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国大学最新权威排名介绍
一、排行要素
1、国家重视程度(各个时期的重点大学、国家投资力度)、实验室装备、对国家的贡献
2、学术水平(论文)、学科精品度
3、师资力量(博士的比例、来自名牌大学的比例、敬业精神及精神面貌、工作业绩及在全国同类学科同行中的地位) 、博导规模及效率
4、新生入学成绩、教学质量
5、学校的文化、理念、学风、校风
6、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的状况进行加权分析---历史(权重10%)、现状(80%)和未来发展(10%)综合权衡。
二、中国的大学权威排名: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复旦大学、
南京大学、
浙江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南开大学、
中山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武汉大学、
天津大学、
厦门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同济大学、
东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重庆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东北大学、
兰州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国大学最新权威排名介绍
自1952年至2000年,*中央、中央*、教育部一共公布了七次"重点大学"或"重点建设首批"名单,取其交集,集中于下述十所(即"2+8"十所) 名校,他们无愧堪称为"重点中的重点"。
"2"-世界一流;"8"-世界知名,按如下顺序:
北方:清华、北大、北理工、哈工大、西交
南方:南大、复旦、上交、浙大、中科大
再加上北航、天大、南开、人大、北师大这五所,共计十五所大学组成当今中国高校的国家队。
中国的重点大学
一、六所重点大学:
1954年12月,教育部在《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中,指定以下6所学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
二、十六所重点大学:
1959年3月22日,*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以下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
三、 1959年8月28日又增加4所重点大学:
协和医科大学、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
国防科技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军事通讯工程学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四.六十四所重点大学(16+4+44):
1960年10月22日,中央决定在原来20所(16+4)重点大学的基础上,再增加44所重点大学:
1、文理(苏式综合大学): 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
四川大学、
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理科)、兰州大学、
2、工科: 大连工学院、东北工学院、南京工学院、华南工学院、华中工学院、重庆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3、专门性大学:北京石油学院、北京地质学院、北京邮电学院、北京钢铁学院、北京矿业学院、北京铁道学院、北京化工学院、唐山铁道学院、吉林工业大学、大连海运学院、华东水利学院、华东化工学院、华东纺织工学院、同济大学、武汉水电学院、中南矿冶学院、成都电讯工程学院、北京农机化学院、北京林学院、北京中医学院、中山医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北京政法学院、北京对外贸易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学院
五、 1963年9月12日,教育部通知增加3所重点大学:
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
六、 1963年10月24日,教育部通知增加1所重点大学:
南京农学院
*至此,全国重点高校共68所。
七、1978年文革结束,国家又增加了一批重点高校,并重新宣布了过国家重点大学名单:
重点综合大学(17所)
北京大学
内蒙古大学
新疆大学复旦大学 武汉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吉林大学 兰州大学 中山大学 山东大学
湘潭大学南开大学
西北大学
云南大学四川大学 南京大学
重点理工院校(52所)
清华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中南工业大学 北方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成都理工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重庆建筑大学 东南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西北轻工业学院天津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大庆石油学院东北大学 石油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吉林工业大学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燕山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河海大学同济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浙江大学
东华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青岛海洋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气象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 江苏理工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华中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长春科技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武汉工业大学 武汉测绘科技大学 湖南大学
重点农业院校(9所)
中国农业大学
山西农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江西农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西南农业大学
重点医药院校(6所)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北京医科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医科大学 中山医科大学 华西医科大学
重点林业院校(1所)
北京林业大学
重点财经院校(1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重点艺术院校(1所) 中央音乐学院
重点体育院校(1所)
北京体育大学
重点民族院校(1所)
中央民族大学
重点外语院校(2所)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重点政法院校(2所) 国际关系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
重点师范院校(2所)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八、“七五”、“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九、首批正式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22所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198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 22所高校首批试办研究生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医科大学。
十.1986年第二批试办研究生院的高校10所:
1986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10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中山大学、东南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因北京医科大学和上海医科大学分别合并到北京大学和复旦大学,目前实际只有31所研究生院(1+22+10-2=31)。
十一、2000年第三批试办研究生院的高校22所:
2000年6月教育部又批准了北方交通大学等22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北方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山东大学、石油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2002年5月,教育部批准了哈尔滨工程大学、海河大学2所大学试办研究生院。后来又批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试办研究生院。
至此全国总共有56所(31+22+2+1=56)研究生院。
