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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国标代码13762),英文名称为“FuzhouUniversityofInternationalStudiesandTrade”;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
第三条
学校概况: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发起单位、副主席单位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单位。
学校荣获“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综合奖(全国仅16所民办高校获此殊荣)”“2017年度全国创新创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中国民办高校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福建省
第十、十一、十二届文明学校”“福建省
第一、二届文明校园”“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福建省先进教工之家”、首届全国青运会“突出贡献奖”“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校地处福建省会福州门户、素有海滨邹鲁美誉的福州长乐区。
现设有外国语学院、财金学院、经管学院、智能建造学院、大数据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二级教学单位,以及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学院等教学平台,37个本科专业,构建文、经、管、艺、工、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四条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
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三章专业要求
第五条
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六条
学校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有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任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该类合作办学项目。
第七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普通类录取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以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普通类专业在按院校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和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采用“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方式,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调配。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在内蒙古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若投档成绩相同,学校将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有提供考生对应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或同分排位)的省份依据考生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或同分排位)排序录取,如果仍相同,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
艺术类录取根据各省2022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志愿填报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省级统考(联考),考生文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
福建省外各省份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生源省份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无具体规定的,投档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参照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我校在福建省艺术类招考中安排在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含美术类、编导类)录取,投档录取模式按照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福建省艺术类专业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果仍相同,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
第十二条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降分政策,进行申请降分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任何限制。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举报监督电话:0591-83560939。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方能注册。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标准将向学生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具体如下:(一)学费标准(1)审计学、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市场营销、经济统计学、投资学、法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物流管理、英语、日语、翻译、资产评估、土木工程、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西班牙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以上各专业学费均为26840元/学年/生;(2)广播电视编导、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环境设计、动画(闽台合作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建造、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以上各专业学费均为29280元/学年/生;(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项目)学费为42000元/学年/生。
(二)住宿费标准(1)二人间,7000元/人/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电冰箱、干湿分离卫生间、1.2*2米床、书桌椅、衣柜、床头灯、电热水壶、壁挂式电吹风等;(2)舒适型四人间,2980元/人/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干湿分离卫生间、上床下桌木质公寓床、壁挂式电吹风等;(3)普通四人间,2460元/人/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上床下桌等;(4)五人间,2260元/人/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上床下桌等;(5)六人间,2160元/人/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上床下桌等;(6)八人间,1600元/人/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上床下桌等。
(三)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学费退费办法学生注册后,因故转学、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退学办法,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文中规定的退学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奖助学措施
第十七条
凡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各类奖助学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奖、助、减、勤、缓、补、贷”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
1.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在校生成才基金、校奖学金、学科竞赛专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建设奖学金、学术研究类奖学金、创业奖学金、考研奖学金、文体类奖学金、外语学习类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海外学习交流等数十项校内奖学金。
2.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助学政策:(1)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学生学费减免等校内助学政策;(2)通过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育发展基金,资助符合条件的家庭贫困学生。
第七章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其他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可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者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招生办网址招生办邮箱3013488240@QQ.com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福州外语外贸学院位置: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育环路28号邮政编码:350202招生咨询电话0591-8356066683596666联系人石老师17706906743陈老师17706900421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河北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河北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
河北外国语学院是始建于1998年的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本科外国语大学,学院开设75个语种,共有本科和专科专业134个。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河北外国语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河北外国语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河北外国语学院
二、学校代码:13402
三、培养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概况:
河北外国语学院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西南高教区,始创于1998年,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本科外国语大学,现有在校生26369人。学院开设75个语种,134个本、专科专业,建有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英语、日语、韩语和阿拉伯语等语言情景实训室和商务综合实训室、商务谈判实训室、酒店实训室、护理实训室、秘书实训室、工民建实训室、有线、无线同声传译实训室等专业实训室。美术与书法实训室、无人机专业实训室、3D打印实训室、电子钢琴实训室、计算机网络实训室、人工智能实训室、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室、非线编实训室、声乐实训室等各专业实训室。
