组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复试后拟录取考生应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根据考生的专业按总成绩(材料审核占50%,综合考核占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复试综合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专业基础考核成绩或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优先从已完成复试综合考核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医学部仅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在入学前转入学校。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医学部信息公开网址: http://medicine.nbu.edu.cn/
咨询电话:0574-87609593
申诉电话:0574-87600762
附件:1-宁波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医学类).doc
附件:2-宁波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表.doc
附件:3-宁波大学攻读博士生研究计划书.doc
附件:4-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doc
附件:5-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6-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7-非定向报考书.doc
原文标题:医学部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https://medicine.nbu.edu.cn/info/1502/16826.htm
江苏:东南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百...
东南大学2023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交通运输、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等工程类以及临床医学类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方式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本科直博。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包括工程类专业博士和临床医学类专业博士)招生工作预计安排在2023年春季,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招生另行安排。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吵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心理健康。
4.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两封,其中一封推荐信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撰写。
5.通过申请考核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者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426(合格)或CET-4≥497(良好)或IELTS≥6.0或TOEFL≥85;
②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③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誉碰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明(必须由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
②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三篇以上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为前五名)。
注:非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即单证)申请者在报名时须已获硕士学位,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按同等学力申请人员对待。
(4)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大学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庆禅在博士入学前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要求。
(6)报考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全日制医学硕士往届生,必须在报名前同时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名称与报考专业一致)、《医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医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专业方向原则上与报考方向一致)。
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报名时须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是否合格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③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
6.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者现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申请者须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原则上规格化均分不低于80分;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适当放宽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3)申请专业一般应与硕士专业相同;如跨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须提供书面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4)我校苏州联合研究生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东南大学硕士学位。
7.通过本科直博方式申请的学生按《东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执行。拟录取为本科直博的学生,请在报名期间与拟录取学院确定导师。
8.根据《东南大学关于推进硕博贯通培养工作的通知》,2021级进入硕博贯通培养体系且通过博士资格考核的学生,拟录取为2023年入学方式为春季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为硕博贯通培养申请导师,须按照本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9.其他说明:
(1)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2)申请者须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3)申请者如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二、工作程序
1.申请者须按规定时间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报名,同时上传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东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2.学院成立专家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招办审定。
3.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等,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一般直接转博,不做硕士学位论文;拟申请硕士学位的,须经报考导师同意,并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转入博士生阶段后,原硕士生学籍自行终止,基本学制与普通博士生相同。
6.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2023年春季或秋季入学,录取资格只在2023年度有效。考生报名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写入学时间,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7.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类别
(一)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等专项计划考生必须选择“定向就业”。
(二)关于在职人员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原则上,我校理工科各学院全日制只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专项计划除外)。
2.非理工科学院允许少量在职人员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全日制录取人数的8%。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在职考生除满足申请考核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须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3.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如被录取,保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参评奖助学金。
4.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填写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否则申请无效;如被录取,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评奖助学金。
5.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关于各专项计划招生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扫描后随报名材料一起上传。
2.报考对口援建西部院校等专项计划考生由所在学校(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推荐,按申请考核方式报考,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待教育部正式下达专项计划后再确定拟录取名单。
3.教育部其它专项计划,待教育部发布相关文件后,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所)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学院(所)的研究生招生情况。若对学院(所)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所)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学院(所)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六、其它说明
1.学籍、学历和学位认证
(1)应届生学籍认证:登录“学信网” www.chsi.com.cn ,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2)往届生学历认证:登录“学信网” www.chsi.com.cn ,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
(3)往届生学位认证:登录“学信网” www.chsi.com.cn ,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证书查询,在线申请学位查询,打印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4)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登录“ www.cscse.edu.cn ”,进入服务大厅,办理认证报告。
2.档案审核
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并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学校今后将对其单位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进行严格审核。
3.学费标准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学费标准如下:
4.我校为了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特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暂定50名。奖励标准2万元/人。可参考《关于2022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5.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6.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参考书籍和复习资料。
7.若202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8.若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应届硕士生入学前无法获得硕士学位,经查实取消攻读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9.学校将在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原文标题:东南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https://yzb.seu.edu.cn/2022/1031/c6677a425217/page.htm
2023年博士扩招吗
2023年博士扩招。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进一步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目前,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除了保送,主要有2种悄知:统考和申请-考核制。如果袜运汪说统考制是对学子1年准备成果的检验,那么申请-考核制就是对其本硕6-7年的成果考核,更考验综合实力。
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14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已有超过90%的高校全面告仔或部分实行申请-考核制的高校。不管是借鉴国际经验,还是从改善我国博士生招生效果的角度出发,我国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由统考方式向“申请-考核”制转变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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