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整理了三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陕西理工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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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江苏理工学院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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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介绍
1.机械
面向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需求,培养能够适应装备制造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掌握机械领域相关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具有工程实践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机械工程设计研发、工艺优化、智能检测与控制、工程应用和运行管理等工作的硕士层次现场工程师。
本专业共设5个培养方向,详见《江苏理工学院2020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资源与环境
面向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污染控制和材料绿色合成与应用等节能环保产业的末端环境治理、过程污染控制和源头清洁生产需求,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趋势,基础理论扎实,在固废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废气废水治理、材料绿色合成与应用等某一领域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和工程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相关技术工艺开发、工程设计应用和环境管理等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应用型硕士层次专门人才。
本专业共设3个培养方向,详见《江苏理工学院2020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考试安排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初试: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2.复试:2020年4月底前完成。
具体相关要求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六、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综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相关政策
1.学制:3年。
2.学习方式:全日制。
3.学费:6000元/生/学年。
4.住宿:录取新生入住本校学生宿舍。
5.为鼓励学生报考我校,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最高可获18000元。
6.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授奖面100%)。
7.成绩优异者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奖学金2万/生/年。
8.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授奖面100%):
学业奖学金比例金额(元)
新生学业奖学金100%6000
一等奖20%12000
二等奖50%8000
三等奖30%6000
9.各类研究生荣誉奖励:被评为“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的研究生可获得一定的奖励。
10.研究生可承担助研、助教、助管及兼职辅导员等“三助一辅”工作,并获得相应津贴。
11.研究生科研经费:(1)科研业务费1500元/生/年;(2)学校每年开展省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评选,项目资助经费根据省里文件执行。
12.就业: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八、专业目录
备注:●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重点培育学科◆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中心
最终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下达为准。
2020年陕西理工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全国的研招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中,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陕西理工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陕西理工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以下是2020年陕西理工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具体内容:
一、教育科学学院专业学位简介
1、现代教育技术(专业代码:045114)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信息技术教育、教学、改革能力,能够从事基础教育领域信息化教学设计、开发、运用、管理和评价工作,具备信息化理论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基础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
办学条件和科研平台
学科队伍中教授2人,副教授4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在读博士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实践导师4人。陕西省“****”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赵蔚教授和“青年汉江学者”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周海涛教授联合指导教育硕士建设工作。
依托陕南教师发展中心、师范生技能平台、教育信息化研究所和陕南“创客教育”中心,有1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有汉中市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汉台中学、龙岗学校、汉中师范附属小学等10余个教育实习及专业实习基地开展实践教学工作。现有专业实验仪器设备总值390多万元,具备良好研究生培养的工作条件。有相关图书3万余册,中外文期刊50余种,有CNKI、Springer、超星电子图书等数字资源,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
导师队伍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及代码专业名称
及代码研究方向导师及职称
教育硕士
0451现代教育技术
045114教育管理/信息技术教育应用郑宽明教授
信息技术教育应用刘凤娟副教授
信息技术教育应用宋维虎副教授
信息技术教育应用黄晓洲副教授
信息技术教育应用龙英艳副教授
信息技术教育应用李晓霞*教授
备注:表中带*号的导师为校外导师。
2、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代码:045116)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化教育与心理学理论,拥有积极心理健康的意识,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技能与方法,具有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
办学条件和科研平台
学科队伍中教授5人,副教授2人,博士2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实践导师3人。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霍涌泉教授和“青年汉江学者”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周海涛教授联合指导教育硕士建设工作。
依托陕南教师发展中心、师范生技能平台、西北联大与西北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西北联大研究所,有1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有汉台中学、龙岗学校、汉中市第九中学、汉中师范附属小学等10余个教育实习及专业实习基地开展实践教学工作。现有专业实验仪器设备总值320多万元,具备良好研究生培养的工作条件。有相关图书5万余册,中外文期刊60余种,有CNKI、Springer、超星电子图书等数字资源,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
3、学前教育(专业代码:045118)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与现代教育理念、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专业素养,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高素质的幼儿园教师与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办学条件和科研平台
学科队伍中教授1人,副教授4人,在读博士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实践导师2人。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生导师么加利教授和“青年汉江学者”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周海涛教授联合指导教育硕士建设工作。
江西理工大学招生章程">2022年江西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江西 理工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西理工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招生 工作 ,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理工大学。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407。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 研究生 (博士、硕士)、普通本科。
第六条 校址及办学地点:
1.赣州校区:
三江校区,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958号;
红旗校区,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
黄金校区,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
2.南昌校区:
