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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江苏选调高校名单 江苏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 - 百度...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2日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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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江苏选调高校名单 江苏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 - 百度...

江西省2023年选调生学校有哪些

江西省2023年选调生学校有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等8所博士点授权高校。 2023年江西选调选的目标院校有:南昌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等。

2023年江西选调选的目标院校有:南昌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等。

2023江西选调生初定南昌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等;经江西2023年选调生招收录取工作相关程序,确定卢光华等18名同志为江西2023年选调生拟录用人员(名单附后),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25日。公示这个时间段,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向中共江西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反映。

选调计划数共200名左右,详细选调计划按照报名推荐后审核查验合格人员数量还有实质上参与笔试考试的学员数确定。选调计划分配到校,学员只在本校范围内竞争。

2023江西定向选调招考院校分为省外高校和省内高校两部分:

省外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省内高校: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南昌航空航天大学共10所高校。

黑龙江省2023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大学名单

黑龙江省2023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大学名单参考如下:、

为加强年轻干部队伍“源头工程”建设,大力吸引高层次高素质优秀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助推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2023年度继续面向部分高校定向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单位

1、省直有关机关单位。

2、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市(地)直有关机关单位。

3、部分县(市、区)直有关机关单位。

选调对象

1、招录范围的高校2023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2、全日制本科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上述条件满足其一即可。不包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


2023年上海面向清华大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专项...

【 #选调生# 导语】2023年上海面向清华大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专项选调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选调生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清华同学报名步骤:

1、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2022年10月22日10:00至10月28日12:00登陆报名网站( http://www.shacs.gov.cn/Link/2022115xz.htm )进行网上报名,并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报名表,报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印章加盖在表头左上角);

2、微信搜索“THU清小选”小程序,进行小程序注册并填写登记信息,在地方选调栏选择“上海专项选调”,并在资料上传位置上传院系盖章版《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登记;

3、10月28日14:00前,将院系盖章版的一式两份报名表提交至职业发展中心二楼办事大厅,中心和学生本人各留一份,中心将根据此报名表审核报名资格。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上海人才竞争力,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党政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现决定在全国部分高校开展上海市2023年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专项选调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上海干部队伍结构需求,2023年专项选调200名左右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对象包括(具体名单见附件):

1、北京大学等30所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2、中央财经大学等44所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

3、 华东政法大学等30所上海高校特别优秀应届毕业生(含4所“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

选调职位一般为上海市市级机关职位。选调职位具体分为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等六大类别方向。

二、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8年10月22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5年10月22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四)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就读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五)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六)具备下述四项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其中,华东政法大学等30所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双一流”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除外)需同时具备下述两项条件:

1、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

2、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七)报考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方向需具备相应类别专业要求,报考综合管理方向不限专业;

(八)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1、公告发布。选调公告、政策问答由各选调高校网站公布。

2、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各所选调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22年10月22日10:00起登陆报名网站(网址: http://www.shacs.gov.cn/Link/2022115xz.htm )进行网上报名,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每名考生只能选择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中的一个类别方向报考。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中午12:00。

3、资格审核。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按照选调条件,负责对本校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信息审核推荐。报名结束后,上海市委组织部将按照选调生选拔标准要求,在各高校审核推荐的名单中,进行统一择优审核。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获得笔试资格。

4、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届毕业生于2022年11月4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于2022年11月15日10:00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5、笔试。笔试计划于2022年11月20日在上海、北京两地同步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笔试测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6、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海市委组织部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类别方向计划选调人数,以1:4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与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于2022年12月9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7、面试。选调生面试计划于2022年12月14日至18日在上海举行。

面试通知及有关要求计划于2022年12月10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将不再另行通知。

8、体检。选调生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参加选调生面试的考生在上海进行体检。

9、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实行差额考察。

10、选报职位意向。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根据各类别方向选报具体职位意向。

11、考察。上海市委组织部组织各招录机关组成选调生考察工作组,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选在校期间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奖惩等情况。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

12、公示。拟选调人选计划于2023年1月中下旬进行分批公示。各高校拟选调人选通过本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各招录机关与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选调人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各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手续,同时与选调人选签订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13、试用期。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14、基层培养锻炼。上海市委组织部负责安排选调生进行为期两年的基层培养锻炼。

15、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选调生个人成长档案,进行跟踪培养管理。市委组织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选调生跟踪培养需要,将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

四、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选调的应届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23年度专项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021-12333

考务咨询电话:021-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136300

监督电话:021-64333772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选调生报名网站将在11月10日前后发布考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许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实时发布。

