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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style="margin: 0 auto;display: block;">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医学生物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健康管理、医学营养、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在主校区办学:主校区地址为沈阳市苏家 屯区乔松路2号。
口腔医学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康复工程技术、中药材生产与加工、生物制药技术、中药制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学、中药学、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养生保健、保健食品质量与管理专业在本溪校区办学:本溪校区地址为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20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5.9万平方米(约合83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2.7平方米;生师比25.4;专任教师314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3.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386.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080.4元;图书35.3万册,生均图书29.1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无要求,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说明
须按下表中内容填报专业情况(高职专业不填写“授予学位门类”),并提供专业及学位授予权审批文件。以当地教育行政(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学费以辽宁省发改委、教育厅最终公布专业学费标准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已具体列明,学生住宿费为10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2006]76号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根据《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如下: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资助标准按照中央核对比例给予资助,国家助学金为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为2750元/生/年;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按照规定给予孤儿大学生助学资助;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按照规定给予学生助学资助。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提前告知、本人申请、综合认定等工作程序,将已通过认定的学生录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并持续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状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资助帮扶,解决学生困难。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无要求,物理、历史类兼招。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报考顺序录取。如专业报考顺序也相同,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报考也相同,物理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历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电话:024-89800928
网址:
2022年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金港路288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9万平方米(约合238.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0平方米;生师比24.6;专任教师31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3.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1.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06.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838.4元;图书44.2万册,生均图书50.4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计划分配原则。
(1)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
(2)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的原则。
2、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2020年我校招生专业(方向)共计35个,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二年制、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二年制、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二年制、数控技术专业二年制、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二年制是与大连市轻工业学校和沈阳市轻工艺术学校“3+2”对接。
2020年招生专业(方向)为: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学费(元/年/生)
1 670205 商务日语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500
2 6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3 640105 酒店管理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4 630506 报关与国际货运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5 630604 连锁经营管理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6 630302 会计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7 630301 财务管理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8 630802 移动商务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9 600302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10 600112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11 640106 休闲服务与管理(休闲体育方向)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12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800
13 610215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800
14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15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800
16 610205 软件技术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500
17 610115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800
18 560103 数控技术 二年 二至四年 理工 4500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500
19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800
20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二年 二至四年 理工 4800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800
21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800
22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800
23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三至五年 理工 4800
24 580405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25 580410 服装设计与工艺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26 650108 服装与服饰设计 二年 二至四年 艺术 4800
三年 三至五年 艺术 4800
27 650122 人物形象设计 二年 二至四年 艺术 8000
三年 三至五年 艺术 8000
28 630701 市场营销(服装品牌管理方向)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500
29 580412 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30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31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二年 二至四年 艺术 8000
三年 三至五年 艺术 8000
32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三至五年 艺术 8000
33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4800
34 600405 空中乘务 三年 三至五年 文理兼招 8000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我校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我院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2)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人间900元/年•人,4人间1200元/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方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每年按10个月计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助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等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人;二等1000元/年•人;三等600元/年•人)。校内评审委员会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手册》奖学金实施方案进行评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设立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获批后,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
(3)其他资助方式: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辽宁省普通类调取档案比例为100%,其他省市调取档案比例按该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艺术类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外省调取档案比例按该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2)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等专业在高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艺术类专业在高职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各专业在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无外语小分限制。
(3)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等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省份则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不组织此类专业统考和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省份则录取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录取的考生,若通过本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往低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注:如果所在省招生部门有本省规定的录取原则与办法,按所在省招生部门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若通过本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由高往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艺术(理)依次按专业科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等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省份则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不组织此类专业统考和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省份则录取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录取的考生,若通过本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往低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七、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1-66864822、66864899 、66864867
传 真:0411-66864822
邮政编码:116100
网 址: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辽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全称:辽阳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辽阳市铁西路150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5.2867万平方米(约合52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8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24平方米;生师比16.26;专任教师44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0.0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342.8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388元;图书36.3316万册,生均图书46.45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19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推动改革和创新,切实提高年度招生计划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实行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对于社会需求旺盛,人才紧缺的专业,增加招生计划;对于社会需求不旺、招生与就业前景不看好的专业,适度削减招生计划;坚决压缩就业率低、服务面向不清、定位不清的专业招生。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及限制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670102K
学前教育(师范类)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2
670103K
小学教育(师范类)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3
670112K
音乐教育(师范类)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5000
4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5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6
610302
移动通信技术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7
630902
物流信息技术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8
610115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9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年
2-5年
理工
4600
10
560103
数控技术
3年
2-5年
理工
4600
11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3年
2-5年
理工
4600
12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2-5年
理工
4600
13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2-5年
理工
4600
14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15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3年
2-5年
理工
4600
16
590107
食品营养与检测
3年
2-5年
理工
4600
17
570205
精细化工技术
3年
2-5年
理工
4600
18
570207
工业分析技术
3年
2-5年
理工
4600
19
520804
环境工程技术
3年
2-5年
理工
4600
20
630209
互联网金融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21
630302
会计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22
630701
市场营销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23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24
640105
酒店管理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25
660201
新闻采编与制作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26
600405
空中乘务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27
670202
商务英语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28
670205
商务日语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29
580410
服装设计与工艺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5000
30
630802
移动商务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31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5000
32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4600
33
670114K
体育教育(师范类)
3年
2-5年
体育类/理
5000
34
670409
体育保健与康复
3年
2-5年
体育类/理
5000
35
610216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待批
36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年
2-5年
理工
4600
37
590305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待批
38
580305
数字印刷技术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待批
39
620801
健康管理
3年
2-5年
文理兼招
待批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每年900元/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1)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400元/生、二等助学金2750元/生两个等级。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年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每年1200元/生、三等奖学金每年600元/生。 单项奖学金:专业技能奖学金50-500元;单项奖学金(外语)200-500元。 (2)其它资助办法 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级差。报考同一专业分数相同考生,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6.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辽宁省控制分数以上,然后根据考生综合分择优录取。体育类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分除以5加体育专业分。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9-2480098
网址: www.419.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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