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武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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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华东理工大学原名华东化工学院,1952年由交通大学(上海)、震旦大学(上海)、大同大学(上海)、东吴大学(苏州)、 江南大学(无锡)等校化工系合并组建而成,是新中国第一所以化工特色闻名的高等学府,被誉为我国“化学工程师的摇篮”。1956年被定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学校之一,1960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华东理工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2008年获准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始于1956年的夜大学,是我国高等院校最早开办成人高等教育的学校之一。198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正式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03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承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各类培训等学校继续教育任务,目前夜大在读学生8000余人。
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致力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以“行业特色,学科交融,技术前沿”的办学理念,为政府、行业部门提供良好的智力咨询;为石油、化工、生物、制药、食品、环保、材料等行业提供一流的企业技术、管理内训;在成人高复、国家职业(执业)资格、各类英语、计算机证书等方面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学习辅导;持续强化服务理念和品牌意识,赢得了学生和社会的广泛好评,曾荣获上海市高等教育评估“优良学校”、上海市成人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学分制基础上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学生在学习期限内可以按照学院推荐的计划学习,也可以根据个人需求自主制订学习进度,允许缩短或延后学习年限。实行学习成果互认,学生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的学历学习成果和培训证书,符合我校规定的可与课程学分互认,免考相关课程。
三、报考须知1.报名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2)报考高起本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含中专、职校、技校)或者同等学力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3)2023年春季本市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报名);(4)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四、录取原则
1.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按照考生本人报考的专业(第一专业优先),录取流程按照上海教育考试院要求操作;录取原则根据成人高考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时,则根据英语课程考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英语课程考分也相同时,则以数学(或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课程的考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各专业班录取线上人数不足20人将不开班,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中填报的其它专业按顺序依次录取或调整至同专业其它教学点上课。如不同意调整志愿或其它教学点上课的,则退档处理,不再录取;同科类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
3.录取方法和程序、录取照顾政策按照《202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4.各专业原则上执行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时将根据各专业实际报考人数和上线人数作适当调整。
五、学习形式及收费标准
1.学习形式:业余,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2.收费标准: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目前各专业学费为3200元/学年。
六、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由教育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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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考试招生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武汉理工大学(国标代码10497),英文译名:WuhanUniversityofTechnolog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设有马房山校区、余家头校区和南湖校区。
第三条武汉理工大学是一所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选拔,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武汉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并对符合《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武汉理工大学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校友及中学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监督;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我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我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区、市)当年高考报名人数及各省(区、市)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历年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编制本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第九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按教育部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等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我校普通本科的招生对象:普通高考生(含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高校专项“励志计划”考生、艺术类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西藏新疆高中班、定向生),外语类保送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
第十一条普通高考生(已被我校预录取的一级单招高水平运动员除外)须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二条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确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面向全国高校招生有效的加分项目和分值,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我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准,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三条在各省(区、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原则上不退档。
第十四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专业分配原则
投档至我校且符合有关录取规则的考生,将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在计划未满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分配专业;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分配专业,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报考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平行志愿同分排序规则分配专业,同分排序规则不明确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专业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六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即分数优先)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部分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录取考生原则上应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了航海类专业志愿,在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则可调整未完成计划到其他地区招收同类专业考生。
我校建筑类专业由于对美术基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类专业志愿不足则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他地区招收同类专业考生。建筑类专业新生入校两周内加试美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学习。
我校车辆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别为中英、中澳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视为在上述两专业间服从调剂。
