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整理了世纪大学本科商科招生简章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办电话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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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办电话" style="margin: 0 auto;display: block;">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办电话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办电话:010-62283773;61227811;61227578
知识拓展: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由北京邮电大学与北京学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新的机制和新的办学模式合作举办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在京举办的第一所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延庆区康庄镇,现有校园占地500亩,建有充足的教学及辅助用房,独栋的图书馆大楼及实验楼。图书馆藏书53.24万余册,电子图书39.54万余册,音视频532小时,可访问数据库99种,能够充分满足学生学习需要。
学院授课教师由北京邮电大学选派的教师、学院专职教师、外聘教师(含刚从高校退休的教师、业内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282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达36%以上。
学院立足于电子信息领域,以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等电子信息类专业为重点,以数字媒体类专业为特色,建成了涵盖工、管、文、艺4个学科的专业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和素质教育体系。
学院现设有通信与信息工程系、自动化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经济管理系、艺术与传媒学院、外语系、基础教学部7个教学单位,共有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
物流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商务、财务管理、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技术、传播学、英语等14个专业,拥有5个北京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在校生近4500人。
学院建有院级实验教学中心7个,各中心下设实验室89间,开出900余个实验项目。经过10余年时间的建设和发展,数字媒体实验教学中心、工程教育训练中心、互联网商务管理实验中心先被评为“北京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我院成为国内独立学院中少有的获得3个省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的高校。
西南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西南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西南大学官网发布的《西南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西南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一、学校简介
西南大学(Southwest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
双一流
建设高校,
211工程
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建设高校。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坐落于缙云山麓、嘉陵江畔,占地8270余亩,校舍面积187万平方米,绿地率达40%,泱泱校园,宏丽庄重,气象万千,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校,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鲜明,涵盖了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12个学科门类,其中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2种专业博士学位、27种专业硕士学位,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27个。历经百余年的磨砺和发展,今天的西南大学正秉承
含弘光大、继往开来
的校训,坚持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发展理念,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面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建设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努力奋斗。
二、MBA项目特色
1.“跨界融合”的商学教育模式
以复合型商学人才培育为目标,遵从商科建设要求,学科跨界融合,拓展商学教育边界,丰富“商学+”教育内涵,培育具有“家国情怀、商业道义、专业才华、双创能力”的MBA精英人才。
2.“三师协同”的联动育人师资
遵从“理论与实践相融、课内与课外联动”的原则,整合“课程教师、专业导师、行业名师”的育人优势和商学才华,建成贯穿MBA学生“学业、职业、创业”全生涯链条的“三师联合指导”育人教师团队。
3.“多维整合”的特色课程菜单
整合西大百年办学历史积淀起来的“心理学、教育学、哲学、历史学、艺术学、农学”等优势学科,萃取人文底蕴,博采名师精华,设计涵盖“人文博雅、企业家精神、商业伦理、思政素养、专业知识、职业技能”等内容的课程菜单。
4.“三趣合一”的实践品牌活动
遵循“自主、自立、自治”的原则,按照“志趣+兴趣+乐趣”的团队建设标准,组建覆盖“企业调研、案例大赛、双创比赛、营销大赛、沙盘模拟、读书分享、公益志愿”等类型的实践育人品牌活动,通过校内外不同场景的体验,塑造MBA学生多维情商。
三、招生计划、考试科目
四、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118金宝搏app下载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日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
未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按照考点要求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并于2022年12月1日前将认证报告交寄至西南大学研招办(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25245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zhaoswu.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并主动确认材料已按时收到。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或被取消录取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方式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初试时间:管理类综合能力(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英语(二)(2022年12月24日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复试及录取:相关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六、学习形式、学制、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费标准、毕业与授位
1.学习形式:非全日制。
2.学制:基本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3.学习时间:采取周末或节假日等灵活方式集中授课。
4.学习地点: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西南大学北碚校区)
5.学费标准:每生每年42000元人民币。
6.毕业与授位: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西南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七、备注
以上内容如有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西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学校官网相关公告。
兰州财经大学招生章程">2022年兰州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兰州 财经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兰州财经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实施高 校招 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工作 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兰州财经大学肇始于1952年成立的 甘肃 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是黄河上游地区重要的财经大学,也是甘青宁三省(区)财经类学科 专业设置 齐全、办学规模最大的普通高校。
学校现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有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设计学等10个省级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统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会计、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新闻与传播、税务、法律、农业、公共管理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设20个 二级 学院,有61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 特色专业 建设点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国家级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甘肃省“ 一本 ”招生专业35个)。
