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牡丹江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233;办学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学校是国家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位类别: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第六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区域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综合分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及近几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考试院、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布。
第七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八条 投档比例: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
第九条 专业录取原则:
(一)文史、理工类专业
1. 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对于有专业志愿考生分配结束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 特殊省份录取原则: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执行,考生须满足填报志愿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份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黑龙江省音乐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采取“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同一投档志愿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再择优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2.黑龙江省美术类和省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实行专业课成绩投档的,按照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实行综合成绩投档的,按照综合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有专业志愿考生分配结束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舞蹈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择优进行专业录取。
4.考生所在省份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育类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有专业志愿考生分配结束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四)加分政策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投档的规定执行,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
(五)相同条件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等效成绩相等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优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如无照顾政策,文史、理工类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进行专业录取;艺术类、体育类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条 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特殊要求:英语(师范类)、商务英语、翻译(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寄出。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按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项目:1.奖学金类:(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校长奖学金;(4)专业奖学金;(5)优秀学生奖学金;2.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类:(1)国家助学金;(2)国家助学贷款;(3)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4)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捐助等。
第十六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八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工作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章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文化街191号 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57011
招生咨询*:0453-6511440 6512058
电子邮箱:msyzsb@163.com
金博宝188官网小编推荐:
以上就是金博宝188官网为大家带来的牡丹江师范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金博宝188官网圆梦网小编推荐:2020年青海高考分数线预测数据,青海近三年高考录取分数线趋势分析上了录取分数
2020年12月04日 15:29第一章总则
2020年12月19日 20:41牡丹江师范学院怎么样?_牡丹江师范学院介绍想要了解一所高校,首先需要从院校简介开始,院校简介中通常包
2023年11月10日 17:44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当中,对于报考资讯一定都很关心,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牡丹江师范学院院校排名,希
2023年12月04日 09:13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黑龙江大学西语学院牡丹江师范学院西语学院的西语系学科队伍和主要研究...
2023年07月12日 19:13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牡丹江师范学院英语专业考研方向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好考吗,希望能帮助到广
2023年07月15日 18:06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长江师范学院在哪里可以看专业排名长江大学、聊城大学、长江师范学院、牡丹江
2023年07月16日 05:18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黑龙江牡丹江市的大学在哪里一、牡丹江师范学院在哪里,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
2023年07月18日 11:30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黑龙江师范大学在哪里牡丹江师范学院在哪里及详细地址,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
2023年07月25日 13:212022年牡丹江师范学院专业排名牡丹江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历经东北农学院嫩江分院、北安师范专科
2023年06月04日 06:34乐山金宝搏app安卓下载护理专业介绍(乐山卫生学校好不好)
时间:2024年03月03日北京餐饮培训机构哪里教的比较好?求性价比高的推荐。
时间:2024年03月03日护理专业排名前十的学校 河南护理十大专科学校排名
时间:2024年03月03日安徽一本分数线2023预估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分数线2023
时间:2024年03月03日贵阳中专学校什么专业好就业
时间:2024年03月03日安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统考考试科目
时间:2024年03月01日安徽2024年体育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入口:gkbm.ahzsks.cn
时间:2024年03月01日内蒙古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信息变更时间调整
时间:2024年02月29日2024年陕西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2024年02月29日2024年陕西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