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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校中专招生简章官网地址师资怎么样
读技校有前途吗?这个问题困扰着很多学生,因为技校的学费相对于其他院校要便宜很多。其实,读技校也有前途,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能取得成功。技校的学生往往在实践能力上比较强,这是他们能够在就业市场上取得优势的重要原因。另外,技校的学生也比较善于沟通,这对于今后的工作也是非常有帮助的。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中专简介: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校。
1955年建校以来,学校坚持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持续深化改革,走出了一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特色办学路子,面向全国30个省份招生,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2000多人,畜牧兽医类在校生数量全国第一,是全国最大的畜牧兽医人才培养基地。2019年5月,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了学校办学经验。
学校坚持服务“三农”宗旨,确立了扎根潍坊,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为现代农牧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技术服务,建设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创业型大学的目标定位。面向“十四五”和2035年,学校力争经过5—15年努力,把学校建成全国最大的高素质现代农牧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支撑智慧畜牧产业技术推广、引领中国畜牧产业转型升级的东亚重镇,使学校成为支撑山东建设现代畜牧业强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摇篮,成为现代畜牧兽医专业标准和技术、设施标准输出者,成为国外先进畜牧技术和设施设备引进、吸收、转移、再创新重要基地,成为推动农牧业新旧动能转换巨大引擎,成为巩固脱贫攻坚、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领跑者,成为连接“一带一路”、让中国现代畜牧技术走向世界重要始发站。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中专专业有哪些: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会计事务会计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中专专业详细介绍专业名称:会计事务
会计事务专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专业,它主要负责管理企业的财务事务。作为会计事务专业的学生,你应该具备良好的财务知识和审计能力,这对你未来的就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中专会计事务
基本学制:3~4年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统计基础、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财经应用文写作、会 计信息系统数据库技术、会计信息系统网络技术、企业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基础、成本会计、会计电算化、Excel 财务会计应用、ERP 财务管理系统应用、电子商务基础、企业涉税业务办理、工商登记与社会保险办理等。在校内进行会计模拟实习、会计基本技能、出纳、收银、仓储管理、银行柜面业务处理等综合 实训;在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处理系统综合实训、会计电算化综合实训或顶岗 实习等。
专业代码:120200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中专师资怎么样?学校现有教师和专技人员6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38人。学校实施丰羽”展翅”腾飞”三大教师培育工程,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教师)团队11个、省级创新创业导师团队1个、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6个。拥有全国高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高职院校教学名师、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岗位专家、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潍坊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鸢都学者、潍坊市先进工作者等40多人。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中专大家关注的事项:学校为特困新生开辟入学“绿色通道”,无障碍入学。
助学贷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贷款意愿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该中心开出的《贷款受理证明》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上限为12000元,具体申请流程请参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向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咨询。
奖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各类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助学金及各类企业助学金。
中西部地区协作省新生资助项目:中西部地区高中校与我院签约实施“奖优助学,科教兴牧”项目的,按合作协议约定的奖助办法实施。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持有退役士兵证的全日制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资助:山东省户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免除学费,每年不超过8000元标准;符合资助条件及助学金申请流程的学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不低于33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须认真阅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个人承诺并签字,入学后交所在二级学院。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中专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中专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88号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中专官网: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中专公办还是民办?答: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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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2022年山东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山东职业学院2020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要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328。
第五条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高职。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第九条学院概况:山东职业学院源于1951年建校的 济南铁路机械学校,历经济南铁道学院、 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办学发展时期。2010年11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学院现由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管理,是省内独具铁路行业背景的高等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入选首批“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名单”。
建校近70年来,学院坚持特色化办学、内涵式发展,秉承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定位,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为轨道交通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发扬“火车头”精神,担当职教改革“高铁”,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招生就业、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直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近3年,学生共获得国际级技能大赛奖项16项、国家级29项(其中一等奖6项)、省级411项、国家专利280余项。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多次对学院的办学成果给予宣传报道。
学院重视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拥有良好的实习实训条件,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7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42个,其中有国家财政支持的“电工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基地”、省财政支持的“数控技术实训基地”等重点项目。学院开展多工种多层次的技能鉴定培训,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的同时,可以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为顺利就业、零距离上岗提供了保障。
学院确立了“好就业、就好业、业就好”的“三好就业”目标,牵头组建了山东省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与百余家大型国有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开展校企合作与就业推荐工作。学院围绕“五铁一专”(“五铁”指的是中国铁路各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集团各工程局、中车集团各公司、地方铁路局、城市地铁公司,“一专”指的是港务局、矿务局、钢铁集团等大型企业的铁道专用线)培养轨道交通行业专门人才。近3年,中国铁路各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学院累计招聘毕业生达4439人,各城市地铁公司累计招聘3092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山东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山东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三条山东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考试成绩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统招常规批(专科批)录取原则:对于投档进入我院的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所在省政策要求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录取的除外。对于春季高考考生,我院按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录取,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以考生所在省2020年公布的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条轨道交通行业单位对录用人员体检有严格标准要求,色觉异常者(色盲或色弱)不符合行业体检标准,企业不予录用。对于报考铁路专业和城市轨道交通等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色觉异常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专科学制3-5年,实施学分制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96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18000元/年;其他专业(除校企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以外专业),学费收取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或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帮困助学”与“育人成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实施“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缓资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以勤工助学为主要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优厚的校内奖助学金。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具有学籍的普通专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盖“山东职业学院”印章。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山东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邮编:250104
通信地址: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网址:
联系电话:0531—66772211、66772233、66772188、66773226、66772199(传真)
官方QQ:800016365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2年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 山东 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4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第九条 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条 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高、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各种考试违纪事件发生。
第十二条 申诉渠道: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提出 书 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泰安校区)招生办公室,电话0538-8396666。
学校将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及体检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缴费和考试。
1.报考条件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2.体检
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体检,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总计划为:1260人,其中退役军人招生计划30人;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为:300人。以省教育厅最终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考生录取后,在校修业三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和省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校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对于同分考生,单独招生类优先以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进行排序,综合评价招生类优先以素质测试(或 面试 )成绩进行排序,依次从高至低录取。
(三)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 特色专业 ,优先调入招生计划。临床医学专业按原始计划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到其他 志愿 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学生按退档处理。
(四)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专业体检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公示预录取名单: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六)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七)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 高考 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需要按要求签订承诺书。
(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新生 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对复查中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报名方式及缴费时间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我校三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报名我校官网(www.6789.com.cn)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逾期不予补报。
第二十二条 报名后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试费。
第二十三条 信息确认及测试
(一)考生必须于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信息确认,网上办理“信息确认”手续,验证相关材料,取得准考信息。
(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信息确认者,视为考生放弃考试资格。
第二十四条 考试办法及安排
考试科目及形式: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8日,考试地点为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 考证 。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素质测试。素质测试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测试地点为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1.我校将于2022年2月24日—25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下载报考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规范进行考生素质测试。我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素质测试的内容、标准、形式与办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素质测试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测试地点为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
第二十五条 命题、考试与评分
(一)命题: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命制。
(二)考试: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学校考试实施细则或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评分:依据《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评定,学校纪检督察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五)综合评价招生成绩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我校考生素质测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10%,考生素质测试成绩占30%(由阅卷老师依据标准答案评定)。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相应分值。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招生 就业 处
联系电话:0538-8396666
学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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