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级“ 大学生 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科研平台1个。入选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 创业 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3人,有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4人、省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2个、省级首批“众创空间”1个、省级创新创业试点专业4个。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27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551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48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学科带头人、甘肃省“飞天学者”、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各类高层次人才130余人(次)。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分别与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同省内外多个地方政府和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协同创新、合作育人、创业 就业 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大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法国、美国、白俄罗斯的4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联合建立了“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组建国内首个全日制“1+2+1”项目中美大学实验班,2021年全日制“1+2+1”项目中俄大学实验班开始招生;成立“中亚商学院”和“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与新加坡孔子学校合作建设“新加坡丝路孔子学院”,筹建“中白经贸孔子学院”,打造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向西向南开放的前沿合作学术平台。
学校经过70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为重点,法学、文学、工学、理学、 艺术 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构筑起了一个能够满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财经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
第三条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位于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兰州市城关区甸子街45号(东岗校区)。学校名称:兰州财经大学。院校代码:10741。上级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 研究生 (博士、硕士)、本科。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对招生录取的全程监督。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学科特点和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调研;进行人才需求预测;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 2022年我校共有61个本科专业面向3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按照各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 分数线 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
第十条 实行 平行志愿 录取原则的省(市、区),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 新生 ,坚持分数优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 志愿 录取。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 理工 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录取。
第十一条 实行顺序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依据各省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原则录取。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中 内蒙古 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政策和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国际课改实验班、中俄实验班只录取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对考生录取专业的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无分数级差。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录取专业。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确定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已录满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录满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招生录取政策。对于各种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线投档的考生,在录取和确定专业时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做好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 对录取的新生通过网络和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八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 书 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对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进档考生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进档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报考我校的甘肃中职生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总分相同时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招委会的文件执行,招生专业和招生简章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备案。对脱贫地区高职(专科) 毕业生 单独进行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拟定公共课和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我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执行与相同或相近专业普通本科生同样的收费政策。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 毕业 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 学习 ,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毕业 证书 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第二学士学位生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招收的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 民族 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中职对口招生计划、甘肃少数民族预科班、普通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具体招录计划数及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费 、住宿费
(一)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我校普通本科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1.理科类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地理信息科学):4300元/人·学年;
2.工科类专业(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4500元/人·学年;
3.外语类专业:4300元/人·学年;
4.艺术类专业:6500元/人·学年;
5.其他普通本科专业:3800元/人·学年;
6.和平校区、东岗校区住宿费:900元/人·学年;
7.段家滩校区住宿费:700元/人·学年。
(二)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兰州财经大学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国际课改实验班学费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9]419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兰州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甘发改价格[2021]759号)文件,我校学费标准如下:
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国际课改实验班:第一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为12000元/人,第二、三学年学费按外方规定标准由就读生缴纳;第四学年学费按已批复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执行。
2.121中俄国际实验班: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收费标准为12000/人·学年。
(三)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人·学年,预科期满转入本科阶段后,按预科招生当年普通本科专业相关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甘价费[2006]120号)
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六章 本科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
本科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二)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有学习优秀奖、科技创新奖、外语成绩优异奖、品德优秀奖等,奖学金奖励金额标准500元/人·学年—2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六条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企事业单位(个人)及社会慈善机构等设立的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第二十八条 “绿色通道”制度
新生入校期间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可申请缓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兰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考生可上网查阅或电话咨询招生录取资讯。
学校网址:
联系电话:0931-5259988
以上,就是金博宝188官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世纪大学本科商科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办电话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