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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2013年宁夏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3]20号文件,现将2013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及代码:
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农业推广硕士(MAE)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条件
教育硕士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一)。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宁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7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6月20日—7月10日。
现场确认时间:7月12日—15日。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分行培训学校(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95号)。
(四)资格审查
我校在录取前,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申请资格审查。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招生名额、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教育硕士:
1、招生名额
2013年我校招收教育硕士200名。
2、招收学科领域
学科教学(语文、数学、物理、英语、化学)、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管理。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
3、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我校单位单独组织,复试中进行,时间另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4、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三、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制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收费标准
教育硕士:5000元/生年,宁价费发[2001]150号,学制三年
工程硕士:8000元/生年,宁价费发[2001]150号,学制三年
农业推广:7000元/生年,宁价费发[2012]030号,学制三年
工商管理硕士:13000元/生年,宁价费备[2013]001号,学制二年半
五、其它事宜
2013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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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博# 导语】 无 考博频道从宁夏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宁夏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2023年我校共有七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5名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专业及导师详见《宁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考生通过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以下简称“招生管理平台”)。
(三)原则上我校每名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限招1名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人才专项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人才专项的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四)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最终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具体将根据《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试行)》分配。
二、选拔方式
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以下三种选拔方式择优录取:
(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选拔(直博生)
2023年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已完成,具体要求详见《宁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二)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硕博连读)
已修完学科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各科成绩优良、经导师同意的本校二、三年级在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硕博连读方式选拔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宁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三)“申请—考核”制选拔(申请—考核)
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毕业生,可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办法》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三、学习形式和基本学制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直博生和硕博连读博士生的基本学制为六年,“申请—考核”博士生的基本学制为四年。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注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附件2)。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规定办理。
(七)报考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学习,报考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日期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八)符合报考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已通过硕博连读招生选拔的考生,在公示结束后,请于2023年1月3日—1月6日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 ),注册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完成后打印《2023年宁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报考登记表”)。
2.报考“申请—考核”的考生,请在2022年11月22日—12月3日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管理平台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完成后打印《报考登记表》。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所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2)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报名信息和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3)我校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定向培养考生比例不超过10%(少数民族骨干人才专项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除外)。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4)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登记表》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培养的考生,《报考登记表》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与招生单位无关。
(二)提交材料
1.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按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各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单位),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相关通知要求。
2.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按时将材料邮寄至各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单位),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需符合我校2023年“申请-考核”选拔工作相关通知要求。
3.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者还须提交:经省级教育厅审批签字并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所在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生源地所在省教育厅。
4.报考高校思想政治骨干人才计划者还须提交: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签署盖章的《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个人履历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高校思想政治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定向单位为考生所在工作单位。
5.考生报考材料须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提交,所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报名费
参加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200元,缴纳方式及时间根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考生最终考核成绩,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我校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统一规定的学费标准,根据宁价费发〔2014〕17号文件执行,博士研究生需缴纳学费1万元/生/年。
(二)我校为档案转入学校管理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签有定向协议、档案未转入我校的除外,下同),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年1.5万元/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在校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以及科研成果等因素进行择优评定,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8万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奖学金年度指标数和在校博士生人数,按比例择优评定,一次性奖励3万元/人。
4.博士研究生生活补助。学校资助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1万元/生/年。
5.研究生“三助”补贴。博士生导师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基本学制年限内),其中理工农科类博士生至少1万元/生/年,人文社科类博士生至少0.5万元/生/年。
八、其他
(一)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不允许博士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以国家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将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61096
电子邮箱:yzb@nxu.edu.cn
附件1:宁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附件2:专家推荐书.docx
原文标题:宁夏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宁夏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报须知
9月23日宁夏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宁夏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的安排,网上报名工作安排在10月5日至10月25日期间进行,详细的报考安排如下,下面是整理的“宁夏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通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宁夏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和我区相关规定,现将宁夏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一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预报名工作安排在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工作安排在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报考点选择
宁夏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共设立9个报考点,所有报考点接受在宁夏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工作或户籍在宁夏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各报考点对接收的考生均有限制,请考生按照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选择相应报考点,以免选错报考点,不能通过网上确认,无法完成报名。
各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如下:
6402宁夏大学负责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6403宁夏医科大学负责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6404北方民族大学负责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6405宁夏师范学院负责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6411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银川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银川科技学院、银川能源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6412石嘴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石嘴山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宁夏理工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6413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吴忠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6414固原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固原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6415中卫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中卫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注:我区各报考点所能容纳的考生有限,一旦达到人数上限,该报考点将不再接受考生报考,请考生尽量提前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和缴费手续,不要集中在最后一两天,以免因剩余考位有限而无法选择就近的报考点。报考点可根据考生报名和考点实际情况将考生安排至周边县区参加考试。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如盲人试卷、辅助设备或其他),须于10月30日前与所选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招生单位对报考点有特殊要求的,请考生按照相应要求选择报考点。
三、注意事项
1.了解招生政策,确定报考单位和专业。考生在报名前,要查阅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专业目录、拟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规定、相关省级招办的招生文件等,了解有关招生政策、特殊要求等。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考生的报名资格,由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负责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官网(http://jyt.nx.gov.cn/)或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xeduyun.com/index)报名,报名、资格审核全过程实行网上流程,不接受线下纸质报名。具体要求及时关注教育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内容(资格审核工作约在十一假期以后),报考该计划的考生无需在研招网内进行预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在研招网内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登记。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951-5559092,档案管理咨询电话:0951-5559314。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
4.户口在宁夏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在我区工作但户口不在宁夏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我区报考点,须提供我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2022年7月至10月期间连续三个月在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用于证明在宁工作情况(登录宁夏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网 上 服 务 大 厅 网 址: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nxggfw/,首页-个人登录-专题服务-社会保险-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申请权益记录-申请后选择下载打印。对于经办机构为非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还须提供工作证明,证明中应明确单位所在地级市)。
5.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费180元/人。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逾期一律不接受补交。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交费成功后,方可在规定时间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6.在报名期限内,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可以自行校正、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凡不按通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网上缴费而造成的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7.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宁夏所有报考点报名信息确认均采取网上确认方式,网上确认具体要求请关注宁夏教育考试院和各报考点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般在10月下旬发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8.网上确认结束后,考生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9.请随时访问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 育 网 址:https://yz.chsi.cn)、宁 夏 教 育 考 试 院(https://www.nxjyks.cn) ,宁 夏 大 学 研 究 生 院(https://graduate.nxu.edu.cn/)、宁夏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nxmu.edu.cn/zsjyc/)、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c.nun.edu.cn/)、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院(https://yjsc.nxnu.edu.cn/)、银 川 市 教 育 考 试 中 心(http://jyj.yinchuan.gov.cn/)、石嘴山市教育考试中心(http://jyty.shizuishan.gov.cn/)、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www.wuzhong.cn)、固 原 市 教 育 考 试 中 心(www.gykszx.com)、中 卫 市 教 育 考 试 中 心(www.nxzw.gov.cn)。
查询最新通知、文件、报名信息确认地点、考试地点安排等。
四、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0951-2061096
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0951-6980061、6980678
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院:0951-2068203、2067991
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院:0954-2023221
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0951-6889608、6888695
石嘴山市教育考试中心:0952-2013461
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0953-2124730
固原市教育考试中心:0954-2032105
中卫市教育考试中心:0955-7028691
宁夏教育厅民族教育处:0951-5559092
宁夏教育考试院高招处:0951-5559158、5559168
备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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