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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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四、录取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公平、公正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1年普通本科新生录取工作仍将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一)南京艺术学院2011年普通本科新生江苏省录取办法:1、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所有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必须有四门(含四门)以上C级(含C级),且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技术科目均须合格。2、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的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美术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