十二、2004年教育部指定全国34所考研自行确定复试录取线的高校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 天津大学 南开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复旦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吉林大学同济大学 南京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东北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厦门大学 湖南大学 武汉大学兰州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中山大学 中南大学 重庆大学 山东大学 四川大学
十三、首批拥有教授任职资格审批权的高校(32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十四、31所副部长级大学(14+7+11-1=31)
(一) 1992年中央指定:14所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医科大学、中国科技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14所高校的党委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直接任命,书记和校长享受副部级待遇。
(二)、2000年增加7所:南京大学 浙江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武汉大学 四川大学 中山大学
(三)、2003年12月再新增11所 :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中南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四)、迄今为止,全国副部级高校总共31所,(*注:北京医科大学已并入北京大学,因此14+7+11-1=31)
十五、1996年8月,首批通过“211工程”立项审核的27所(注:非预审)
“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规划任务
(一)首先重点建设2所高等学校,使其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上,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国际上确立较高的声誉和地位。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
(二)着重提高和改善25所左右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密切相关、重点学科比较集中、承担较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基础设施条件,使其在人才培养质量上有显著提高,一些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水平,并在高等学校中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大学。
后又有高校要求在“九五”期间首批重点建设,至此“九五”期间首批重点建设的“211工程”院校增加到50所。
十六、2003年,教育部公布的入选“211工程”的95所大学名单
继1996年8月,首批通过“211工程”立项审核设的 27所大学之后,1997年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厦门大学等院校陆续加入“九五”首批“211工程”建设的50所院校,截至2003年,入选 “211”工程大学总共达到95所。2003年教育部公布的这95所大学的名单如下: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
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
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大学、南京大学、
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南昌大学、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石油大学、
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兰州大学、新疆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十七、进入“985工程”大学
第一部分: 已进入“985工程”大学所签署的重点建设协议对各高校的定位及资助经费总量
1998年12月24日,教育部制订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将“若干所”正式列入其中,明确指出“创建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和一批一流学科”。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及部委所签订的合同,根据合同书对各学校的定位及资金资助情况(三年内拨款经费总量),按照共建合同签约时间,分列如下:
1. 目标定位:“世界一流大学”
北京大学 18亿 (教育部拨款)
清华大学 18亿 (教育部拨款)
2. 目标定位:“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
浙江大学 14亿 (7亿+7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1999年11月8日
南京大学 12亿 (6亿+6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1999年7月26日
复旦大学 12亿 (6亿+6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1999年7月27日
上海交通大学 12亿 (6亿+6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1999年7月27日
中国科技大学 9亿 (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中科院拨款+省拨款)1999年7月25 日
西安交通大学 9亿 (6亿+3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1999年9月11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 10亿 (3亿+3亿+4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省拨款)1999年11月14日
北京理工大学 10亿 (3亿+3亿+4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市拨款)2000月 9月23日
北京师范大学 12亿 (6亿+6亿) (教育部拨款+市拨款)2002月8月24日
*以上的大学即所谓的“2”+“9”工程,是国家投资建设大学的重中之重。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知名的世界一流大学”(虽已签约、但经费未公布)
3. 目标定位:“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依据中央资助经费经费情况分列如下:
1) 中央资助经费为3亿以上(不含3亿)的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9亿 (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市拨款)2001
年9月23日
西北工业大学 9亿 (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陕西省、西安市
以土地等形式) 2002年1月22日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两校共14亿 (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2000年12月25日
武汉大学 8亿 (4亿+4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13日
四川大学 7.2亿 (4亿+3.2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9月29日
吉林大学 7亿 (4亿+3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2日
2) 中央资助经费为3亿的大学:
中山大学 12亿 (3亿+9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10月26日
山东大学 8亿 (3亿+5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6日
东南大学 6亿 (3亿+3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12日
华中科技大学 6亿 (3亿+3亿) (教育部拨款+湖北省、武汉市以资金、项目等形式) 2001年2月13日
厦门大学 6亿 (3亿 +1.5亿+1.5亿)(教育部拨款+福建省拨款+厦门市拨款)2001年2月22日
同济大学 6亿 (3亿+3亿) (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2002年6月26日
重庆大学 5.4亿 (3亿+2.4亿) (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2001年9月28日
兰州大学 4.5亿 (3亿+1.5亿+土地)(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12月9日
3) 中央资助经费为2亿的大学:
中南大学 4亿 (2亿+2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7日
湖南大学 4亿 (2亿+2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7日