河北外国语学院现有221名外籍专家、9名外籍院士,是“国家5A级民办高校”,连续五年进入全国民办高校百强榜,是国家教育部重点支持的26所民办高校之一,是8所河北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示范学校之一,是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的“河北省招才引智十佳单位”,是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河北省外国专家局授予的“河北省外国院士工作站”,是古巴科学院和古巴历史科学院在中国设立的唯一一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河北省科技厅批准的“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河北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是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河北省创业大学”,是河北省教育厅授予的“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是河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是河北省示范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河北外国语学院与82个国家的373所大学开展着本科、硕士、博士层次合作,合作形式有:交换生、专接本、本升硕、本科双学位、大学预科等。
河北外国语学院产教融合示范区是世界公园型、智慧化校园,占地2107亩,总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总投资60亿元,距石家庄高铁站仅15分钟车程,是省、市、县三级重点建设项目,是河北省重大民生工程。
六、学院招生计划和专业: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依据各省录取要求,招生专业和计划分布在本科提前批(含小语种、艺术专业)、本科批及专科提前批(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专科批,请详见各省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若遇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非高考改革省份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4.我校实行按大类招生的专业。考生录取入学报到后,按照尊重考生意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各招生大类所含具体专业,请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5.学院本科日语、俄语、法语、德语、阿拉伯语、朝鲜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按小语种专业招生,在河北省纳入本科提前批A段进行录取,考生须于6月28日前参加由我院组织的面试,凡达到本科批控制线的考生,填报本科提前批A段志愿,依据我院的面试成绩,按专业计划,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6.学院本科艺术教育专业:建议参加我省声乐、舞蹈、美术统考测试合格的考生报考。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学院在河北招生的本、专科艺术专业,在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本科、专科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在河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河北省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依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8.学院本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及专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面向声乐培养)、时尚表演与传播、书画艺术、书画艺术(面向书法培养)、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视觉传达设计(面向室内外装修设计培养)、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面向外语播音员培养)等艺术类专业在河北省以外的省份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本科、专科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
9.体育教育(本科)、体育艺术表演(专科)等体育类专业依据生源省(区、市)体育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
10.学院响应国家和河北省对外发展战略,自2017年学院开设英波双语、西班牙语、法语、韩语、日语、英语、教育等51种语言国际班(每班名额20人),新生报到后,可到国际班所在学院申请报名,经面试合格后,进入该班学习,国内学习2年,语言达标后,到国外再学习2-3年,成绩合格,可获得中外本科双证及学位,学生获得本科学位后均可申请国外大学硕士学位。详情可来电咨询。
11.加分和降分政策执行国家及相关省考试院规定。各专业文理兼招,不限男女比例。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12.非语言专业入学后外语公共课为英语。音乐表演本科专业只招收声乐和器乐(钢琴、古筝、单簧管、萨克斯)统考(联考)考生,音乐表演专科专业只招收声乐统考(联考)考生。
13. 报考专科空乘英语服务、空港英语服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厘米~185厘米;女生身高162厘米~175厘米;单眼矫正视力E字表4.7以上,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详见《河北外国语学院空中乘务(空乘、空港英语服务方向)招生简章》。
14.报考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男生身高在1.70米及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及以上,裸视在4.0及以上。
15.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护理、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较好。
1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7.高考改革须选考科目的省份,招生专业选考要求按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选考科目要求执行,
18.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八、学、宿费及学生奖、助学措施:
1、优秀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有机会享受各项奖、助学金,金额为300-8000元不等。学校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2、学费、住宿费:均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九、学历证书内容: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外国语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河北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咨询网址 点击在线咨询窗口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311—85237026 85237111 85237011
申诉和举报电话:0311—85237018
学院网址 咨询信箱:wyzsb2011@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 邮编:050091
乘车路线:从新火车站乘46路、70路,到汇丰路下车,西行 150米即到。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是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共开设5个本科专业,设雅思课程为必修课程,核心课程采用双语授课,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政策,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民办)
修业年限:四年
办学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工业区田园路11号
第三条 各专业在修业年限内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开设五个本科专业:酒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健康服务与管理。开设酒店管理专业(国际课程班),设置雅思课程为必修课,核心课程双语授课,为学生提供留学指导,学生可自主选择海外留学项目。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党委纪委和学院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动态调整招生计划。学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调控计划任务,部分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教育部审定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用于调节招生省份报考我校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面向全国高考统考学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
1.我校根据招生省份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以投档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为依据,无单科成绩要求。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招生省份高招主管部门对于单科成绩排序规定执行。
2.我校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
3.我校对于国家和招生省份规定的加、降分投档政策均认可。
4.我校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本科录取批次录取,文理兼收,高考改革省份无选考科目限制,按照高考改革省份录取办法的有关政策执行,我校不做另行要求。
5.应、往届学生录取原则一视同仁,无性别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外语语种:常设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中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语种增设日语。
2.体检要求: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上规定的不能录取的情况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行业从业要求等特点,对有色盲、肢体残疾、听力障碍、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面部明显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等疾病或缺憾者,不予录取。
3.报考考生需认同我校根据酒店行业所特别要求的教育理念和严格的行为规范要求,进入教学区需着商务正装。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学费:酒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均为4.98万元/学年;酒店管理专业(国际课程班)为5.98万元/学年。
住宿费:2800元/学年(五人间)。
第十四条 我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征兵”等多种方式于一体的资助育人体系,全方位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成长成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录取最终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未按期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的学生,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2.学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机制,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9283362
官方网址
官方微信公众号:中瑞酒店管理学院
监督邮箱:office@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复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或招生省份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金博宝188官网为大家带来的外国语大学本科生招生简章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