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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海大学招生章程
河海大学是一所拥有百年办学史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拥有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三所校区,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2022年)”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河海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拥有百余年办学历史,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
学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设有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学校注册地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学校网址是。西康路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江宁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常州校区现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晋陵北路200号,2023年将整体搬迁到位于常州市金坛区长荡湖畔现代化绿色新校园。
第三条 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分年级分别在相应校区就读。学业合格者颁发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 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含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新疆协作计划、南疆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等),港澳台侨招生及中学保送生。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为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
(一)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包括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二)制定学校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三)审议学校招生宣传的总体方案;
(四)定期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2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收普通本科生5410名,招生专业73个。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区、市)的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在各省(区、市)划定的重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河海大学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如投放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仍未完成的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学校专业排序分采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分,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所有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科类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各省(区、市)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语数总分、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学校在遵循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规则前提下,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 凡获得学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认定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政策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录取。
第十七条 大禹学院分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工程力学(大禹徐芝纶班)、计算机类(大禹强化班)3个专业(类)进行招生,绝大部分学生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实施“本硕博”贯通式培养。
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学生入校后向土木、水利和海洋工程专业进行专业分流。其余学生按大类培养,在第三学期结束后进行专业分流,分流专业均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包括: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和土木工程。
计算机类(大禹强化班)学生按大类培养,在第三学期结束后进行专业分流,分流专业均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第十八条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专业按数学类招生。学生入校后按大类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河海大学和英国阿伯瑞斯特维斯大学(Aberystwyth University)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环境科学专业学生。学校面向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省(区、市)招生。
河海里尔学院为河海大学和法国里尔大学(Université de Lille)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土木工程和机械工程专业学生。学校面向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区、市)招生。
第二十条 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收国家专项计划,按照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录取。
第二十一条 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考生,其他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各专业(不含河海里尔学院相关专业和语言类相关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二条 录取时,学校所有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无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限制。
第二十三条 各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告生源所在招生考试机构,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提供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区、市)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六条 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5200-6380元(按专业收费),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6400元,河海里尔学院的土木工程、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8000元。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江宁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常州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至1500元。购买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关费用自理。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40余项学生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覆盖面超过70%。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勤、免、补、减、偿”八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构建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扎实做好精准资助和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子奋发成才。
第二十九条 河海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 话:025-58099483
传 真:025-58099489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55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河海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
河海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河海大学官网发布的《河海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河海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一、院校介绍