大连理工大学 4亿 (2亿+2亿) (教育部拨款+辽宁省、大连市拨款) 2001年8月8日
华南理工大学 4亿 (2亿+2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10月26日
东北大学 4亿 (2亿+1亿+1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沈阳市拨款) 2002年1月23日
成都电子科技大学 3.6亿 (2亿+1.6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9月29日
中国海洋大学 3亿 (教育部、山东省、中国海洋局、青岛市总拨款额)2001年2月27日
*2004年,又有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进入“985工程”的行列,使“985工程”大学总数达到38所(34+4)。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国防科工委投资按985工程标准建设。
哈工程、南理工、南航在国防科工委的支持下曾于2003~2004年集体冲击985二期,但鉴于教育部关于部委、行业大学名额平衡,冲击未遂,至此,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国防科工委投入资金资助(例如:哈工程3亿+2亿+1亿由国防科工委、海军、黑龙江三方共建,南理工2亿+2亿+1亿,南航2 亿+2亿+1亿)按985工程标准,建设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但也是由于部委、行业平衡,2004年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进入“985工程”二期的行列)
十八、国家重点投资建设的十所重中之重大学
自1952年至2000年,*中央、中央*、教育部一共公布了七次"重点大学"或"重点建设首批"名单,取其交集,集中于下述十所(即"2+8"十所) 名校,他们无愧堪称为"重点中的重点"。
"2"-世界一流;"8"-世界知名,按如下顺序:
北方:清华、北大、北理工、哈工大、西交
南方:南大、复旦、上交、浙大、中科大
*十九、教育部直属大学
从1952年起,教育部指定了一批又一批的大学为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如北大、清华、人大、复旦等。70 年代末,只有不到30所,然而从90年代中后期起,急剧扩编,至今已有72所大学纳入教育部直属大学。这些大学只是教育部直属的,他们中有的纳入全国重点大学(如全国六所、十六所、六十四所、八十八所重点大学,211工程95所重点大学,985工程38所重点大学),有的则不属于全国重点大学。到目前为止,仍有十几所教育部直属大学未纳入国家211工程(即不属于国家重点大学)。因此教育部直属大学与全国性重点大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可混为一谈。当然全国的著名的重点大学主要集中教育部直属大学这个集团,除外还有直属中科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国防科工委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72所教育部直属大学名单: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文化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无锡轻工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青岛海洋大学 武汉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兰州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师范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石油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广播学院 河海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东华大学
中央戏剧学院长安大学
北方交通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南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中央美术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二十、国防科委院校
国防科工委院校是规模仅次于教育部直属院校的另一个大学集团。1952年,*中央指定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所大学为国防院校。
国防院校后来又改名为国防科委院校。从50年代后期,先后又有西北工大、成都电讯、南航加入到国防院校的行列,至1963年我国共有八所国防科委院校:哈尔滨工业大学(航空、航天)、北京理工大学(导弹 & 坦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机 & 导弹)、上海交通大学(船舶&火车)、西北工业大学(飞机&导弹 & 船舶)、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电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机)、太原机械学院(兵器)
1966年,国防科委院校在上述八大院校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哈军工(国防科大+哈工程)、西军电(西电)、南炮工(南京理工)。
七十年代初国防科委院校解散,哈工大分配到航天部。上海交大分到船舶部。北航、西工大、南航分到航空部。北理工、南京理工大学(即南炮工)分到兵器部。电子科大(成都电讯)、西安电子科大(西军电)被分到电子部。哈军工解体为国防科技大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分别归中央军委和船舶部。随后,上海交大转到教育部;电子科大、西安电子科大分到电子部后来又归到信息产业部。1996年,恢复国防科工委院校。只有七所:哈工大(航天)、北航(航空、航天)、北理工(兵器)、西工大(航空、航天、航海)、哈工程(航海、核能)、南理工(兵器)、南航(航空)。该七所国防科工委院校全是211工程大学;其中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哈工程是1996年8月前首批27所通过211工程立项审核的大学,1999年开始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陆续进入教育部985 工程大学。(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国防科工委全额资助,按985工程标准建设)
*二十一、国防院校十分重要的地位
1、50-60年代四所国防院校全部纳入国家重点扶植的10所大学(清华、北大、复旦、西交大、中科大、哈军工<70年哈军工解体为国防科大和哈工程>、哈工大、北理工、北航、上海交大)。
2、1959年*中央指定16所重点大学,国防院校就占了4所(哈工大、北理工、北航、上海交大)。
3、70年代末,国务院批准了第一批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贷款的10所大学中,国防院校也占有4所:清华、北大、复旦、上交大、西交大、中科大、国防科大、哈工大、北理工、北航。
4、1983年,中国在联合国备案的14所重点大学国防院校占了4所:国防科技大学、哈工大、北理工、北航。
5、“七五”、“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国防院校也占了5(4+1)所:国防科技大学、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后补上的)。
6、1992年中央指定的14所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中(即副部长级),国防院校也占4所(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
7、1996年8月,通过首批211工程立项审核通过的大学共27所,国防院校也占了5所(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哈工程) 。
8、1999年开始的985工程,获取中央资助在6亿(含6亿)以上,且总资助在9亿(含9亿)以上的大学13所,国防院校也占了4所(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
9、从2003年开始,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国防科工委资助按985工程标准建设,总资助也都超过5亿。
中国古代高等教育有两千年的发展历程,其虽没有“大学”之形,但却有大学”之实。1895年北洋大学堂(天津大学前身)创立,是近代中国官办最早的大学。1922年新学制的颁布为标志,中国大学开始了百年发展历史中第一次重要的转型。1937年,国立中央大学(现南京大学)、国立北京大学、国立清华大学、国立武汉大学、国立浙江大学等五所中国顶尖学府在全国进行统一招生考试,简称五大名校联考。中国大学发展至今有211、985等重点大学及如今的世界“双一流”大学,下面本文maigoo小编将从中国大学的分类、类型及各类重点大学告诉你中国各省有哪些大学,全国重点大学有哪些。
各省市大学名单
贵州
河南
山东
四川
香港
江苏
青海
新疆
福建
浙江
湖北
天津
江西
海南
黑龙江
广东
云南
北京
台湾
澳门
广西
陕西
甘肃
河北
吉林
重庆
宁夏
湖南
安徽
内蒙古
上海
山西
西藏
辽宁
点击省市可查看对应大学名单
名牌大学图
高等院校概况
