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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医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山东滨州医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style="margin: 0 auto;display: block;">
山东大学医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
2023年山东大学医学院录取分数线为630分。
1.山东大学医学院简介:
山东大学医学院是山东大学的直属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中国知名的医学院之一。该学院设有多个医学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医学实验技术等。拥有优秀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教学设施,培养了大量的医学人才。
2.录取分数线的意义和确定方式:
录取分数线是指招生学校在录取过程中设定的最低分数要求。录取分数线的确定通常会考虑考生的总分和各科成绩,同时还会考虑到报考人数、招生计划和竞争情况等因素。一般来说,录取分数线越高,说明招生门槛越高,竞争压力也相应增加。
3.影响录取分数线的因素:
录取分数线的高低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包括招生计划的变化,高考考生总体水平的提高或下降,以及考生对于该学校和专业的热门程度等。另外,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差异也很大,一些热门学校和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往往相对较高。
4.辅助因素的重要性:
除了分数线,招生学校可能还会考虑其他辅助因素来综合评判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这些因素可能包括面试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科研成果、奖励等。通过综合考量这些因素,学校可以更全面地评估考生的能力和潜力,以进行综合录取决策。
拓展知识:
高校的招生政策会因地区、学校和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了解各个高校的招生政策对考生选择和报考非常重要。一些高校和专业可能会设立复试环节,通过面试、笔试和综合评价等方式来进一步筛选考生。在录取过程中,综合评价的重要性逐渐增加。
除了高考成绩,一些高校也会考虑其他因素,如艺术特长、体育优势等,通过多元化录取方式来选拔优秀的学生。高校录取分数线的高低和竞争压力直接影响考生的备考策略。了解录取分数线的情况,可以帮助考生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和目标,提高备考效率。
山东滨州医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滨州医学院 2015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医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 滨州医学院招生考务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滨州医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 滨州医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35-6913026)。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六条 学校全称:滨州医学院 学校代码:10440
第七条 学校地址:
烟台校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264003)
滨州校区: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路522号(256603)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拓展研究生教育。
第十条 学校简介:
滨州医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46年的原国立山东大学医学院,1956年独立建制为青岛医学院,后几经变迁,1983年更名为滨州医学院,2002年9月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投入使用,2010年3月学校注册地变更为烟台市。2006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入选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在山东省高校中率先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有效期6年。
学校设有14个院(系),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4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设有27个本科专业,其中,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有“泰山学者”设岗学科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3个,省人文社科基地1个。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医学学科齐全,医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工学、教育学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的省属本科医学院校。
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6700余人,其中本专科生16270余人、硕士研究生44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391人,其中专任教师1069人,其中教授110人,副教授279人,博士、硕士学位人员719人;聘有院士4人,有“长江学者”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5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10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卫生系统杰出学科带头人(泰山医学家)和青年重点科技人才3人、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2人,省级教学7人、优秀教师(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6人、省科研创新团队1个,省教学团队5个;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2人。
学校现有滨州、烟台两个校区,占地1589.5亩,总建筑面积63.7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37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12.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3亿元;图书馆藏书118万册;有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5所,教学医院10所、实践教学基地130余所,教学实习用床位28000余张。滨州附属医院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5.4亿元,仪器设备总值4.8亿元,开放床位1810张;烟台附属医院建筑面积25.5万平方米,规划床位2200张。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 在同一学校志愿内,对考生的专业志愿分配分两种情况:生源地为山东省内的考生采用 “分数级差”的原则,第1-2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2分,第2-3专业(类)志愿为1分,其它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0分。生源地为非山东省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专业分配。以上两种专业志愿分配方式中,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外省录取原则上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执行,如当地省招生办有特殊要求,则按照所在省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学等专业优先录取生活能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肢体残疾考生,入学后单独编班管理。
第二十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部分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也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无口试要求。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根据医学相关专业要求,小语种考生入学后原则上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四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奖学金、困难资助
第二十八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的优秀考生,学校将根据《滨州医学院优秀新生奖励办法》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
第二十九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制度,具体实施办法执行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
第八章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滨州医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滨州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十一条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中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的毕业生具有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入学认证
第三十二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认证。对舞弊假冒者,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第十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烟台校区 电话:0535-6913058 6913059 传真:0535-6913059
滨州校区 电话:0543-3257001 传真:0543-3257001
学校网址: www.bzmc.edu.cn
本专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zb.bzmc.edu.cn
E-mail:zsb@bzmc.edu.cn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滨州医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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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费2023如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成人高 考专升本学费医学类和非医学类都是2600元/年/人,下面详细介绍下。
一、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成人高考专升本学费
1、普通学校
理工、经管、农学、教育学中的体育类每年2200元; .
文史、法学、教育学类每年2000元;
医学类、药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艺术类每年2600元。
2、热门学校
理工、经管、农学、教育学中的体育类每年2800元;
文史、法学、教育学类每年2600元;
医学类、药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艺术类每年3200元。
以上学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各院校招生简章为准。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大学,也是山东省医学科学研究机构,是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山东特色名校工程立项建设单位,由山东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实施“省市共建”。
校(院)是2018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由泰山医学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等资源整合组建而成的。泰山医学院的前身是山东医学院楼德分院,1981年定名为泰山医学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成立于1958年;
山东省立医院起源于1897年德国天主教会创办万国缔盟博爱恤兵会医院,先后被日本、国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更名为山东省立第一医院、山东省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成立于1960年,为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临床学院、山东省慈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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