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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开设了30个专科招生专业,10个教科研单位,致力于培养建筑类优秀人才,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江苏省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全称: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3751,学院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院办学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第四条学院简介: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出生太仓的世界著名物理学家吴健雄博士命名,以诺贝尔获得者李政道题写的“厚德载物,积健为雄”为校训,以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高职院校为发展目标,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培育单位。学院占地7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米,设有智能制造学院、生物医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等10个教科研单位。开设专业30余个,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学院坚持“深耕太仓、深化双元、深入创新、深得人心”办学思路,2020年发布国内首个双元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地方(苏州)标准,校企双元培养人才获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双元制”教育模式形成特色并产生广泛影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仓、技术仓和服务仓。
第五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为: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生工作处( 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学院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地区)招生工作组,负责该省(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院聘任。
第九条学院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院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我院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划线办法
第十一条江苏省普通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生源情况等因素分别划定。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类(历史等科目类)、艺术类(物理等科目类)以及不同专业类别(我院为美术类省统考)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
第十二条对江苏省外的考生根据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不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规定的招生计划比例调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划线。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以外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四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及普通高考,并以高考文化成绩+艺术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我院艺术类(美术类)考生投档分的构成办法为:
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第十六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根据各招生省份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普通类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且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评分高者优先录取。
艺术类(美术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且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评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江苏省考生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如下:
(1)思想品德: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者加50分;高中期间担任班委者加20分,担任班长职务者加30分,担任校级学生会干部者加40分,担任校级以上学生干部者加50分。以上加分取其高不重复加分。
(2)学业水平:有学科特长者(限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门奥林匹克竞赛学科),综合素质评价表每有一条加25分,超过50分以50分计;学科竞赛获校级奖项者加20分,获县区级奖项者加30分,获地市级奖项者加40分,获省级及以上奖项者加50分。多项获奖取其高不重复加分。
(3)身心健康:有体育项目特长者,综合素质评价表每有一条加25分,超过50分以50分计。
(4)艺术素养:有艺术或科技特长者,综合素质评价表每有一条加25分,超过50分以50分计。
(5)社会实践及研究性学习:高中期间参加社会实践的次数,综合素质评价表每有一条加25分;高中期间有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者,综合素质评价表每有一条加25分;以上两项累计超过50分以50分计。
第二十一条录取专业由我院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等确定的规则进行安排。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报考我院的考生,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我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我院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具体标准为每生每学年:文科类4700元、工科类5300元、医学类6200元、艺术类6800元。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400元。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我院具有完备的资助体系,奖助学金覆盖面已达50%。学院对在校生及新生均设有各类奖助体系。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以及学院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每年能够享受4300元、3300元、2300元不等的助学金,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原因而退学;另外,学院还在校内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新生入学奖学金:普通专科(不含3+2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项目)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省本科最低录取线的,录取并报到后给予5000元的入学奖学金。注:不同科类高考统招考生,分别对应各自所属省份所属科类的本科最低分数线。
新生入学助学金:对于享受入学当年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贫困家庭考生,或者孤儿家庭考生,免除学费;对于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考生,免除学费。
第二十八条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邮政编码:215411
招生咨询电话:0512-53940813
招生监督电话:0512-53940821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039(国标), 湖南 省内招生代码4380。校址及办学地点为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4253号。专科学制三年,颁发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 证书 。
第二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学院成立以党委 书 记和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等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具体负责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市招生工作小组。各招生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
第七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由各省(市、区)教育招生 考试 委员会或相应机构组织录取。
第九条 学院按考生类别分代码(分类或分专业组)录取。
第十条 学院招收 新生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助产等医卫类专业建议有肢体残疾和行动障碍的考生慎重报考;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助产、健康管理、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等专业要求无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 计算机 网络技术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助产专业根据用人单位需求,一般只招女生,男生慎重选择;其它专业提出的具体标准以当年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备注说明为准。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2%以内。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按照 志愿 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志愿、档分和计划录取;按照湖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计划未满时可按志愿降分投档录取。对符合国家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有关加(降)分政策的加(降)分予以承认。
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优秀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接收服从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对于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档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并对年度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成绩突出者分层次给予奖励。学院现有奖学金主要分四类: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院综合奖学金及特设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生·年;院综合奖学金特等、甲等、乙等、丙等分别为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生·年;特设奖学金主要由合作办学单位及院外单位提供,额度由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一般每年度发放一次,如建才奖、益丰奖学金、康普奖学金等。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等助学金44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生·年;学院助学金分为两档:甲等2000元/生·年、乙等1000元/生·年。学院还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合理安排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学费 收取按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依据各专业培养成本不同,学费为3000—7800元/年〔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JAVA全栈开发方向)、软件技术(高级软件工程师方向)等专业7800元/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7500元/年;护理、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助产、健康管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等专业5460元/年;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专业4600元/年;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等专业3500元/年;现代农业技术、畜牧兽医、园林技术等专业3000元/年〕。书费按实支收取,公寓费依标准不同为800-1000元/年。
第十八条 学院2022年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或见学院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cdzyzsb@163.com
联系电话:0736-7280516、7272151、7280760(传真)
邮政编码:415000
第二十条 监督及举报电话:0736-7281575(纪检监察室)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22年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 江西 师范 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西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2年普通专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及教育部、江西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537;江西省招生代码:8512、8529(省外招生代码以生源省公布为准)。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滨江东路1号。学校官网:www.jxsfgz.com。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招收参加全国普通 高考 (含单独招生 考试 )的学生,学制三年,学生在学校规定 学习 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颁发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 证书 。
第四条 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
第五条 学校由鹰潭市人民政府举办,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 专业设置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我校2022年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学科建设等实际,结合往年招生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面向18个省(区、市)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校2022年普通高招共有35个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9个: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语文教育、 体育 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早期教育;医学类专业2个:眼视光技术、护理;职业类专业24个: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计算机 应用技术、旅游管理、空中乘务、商务英语、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飞机机电设备维护、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雕刻 艺术 设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艺术设计、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云计算技术应用、中文、 书 画艺术、播音与主持、无人机应用技术;各省各类专业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核定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收各类考生,各专业录取原则上外语语种均为英语,各专业录取原则上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录取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招委、教育厅颁发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严格按照学校对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文史 理工 类专业录取,按专业 志愿 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2022年艺术类专业全省(区、市)统一考试,并达到艺术类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在符合上述条件下,依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直接予以退档。
上述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与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规定不一致,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2022年体育类专业全省(区、市)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类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在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专科最低控制线以上,在符合上述条件下,按照高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择优录取。
上述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与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规定不一致,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享受加分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下开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校内相关机构、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收费
第二十条 学费 的收取标准依照江西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住宿费、新生入学体检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其中师范类专业收费标准:小学教育(3490元/年)、学前教育(3490元/年)、小学数学教育(3490元/年)、小学英语教育(3490元/年)、小学语文教育(3490元/年)、体育教育(3915元/年)、美术教育(7200元/年)、音乐教育(7200元/年)、早期教育(3490元/年),其它医学类专业、职业类专业收费标准均为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10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新生入学体检费入学时收取。
第七章 资助
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三条 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一档助学金4400元/年、国家二档助学金3300元/年、国家三档助学金22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或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学校还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设立了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对以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宣传、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701-6460818、6460431
传 真:0701-6460431
邮 箱:zsjy@jxsfg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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