高等院校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职工医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的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 从高等学校性质上划分,中国高等学校分为两大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据教育局最新发布的全国高校名单可知,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00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740所,含本科院校1258所、高职(专科)院校1482所;成人高等学校265所。本名单未包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
高校办学性质
高等学校的办学性质/主体可分为公办/公立高校、民办高校、合作办学、独立学院四大类。
公办高校公办指以国家*或地方*资助创立维持的高等院校,属于国家事业单位序列,学校的管理人员都是国家公职人员。其办学层次分专科和本科。一般除了公办高校的合作办学项目,正常招录的学生学费费用基本上都在一万以下。
民办高校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其办学层次分专科和本科。民办院校有自己的校名,自己组织机构,自己的师资,自己的校园,自己独立颁发毕业证书。民办高校的学生学费费用一般都是一万以上。
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是引进国外资金以及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教育技术、管理机制,聘用外国教师授课的一种新的办学形式,其中也包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与社会力量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的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属于民办性质,有“公立”的名头,但不存在“公办”一说,且独立学院一定是本科,而民办高校中专、本科都有。为此独立学院学费是公立大学的三到四倍。由于借用母体高校的名号,所以独立学院的名称一般是以“XX大学XX学院”的格式来命名,独立学院依然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截至2018年,全国共有独立学院264所。
地区 合计 公办院校 民办院校 外资合作
北京市 92 77 15 0
上海市 63 43 19 1
广东省 154 99 51 4
天津市 56 44 12 0
四川省 132 81 51 0
山东省 152 110 42 0
数据来自于国家教育部官网,截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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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高等院校
以下数据均来自于国家教育部官网,数据有效期截至2020年6月。
重点大学重点大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其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含义。截止1960年,全国重点高校有64所。在1990年代中国高校体制改革后,这一名称不再被官方所使用。现代意义上的重点大学包括入选“双一流”、“2011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等国家项目建设大学和原全国重点大学,以及中央部属大学、省部共建大学和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省属重点大学等。【详细】
序号 学校名称 学历层次
北京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本科层次
清华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本科层次
浙江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本科层次
上海交通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本科层次
武汉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本科层次
复旦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本科层次
南京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本科层次
吉林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本科层次
中山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本科层次
华中科技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本科层次
211大学211工程是为了面向21世纪,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中国*集中中央、地方各方面的力量,重点建设116所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使其达到世界一流大学的水平的建设工程。2016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宣布《“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的规范性文件失效,这被视为是211工程实质上的终结。2017年9月,教育部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原116所211工程院校全部进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详细】
序号 学校名称 院校隶属 学历层次
清华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北京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浙江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复旦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上海交通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南京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中国科学院 本科层次
中国人民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武汉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中山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985大学985工程是指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而实施的工程,截至2013年年末,“985工程”共有39所高校,教育部表示“985工程”的规模已经稳定,将不会再新增高校。2016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宣布《“985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的规范性文件失效,这被视为是985工程实质上的终结。2017年9月,原985工程正式被纳入“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计划。39所原985高校被划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B类”(3所)。【详细】
序号 学校名称 院校隶属 学历层次
清华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北京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厦门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南京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天津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浙江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西安交通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东南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上海交通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山东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2017年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正式确认公布,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共计137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双一流建设学科共计465个(其中自定学科44个)。“双一流”是一个动态建设过程,遴选认定不是一劳永逸的,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不再具备建设条件且经警示整改仍无改善的高校及学科,及时调整出建设范围。建设期末,将根据期末评价结果等情况,重新确定下一轮建设范围,有进有出,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终身制。【详细】
序号 学校名称 院校隶属 学历层次