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双港东大街1180号。
第二章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名称和证 书 种类
第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 学习 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颁发江西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招生计划数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遵循按考生成绩和 志愿 顺序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科类及条件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31省(区、市,以下简称省)招收参加2022年普通 高考 的普通文理类、 艺术 类及 体育 类考生,并且招收港澳台和华侨学生。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 就业 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对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可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十三条 英语和日语专业外语限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南昌校区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其他专业报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录取:为最大限度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我校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文理类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对同分进档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文科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科和不分文理依次按数、语、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统(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专项计划录取:国家专项面向江西省2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定向招生,与统招专业同批次录取;地方专项面向江西省农村定向招生,与统招专业同批次录取;苏区专项面向江西省54个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县招生,与统招专业同批次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学第二学期时,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申请调整专业;也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位)。
第二十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只按考生志愿录取,不列入专业调剂范围。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和软件工程等专业只在本类别专业范围内调剂。
第二十一条 结合学校创建“稀土领域世界 一流学科 ”目标,为国家稀土战略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培养输送高素质稀土领域专门人才,学校与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联合设立创新试验班,面向部分优质生源省份进行招生。具体招生省份及专业计划安排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先进铜产业学院(鹰潭)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首批现代产业学院,也是江西省唯一入选的现代产业学院。是学校主动对接江西省万亿级有色金属产业布局,依托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等国家 一流专业 建设点,充分利用鹰潭市在铜产业链的区位优势,与鹰潭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先进铜产业学院。招生专业有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和软件工程(物联网方向),该学院 新生 入学后第一年在南昌校区培养,第二至第四年在鹰潭培养。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
第二十四条 采矿工程和矿物加工工程2个专业执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矿业类”。地质工程和环境工程2个专业执行专业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资源与环境类”。
第二十五条 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6个专业执行专业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冶金材料与化工类”。
第二十六条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2个专业执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土木类”,其中土木工程专业又分三个方向,方向包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和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第二十七条 城乡规划和建筑学2个专业执行专业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建筑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和产品设计3个专业执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设计学类”。
第二十八条 机械工程、车辆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和机械电子工程4个专业执行专业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机电类”。其中机械工程执行大专业招生,分方向培养,方向包含机械工程(机械设计方向)和机械工程(机械制造方向)。
第二十九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4个专业执行专业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电子电气与控制类”。
第三十条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和信息安全2个专业执行大类招生分专业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计算机类”;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工程和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3个专业执行大类招生分专业培养,该大类平台为“电子信息类”。
第三十一条 金融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2个专业执行专业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经济类”。会计学和工商管理2个专业执行专业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和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2个专业执行专业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
第三十二条“建筑类”、“电子信息类”、“设计学类”、“机电类”从第二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分流;“资源与环境类”“矿业类”、“土木类”、“电子电气与控制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和工商管理)”和“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分流;“冶金材料与化工类”、“计算机类”从第四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分流。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从第四学期开始进行专业方向分流,土木工程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方向分流,机械工程从第二学期开始进行专业方向分流。专业(方向)分流结束后的下一个学期按照所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进行专业培养。
第七章 奖学金与助学金
第三十三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 学费 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章 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 本科学费:一般文科专业4660元/年,理工科专业4940元/年或5220元/年;其中,汉语国际教育4380元/年、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5220元/年、建筑学7200元/年、艺术类专业9600元/年、软件工程10000元/年、采矿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4000元/年、电子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4000元/年。
第三十五条 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900元/年或1000元/年。
第三十六条 以上收费标准最终以上级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三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江西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教育部有关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章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址:
电子信箱:07978312088@vip.163.com
1.赣州校区
电话:0797-8312508、8312088(兼传真)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
邮编:341000
2.南昌校区
电话:0791-83858359、83882886(兼传真)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双港东大街1180号
邮编:3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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