河海大学是一所拥有百余年办学历史、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河海大学商学教育可追溯至1915年“河海工程专门学校”创立时期,是我国最早设立商学学科的高等院校之一。商学院拥有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2015年分别通过AMBA和PMI-GAC两项国际认证。河海大学MBA项目秉承“求天下学问、做工商精英”的使命和“上善若水、大道大德”的价值观,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江苏省最具竞争力的MBA项目。2015年MBA项目通过AMBA国际认证(江苏首家),2017年河海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均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为B+,位列全国前20%(工商管理江苏前二),2018年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2个学科获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建设,有力支撑MBA项目。MBA项目按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二、培养目标
全日制MBA项目:围绕“秉承河海气度,演绎舵手风范”的使命,沿着高品质差异化发展思路,以国际化和创新为路径,致力于培养具备舵手风范的复合型人才。
非全日制MBA项目:学习综合管理智慧,提升工商学问素养,获得多维务实能力,造就懂管理、善经营、有责任的职业经理人。
上善若水MBA项目(非全日制):塑造具有战略创新、洞悉变革能力的企业领导人;打造出中外管理知识的兼收并蓄、合作-共享-能战的创新型高管精英“生态圈”。
三、项目特色
定位明确,突出实践:强调MBA教育的管理实践特点,为有职业晋升和创业雄心的学生开展商学教育。
国际认证,品质保障:河海大学MBA项目严格按照AMBA国际认证的质量标准开展MBA教学活动,全力打造高品质MBA项目。
精制课程,优选师资:学院设立案例与课程开发中心,致力于开发MBA课程和案例,优选校内外优秀MBA师资,配置高校老师和企业高管共同授课,保证学生能够学习到前沿的管理理念和务实的商学实践。
资源丰富,拓展视野:学院设立创新创业中心、职业发展与就业服务中心、校友与合作发展中心等优质资源平台,提升管理与创业能力,配置创新创业和企业发展相关优质资源,为学生的事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教育服务。
四、专业方向
1、战略与决策方向
2、创新与创业方向
3、运营与供应链方向
4、组织与人力资源方向
5、营销与电子商务方向
6、会计管理与财务金融方向
7、项目管理方向
五、课程体系
基础课程
经济学、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战略管理、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指导
专业课程
企业社会责任与商业伦理、运营管理、公司理财、领导力与沟通实训、战略分析与咨询实训、管理能力实训、财务分析与决策实训
创新创业与职业素养课程
战略与决策方向
商事法律、竞争战略与竞争情报、数据、模型与决策、决策大数据专题
创新创业方向
创新创业管理、创业投资、商业模式创新、创新创业专题
运营与供应链方向
质量管理、供应链管理、企业大数据分析与数据挖掘、运营与供应链专题
组织与人力资源方向
绩效与薪酬管理、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管理沟通、组织与人力资源专题
营销与电子商务方向
消费者行为学、品牌管理、跨境电商政策与实务、营销与电子商务专题
会计管理与财务金融方向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公司治理、公司财务分析、投资实务、会计管理与财务金融专题
工程行业领域
项目管理、工程专题讲座
水行业领域课程
水文化、水行业发展与专题讲座
六、学习环境
MBA拥有先进教学设施和共享教学资源。MBA专用教室为教学活动提供基础保障。商务数据实验室、管理行为实验室、竞争情报实验室、水经济与管理综合集成研讨厅与计算仿真实验室、企业竞争模拟沙盘实验室、BIM与工程数字化实验室、信息管理实验室、企业会计与金融实验室,为MBA的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七、与TA为伍
河海大学于2004年开设MBA项目,经过近二十年发展,强调MBA教育的商务性和实践性,培养了近3000名省内外工商管理精英,获得多项荣誉。与优秀的人为伍,你也会变得更优秀!
八、学生活动
河海大学MBA项目重视学生成长与发展,开展多种层次、内容丰富的品牌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国际国内各项赛事及公益活动,拓宽认知视野,提升思想境界,强化社会责任感,增强学生综合能力与领导力。
九、学制与学习方式
标准学制:两年
全日制学习方式:周一至周五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周末班、集中班
开班地区:南京、常州
十、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费:20万元/生
非全日制学费:23万元/生
非全日制上善若水学费:27万元/生
(学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部门备案为准)
十一、学位及学历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河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十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本科毕业三年以上;或大专毕业五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两年以上。
十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综合(199)、英语二(204)。
2.复试:由河海大学商学院组织,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养、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
十四、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自主择优录取。
江苏省河海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河海大学于 2015 年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一、 招生计划与专业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 2% 。具体专业如下:
二、 领导机构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三、 报考条件
1 、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 ( 区、市 ) 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 3 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 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
2 、实施区域由有关省 ( 区、市 ) 具体确定。
四、报名方式
1 、考生须在 2015 年 5 月 5 日前,在试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 ) 进行报名。
2 、考生须按照系统要求,在报名页面中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
3 、每个考生须填报 3 个专业。
考生须在 2015 年 5 月 5 日前 ( 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 用邮政特快 EMS 邮寄申请材料至河海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信封正面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恕不退还。邮寄申请材料包括 :
1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邮寄的申请表内容须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
2 、考生个人申请报告 ( 由考生本人手书,字数在 1000 字以内,主要包含个人情况陈述、报考意向等 );
3 、身份证复印件 ;
4 、高中阶段成绩排名、获奖证书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被推荐学生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五、选拔程序
1 、材料审核
我校将成立专家组负责资格审核,从高中成绩及表现,高中阶段获奖情况,以及个人报考专业情况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审核结果将于 6 月 3 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发布。
2 、测试
测试时间及要求将于 6 月 3 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发布,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 、资格认定及公示
学校根据测试成绩及个人报考专业情况,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认定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于 6 月 22 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六、志愿填报
院校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方式为准。
专业志愿:考生须填报我校认定专业。
未按各省 ( 区、市 ) 填报规则和我校上述要求填报志愿者,学校不予录取。
七、录取政策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下 30 分以内 ( 江苏省考生 15 分以内 ) ,同时不低于省 ( 区、市 ) 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
对于参照自主选拔录取提前投档的平行志愿省份,投档线按照我校在相关省 ( 区、市 ) 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 ( 即 1:1 调档比例 ) 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
八、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 ( 区、市 ) 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 8 号河海大学学生处招办。邮编: 211100
咨询电话: 025-58099483 , 025-58099489( 兼传真 )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
十、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监察处全过程监督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监督及申诉电话: 025-83786240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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