北京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中国人民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清华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科层次
北京理工大学 985 研究生 211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科层次
中国农业大学 985 研究生 211 教育部 本科层次
北京师范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中央民族大学 985 211 国家民委 本科层次
南开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天津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九校联盟中国九校联盟/C9联盟(简称C9)是中国大陆首个大学联盟,于2009年10月启动,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9所高校。【详细】
序号 学校名称 院校隶属 学历层次
北京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清华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浙江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复旦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上海交通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南京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中国科学院 本科层次
哈尔滨工业大学 211 985 研究生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科层次
西安交通大学 985 211 研究生 教育部 本科层次
卓越大学联盟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俗称卓越联考、同盟或E9联盟,是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9所学校共同组织的考试。相较于国内其他自主招生联考考完就各不相干的情况,哈尔滨工业大学和天津大学牵头的“同盟”更为“牢固”,除在自主招生选拔*享成绩以外,九校在学生入学后的教学培养、科研探索、国际交流以及产学研等多个领域都将开展深层次合作。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06年11月启动的一项教育工程,也称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该项目旨在通过*支持建设、优先安排招生录取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等政策扶植,建立百所高水平的高等职业院校。示范院校通过此政策支持,享受设置专业的灵活条件,并可以逐步扩大跨省份招生规模,并享有比例不低于30%的招生规模。至2015年,共有三批共100所高职院校进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序号 学校 省份 序号 学校 省份
1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市 51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
2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北京市 52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
3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市 53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
4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市 54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
5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市 55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省
6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 56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
7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 57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
8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 58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西
9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 59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广西
10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省 60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
11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省 61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
12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省 62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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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科门类
大学科目按照国家2011年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国的高校现行13个学科门类,92个大学专业类,506个大学专业。13个学科分别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而中国高校也根据学科划分为12种高校类型:综合类、理工类、师范类、农林类、医药类、语言类、政法类、财经类、艺术类、体育类、民族类、军事类高校。
全国语言类大学名单
全国军事类大学名单
全国综合类大学名单
全国政法类大学名单
全国民族类大学名单
全国农林类大学名单
全国医学类大学名单
全国艺术类大学名单
全国体育类大学名单
全国财经类大学名单
全国师范类大学名单
全国理工类大学名单
高等院校隶属
院校隶属是指某个院校和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或者说某个院校归哪个部门管理。主要就是决定你的学校,归谁管,由谁拨款,由谁决定校长的任命,由谁负责教学质量的评估。目前大体分为两种:中央部属高等学校、地方所属高等学校。这两类院校在专业划分学校规模和毕业分配方向上存在着很多不同。在办学性质方面,中央部属院校均为公办高校,而地方高校分为公办、民办不同的两种性质。
中央部署高等学校中央部门(或单位)所属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部委直属高校或中央部属高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中公立学校的一种(另一种为地方直属高校)。此类学校多关系国家发展全局,且行业特殊性强,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等中央部门(或单位)在全中国范围内直属管理。截止至2019年6月国家教育部官网信息,中央部属高校共有115所,由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央军委、国家民委等多个部门直属管理。【详细】
序号 学校名称 所在地 院校隶属 学历层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大学 陕西省 武警总部 本科层次
中国人民*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 河北省 总参谋部 本科层次
中国人民*陆军勤务学院 重庆市 总后勤部 本科层次
中国人民*后勤学院 北京市 国防部 本科层次
中国人民*工程兵指挥学院 江苏省 总参谋部 本科层次
中国人民*南京陆军指挥学院 江苏省 中央军委 本科层次
中国人民*国防大学 北京市 中央军事委员会 本科层次
武警后勤学院天津市 国防部 本科层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四川省 国防部 本科层次
武警工程大学陕西省 国防部 本科层次
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地方所属高校是指隶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特区,大多数靠地方财政供养,由地方行政部门划拨经费的普通高等学校共有2500多所,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主体部分,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着力为地方培养高素质人才。省属高校占了我国高校总数的绝大多数,是我国高等学校的主体,承担着为区域培养人才以及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任务的各类院校,主要面向所属省区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