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录取日程
普通类提前录取
第一段:
第一志愿投档 7月1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1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2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2日11:00
第三志愿投档 7月12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2日16:30
第四志愿投档 7月13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3日11:00
第五志愿投档 7月13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3日16:30
军校征求志愿 7月14日上午
军校征求志愿投档 7月14日14:00
军校征求志愿录取 7月14日17:00
高校专项计划及高水平艺术团投档 7月14日20:30
高校专项计划及高水平艺术团录取 7月15日10:00
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录取 7月15日10:30
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录取 7月15日11:30
第二段:
第一志愿投档 7月15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5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6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6日11:00
第三志愿投档 7月16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6日16:30
第四志愿投档 7月17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7日10:00
第五志愿投档 7月17日10: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7日12:00
提前录取规则
普通类提前录取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分二段进行录取。每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提前录取院校进行专业调剂时,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军队院校招生的政治考核和面试、体检已完成。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按军队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第二、三、四、五志愿投档比例为缺额计划的100%),区分男、女,分数从高到低,向军队院校提供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的电子档案,由招生院校根据规定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生,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只能参与平行志愿第二段及以后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以考生符合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分数从高到低,按考生志愿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专业和高校,即投档到该专业该高校。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投档和录取。未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志愿投档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