上海选调相关信息请关注各选调高校就业信息和微信公众号。

附件:

1、北京大学等30所高校名单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中南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大学

2、中央财经大学等44所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 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 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 外交学院(政治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力学、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东北大学(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吉林:吉林大学(考古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

江苏: 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安徽: 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湖北: 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湖南:湖南大学(化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 国防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广东: 暨南大学(药学)、华南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重庆:重庆大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

四川:四川大学(数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陕西: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植物保护、畜牧学);

甘肃:兰州大学(化学、大气科学、生态学、草学);

河南: 郑州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云南: 云南大学(民族学、生态学);

新疆: 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上海: 上海海洋大学(水产)、 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 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学)、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3、华东政法大学等30所本市高校名单(含4所“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学院、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公安学院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海关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电力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健康医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兴伟学院上海立达学院

原文标题:上海市2023年度专项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 https://career.cic.tsinghua.edu.cn/xsglxt/f/jyxt/anony/showZwxx?zpxxid=348737657

江苏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 - 百度...

江苏的应届毕业生们注意啦,江苏人事考试网发布了《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选调报名时间从10月31日开始,请各位考生及时进行考试报名。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可供参考。

江苏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

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2023年选调工作分两批进行,共选调1139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第一批,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面向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政法类高校(附件1),选调569人到县级以上机关工作。

第二批,乡镇(街道)职位选调:面向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内普通高校(附件2),选调570人到乡镇(街道)工作。

选调对象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优先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大类紧缺专业人才。每职位选调数量男女保持平衡。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选调志向明确,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3﹒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在选调职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及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年(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或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对在选调高校1、2范围就读的,可以放宽至校二等奖学金或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报考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和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县机关职位的,放宽至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乡镇(街道)职位选调:在选调职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及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其中,类别II高校应届大学本科生,须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满1学年;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

1﹒推荐报名。报考人员填写《选调推荐人选名册》(附件5),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各高校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 [email protected]

报考人员于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填报个人信息。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11月4日16∶00缴费截止时间:11月5日16∶00。

2﹒资格审核。有关省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设区市委组织部对报考本单位(系统)本市人选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3﹒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素质测试。素质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时间11月13日。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8个城市设置考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素质测试考点一经选定,不再更改。准考证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11日至11月12日。素质测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

4.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选调职位和素质测试成绩,按照与选调数量1.5∶1的比例(保持男女平衡),确定各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数量。市县机关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不超过45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不受每校考察人数限制),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均不超过15人。江苏省委组织部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确定为考察人选。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素质测试成绩和报考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5﹒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师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选调志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综合表现,同时了解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学习工作经历和表彰奖励等情况。

6﹒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6∶4的比例对素质测试和综合考察成绩进行计分,根据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保持男女平衡),市县机关职位每校录用人选一般不超过30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不受每校录用人数限制),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职位每校录用人选一般均不超过10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7﹒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根据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8.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各有关高校及时将录用人选个人档案转递到报考职位的设区市委组织部(省级机关职位转递到相应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法院系统、检察系统职位未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二)乡镇(街道)职位选调

1﹒推荐报名、资格审核。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一致。具体报名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面试。统一参加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核人选参加A类科目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打印。

在笔试合格线上,根据选调职位和笔试成绩,按照与选调数量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分数线(保持男女平衡)。江苏省委组织部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进入面试分数线。

3.确定考察人选。经百分制折算后,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选调职位,按照与选调数量1.5∶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保持男女平衡),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数量。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报考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4.组织考察。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一致。

5.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制折算后,按照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成绩进行综合计分,根据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保持男女平衡)。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6.组织体检、确定录用。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一致。

四、相关政策

1﹒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录用人选,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一线锻炼不少于2年。乡镇(街道)职位选调录用人选,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其间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2﹒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报考人员按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有关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

4﹒报考人员要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聚集。

五、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要贯彻从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严把入口关。各有关高校党委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把关,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实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情况等材料。选调全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25—83392800,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规划办,邮箱: [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210013。

附件:1﹒ 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高校名单

2﹒ 乡镇(街道)职位选调高校名单

3﹒ 县级以上机关选调(名校优生选调)职位简介表

4﹒ 乡镇(街道)选调职位简介表

5﹒ 选调推荐人选名册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25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江苏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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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政府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浙江如何进一步深化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作了相关介绍。具体措施有6项,一是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1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

浙江:2023年起高考语数外使用全国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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