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校: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从南门进入学校,按照准考证规定的考试场次开始前5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等候检录并参加考试,该场考试开考后考生不得入场。
2.身份核验:在校门出示准考证后,按照设立的指示牌进入考场楼到达考生检录区进行身份证验证并领取考号。
3.备考:检录顺序按15人左右为一组依次检录,检录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备考区,须将“舞蹈表演”科目音乐提交考务人员。音乐统一使用U盘存储,MP3格式,文件命名为“北京统考—《剧目/组合名称》”。考生需自行做好热身活动,避免受伤。
4.正式考试:考试按照科目设置考场。“舞蹈表演”科目设置为1个考场,该考场为单人进场考试;“舞蹈基本功+舞蹈即兴”科目设置为1个考场,该考场为按组进场考试。考生应听从现场考务人员的引导安排,进入相应科目考场后按照《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舞蹈类)》的规定,进行相应考试项目的展示。若展示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或工作人员可以叫停。
5.离场:完成两个考场共三个科目考试的考生携带本人物品,在考务人员指引下离开考场。
6.备考区及考场全程监控,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