我校生物科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置在我校与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合作成立的武汉理工大学艾克斯马赛学院(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交通运输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体检特殊要求如下:身高1.65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复视,听力、嗅觉正常,四肢健全。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考生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0.6)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考生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我校对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二十条我校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由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的毕业生须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一条高校专项“励志计划”、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等类别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我校2022年相关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第二十三条少数民族预科班、西藏新疆高中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四条定向生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国家规定,定向生在入学注册前需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定向生毕业后须到定向单位服务,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针对高校专项“励志计划”及航海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等类别招生中涉及的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二十六条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可参加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并按规定录取。香港地区考生还可通过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录取,台湾地区考生还可通过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录取。具体按照我校2022年相关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杂费,具体收费标准经我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2021年我校收费标准为:_500804.shtml)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要求者,我校将根据复查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我校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多元化奖励和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奖励资助,具体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
第三十条信息发布网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
本科招生网:
电子信箱:zhaosheng@whu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7-87859017、87858399(传真),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27-87651423。
第三十一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武汉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理工大学网络教育招生简章?">北京理工大学网络教育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网络教育2009年招生简章北京理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经教育部2000年批准的15所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之一。学校十分重视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将其列入了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院坚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注重质量、提高效益"的工作方针,以培养优秀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奉行一切为了学生学习与发展的办学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网络环境下的自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致力于不断探索总结现代远程教育规律,努力构建学校、校外学习中心、教师及学生协同发展体,不断完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实现现代远程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招生专业、学历层次、学分和学习年限1.2009年招生专业、学历层次和各专业学分数--表1
招生专业 最低学分数
专科 本科 专升本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0 125 80
会计学 75 110 75
工商管理 75 110 75
机械电子工程 80 125 80
法学 75 110 75
人力资源管理 75 110 7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80
汽车服务工程(检测与维修技术方向) 80
注:
(1)北京学习中心本季招生专业:法学(专科、专升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科);
(2)表1中,学分以公布的教学计划为准;
(3)最低学分包含毕业设计学分。
2.学习年限
专科:2.5年-4.5年
本科:5年-7年
专升本:2.5年-4.5年
二、报名条件1.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同等学力); 2.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三、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 2009年6月1日起报名
2. 咨询电话:86907555 联系人:张老师
3.报名须持:
(1)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与身份证一并用A4纸 复印两张);
(3)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成绩单、准考证(两年有效)原件和复印件(一并用A4纸复印两张,没有成绩单的考生可参加本校自主入学考试);
(4)1寸免冠照片2张。 注:学习期间不转档案和人事关系;持不符合条件毕业证书或假证报名者,后果自负;招生期间,如遇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国家新政策为准。
四、入学测试1.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或本校现代远程教育自主入学测试;
2.专科升本科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或本校现代远程教育入学测试;
3.参加学历学习的本科毕业生可免试入学,但文科专业本科毕业欲报考理工科专业二学历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校现代远程教育专科升本科入学测试; 本校入学考试科目、参考书和考试时间详见表:
序号 专业 测试科目 测试时间 参考书
本科、专科 专升本 本科、专科 专升本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英语、
初等数学 英语、
高等数学B 以通知为准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丛书》 2009年版。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丛书及考试大纲》 2009年版。
2 会计学
3 工商管理
4 机械电子工程
5 人力资源管理
6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7 法学 英语、高中语文 英语、大学语文
五、录取条件
根据考生参加的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成绩(两年有效)择优录取;无国家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成绩者,根据本校现代远程教育自主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年龄25岁(含)以上者,由单位推荐,免试入专科学习。
六、学习
我校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为学习者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时间和方式提供便利。
学习流程为:学生登陆 在线选修 网上学习 BBS/语音答疑/网络课件、校外学习中心面授辅导 注册考试 学院教师判卷 成绩登录 网上查询。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以申请毕业。本科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学业,可根据相应条件申请学士学位。
学习中心负责教学辅导、实验或实践环节,校本部统一组织部分课程期末考试。学生可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申请免修免考教学计划内的部分课程。按照教育部规定,本科学生在读期间须参加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其中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按不同专业类别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三门,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两门。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在学期间可免去参加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
1.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 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 机应用基础";
3. 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4. 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5. 除英语专业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少数民族的界定以《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 国统一考试文件汇编》中的标准为准)可免考"大学英语"。
注:根据《关于调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为"大学英语"统考免考条件规定的通知》(网考委[2005]12号)精神,对四、六级考试作为"大学英语"统考免考条件的规定做了如下调整:
1.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四、六级考试证书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免考"大学英语";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2.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考的条件。
七、收费
经北京市物价局批准,北京理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按照学生选学课程的学分收费。新生在开学报到时按选课的学分和收费标准确定本学期的学费,交费办法另行通知。
八、毕业
1.毕业证:参加本、专科学习的学生达到最低学习年限,成绩合格,可申请毕业。毕业时发放国民教育系列的标有"网络教育"字样的北京理工大学的毕业证书(样本如图),国家承认学历。所有毕业生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可以在教育部学历认证相关机构和我校现代远程教育学院网站上查询。
2.学位证:本科生学习成绩平均75分以上、通过远程教育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和毕业设计优、良者,北京理工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授予成人教育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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