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宝188官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2023年太原理工大学MBA招生简章 太原理工大学招生章程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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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太原理工大学MBA招生简章
2023年太原理工大学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官网发布的《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学校简介】
太原理工大学MBA教育中心整合全校师资,拥有一支学历层次高、专业结构好、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全球化视野的MBA教师队伍,80%以上的MBA教师具有博士学习经历和企业管理经验,并在各自的领域有深厚的科研能力和崇高的声望。
选择太原理工MBA,步入精英行列,实现事业飞跃!
【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具有全球化视野,良好职业道德,熟悉国际经济与行业发展趋势,善于应对多元文化挑战,深谙本地企业实际经营环境,国际化与本土化有机结合,知识广博、勇于开拓、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工商企业及经济管理部门需要的高层次实务型综合管理人才。
【培养方向】
1.战略管理
2.财务管理
3.市场营销
4.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
5.技术经济及管理
6.其他
【培养方式】
1.课程学习每生至少要修满45个学分。其中大部分学分应通过考试取得,专业课学习应不少于600学时。
学习过程由学位必修课、选修课、专题讲座、实训、毕业论文等环节组成: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45学分后方能撰写学位论文。
2.课程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理论讲授、案例教学、课堂讨论、专题讲座等多种手段和方法。
3.课程学习成绩以考试、测验、作业、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几个方面综合评定。
4.管理实践以组织学生到工商企业考察和实习,使他们了解企业管理实践发展的最新动态。
【主要培养环节及基本要求】
1.教学安排:MBA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全部学位必修课、选修课。并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
2.课程考核:教师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严格考勤;所有课程以考试方式结束,并按百分制评定成绩。
3.学位授予:MBA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相应的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课程设置】
1.财务管理
2.管理沟通
3.组织行为学
4.数据模型与决策
5.会计学
6.营销管理
7.运营管理
8.人力资源管理
9.商务英语
10.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1.管理信息系统
12.战略管理
【学习形式及学制】
1.学习形式:按学期周六日全天授课。
2.学制:3年
【培养费用】
1、学费每人10000/年,共计3万元。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2、学费分两次缴纳;入学报到时缴纳15000元,毕业论文答辩前缴纳15000元。教材费、资料费、住宿费自理。
【报考条件】
1.获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2.获国家承认大专学历毕业后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初试】
12月下旬。为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科目:英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共计两门。
【复试】
联考成绩达到太原理工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将有资格参加太原理工大学组织的复试,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复试由太原理工大学MBA教育中心组织。
复试内容:政治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专业课:管理学和市场营销,教材不指定。
复试时间:次年3、4月份。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MBA教育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
招生办电话">太原理工大学招生办电话
太原理工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为03516014101、03516014965。
太原理工大学是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由原太原工业大学和原山西矿业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历经117年传承发展,学校业已建设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府,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学校。
先后被评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槐胡皮教学工作优秀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荣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太原理工大学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第十八条太原理工大学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第十铅差九条安排做腊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录取高水平运动队队员。
2022年太原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太原 理工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太原理工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 山西 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112。地址:迎西校区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虎峪校区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新矿院路18号,明向校区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 太原理工大学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
第四条 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太原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 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符合外方学位申请条件者,可申请外方学位证书。
第五条 太原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太原理工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太原理工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办)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 毕业生 就业 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安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录取高水平运动队队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 体育 类、 艺术 类分类录取。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 志愿 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学校在调档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浙江 、 山东 、 海南 、 河北 、 辽宁 、 江苏 、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重庆 考生为数学、语文、外语;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体育类考生使用生源地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进档考生依据专业 考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九条 飞行技术专业面向山西省招生,仅限理科,考生须提前经过民航招飞体检鉴定机构的体检、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按当年教育部和民用航空局确定的录取标准执行,高考成绩须达到山西省本科一批 录取分数线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控制线上考生按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照英语、数学、语文、理科综合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学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机器人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工程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招收试验班,试验班学生实行本硕连读6年培养模式或推荐免试硕士 研究生 。试验班学生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十二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入学后要求加试美术,成绩不合格者将酌情调整到其它专业。
第二十三条 英语专业、飞行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新生 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与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项目,学制四年,招生时只录取报考该项目志愿并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五章 学费 及资助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山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依据山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太原理工大学与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0〕270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坚持“立体帮扶、资助育人”的资助工作理念,坚持“应扶尽扶”的工作原则,坚守“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底线,围绕“奖、助、勤、补、减、贷”立体资助体系,分阶段有针对性地为学生制定各项资助措施。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所有本科学生,均可到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网址:
联系电话:0351-3176460,0351-6014101
电子邮件:zsb@tyut.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审议通过,由太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金博宝188官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3年太原理工大学MBA招生简章 太原理工大学招生章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