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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年05月04日 16:13金博宝188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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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985院校招生章程汇总

武汉大学2018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8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普通高考学生、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称为农村学生“自强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

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要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

招生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

第九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 )、武汉大学主页( )、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三条 普通高考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班学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考)、自主招生、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或选拔。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组织省级统考的,还需参加省级统考,并达到合格要求(或标准)。

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按照当年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对保送生、艺术类各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等进行遴选和考核测试,测试时间、方式、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完成计划采取征集志愿录取。

根据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我校在一省一市的调档比例为1:1。

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另行提供。

第十六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

第十七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八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优先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

外语语言文学类除省级招办另有规定外,口语不做要求。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江苏省,我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对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和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以上三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分专业录取时,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必测科目等级相同时,按照考生辅助投档分高者优先录取。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取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办法,以当年自主招生简章为准。

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即“3+3”考试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成绩相同时,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我校公布的《武汉大学2017年在上海浙江招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进行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依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等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开展录取工作。

护理学专业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降分幅度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的分数为准,但考生统考成绩总分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第十九条 我校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

第二十一条 保送生、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内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业的定向生只录取明确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的考生,且限招应届生,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4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考生的统考成绩总分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依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等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开展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 民族班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 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标准和办法按湖北省物价部门的批复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按国家有关规定,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等入学前须先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新生入学后需要修改相关信息的,按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新生可根据其高考投档分数以及在中学阶段的表现参加武汉大学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具体评奖办法按照《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

第三十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护理学专业中通过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不得转出录取专业所属学院。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武汉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按照《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我校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或相应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 ,咨询*:027-6875 4231, [email protected]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027-6875 3835。

第七章 违规行为处理

第三十四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我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试(考核)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有渎职、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学校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后,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违反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严重违背招生诚信、失职渎职、破坏招生秩序的学校二级单位,学校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理;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简章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华中科技大学2018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华中科技大学章程》,结合我校本科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邮政编码:430074);同济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3号(邮政编码:430030)。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首批实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制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培养计划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规格要求时,准予毕业并发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医学八年制学生授予学位的等级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负责为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发挥*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六条 校学生工作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年度招生方案及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向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向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投诉*:027-87543616。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统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城乡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学校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 招生类型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统考录取学生、艺术类学生、高水平艺术团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自主招生学生、国家专项计划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学生、民族班学生、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学生);保送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学生。

第十二条 报考学校的所有考生(保送生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参加中国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台湾地区学生也可参加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

第十三条 自主招生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学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或专业考试及相关考核。考试(考核)安排以年度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四条 报考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通过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组织的专业测试;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通过所在省级招办的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按照

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特殊类型招生调档名单按照我校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规则确定。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报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八条 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认可其加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省级招办的平行志愿投档排序规则确定优先录取顺序。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普通高考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以上,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以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外国语学院各专业只招收本专业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二十二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优先录取顺序(江苏省考生专业安排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优先录取顺序;上海市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优先录取顺序)。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学校所有专业(含医科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自主招生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学生、艺术类学生、高水平艺术团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招生资格认定后,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要求,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我校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专项计划学生、民族班学生(含新疆协作计划学生)、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00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035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1~2学年5850元/年,第3~4学年16000元/年;其他专业4500~5850元/年不等,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住宿费标准为1120~1320元/年不等。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可持乡镇以上人民*证明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平台网址为 (本科招生信息网)。

学生工作处联系方式:

咨询*:027-87542228 传真:027-87557014

咨询邮件: [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hustzsb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邮政编码:430074

第二十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华中科技大学

二��一八年五月三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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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各高中2021录取分数线预测如下:

一:商丘市区高中

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2021录取分数线预测:620分;

商丘市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516分

商丘市第三高级中学2021录取分数线预测:325分;

商丘市第四高级中学2021录取分数线预测:435分;

商丘市*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560分;

商丘市实验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445分;

商丘市第二十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320分;

以上7所高中是公办高中。以下5所是民办高中。

商丘工学院附属兴华学校:550分;

商丘市应天高级中学:320分;

商丘市第二中学:320分;

商丘市睢县区第一中学高中部:320分;

商丘中学:330分;

二:夏邑县高中

夏邑县高级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560分;

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440分;

夏邑县第三高级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339分;

三:虞城县高中

虞城县高级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595分;

虞城县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345分;

虞城县春来高级中学2021录取分数线预测:365分;

四:柘城县高中

柘城县高级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468分;

柘城县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570分;

柘城县行知高级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320分;

柘城县第四高级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335分;

五:宁陵县高中

宁陵县高级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520分;

宁陵县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372分;

六:睢县高中

睢县高级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560分;

睢县*高级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452分;

睢县第三高级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325分;

七:民权县高中

民权县高级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536分;

民权县第一高级中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预测:408分;

民权县九九高级中学2021录取分数线预测:320分;

香港澳门大学的报考流程是什么?



申请资料

・填妥网上申请表格

・申请费港币450元整

・高考成绩(请于高考发榜后立即将成绩输入在网上申请系统,并上传高考成绩单副本)







申请方法

申请人须登录港大内地本科生入学计划网上申请系统填报申请表格,成功申请者将收到港大发出的确认电邮。



・登入申请网页(http://www.hku.hk/mainland)并依照网页指示进行网上申请手续。

・申请者可使用MasterCard、VISA或银联等信用卡进行网上付款。若网上支付失败,亦可选择到银行以汇票、汇款或直接存款的方式支付申请费用,随后将付款证明正本寄交本处,来件须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编号(例BJN123456)及联系*,以免延误申请。

・收件地址为:香港薄扶林道香港大学本部大楼地下MG14室入学事务处。请于信封注明「内地本科生入学计划」,亦请申请人妥善保管汇票等单据复本以作备用。

・香港大学银行账户详情:


注:

1. 所有有关银行付款涉及之费用均由申请人支付。

2. 于银行办理有关手续时,申请人须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截止

・ 申请截止日期为六月十五日。申请人必须通过网上递交申请表格并缴交申请费,才视作完成申请。

・ 已缴交之申请费不会退还。









面试安排及申请结果

面试安排将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中旬于网上公布。经过第一轮筛选并取得面试资格的学生将在二零一八年六月下旬于网上申请系统获知面试安排。最终申请结果亦将于二零一八年七月初公布在网上申请系统中。获录取的学生须在指定日期内办妥入学手续,否则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所缴费用亦不会退还。







注意事项

・ 申请人须确保所有提交的资料真实无误,本校有权要求申请人出示有关证明以作核对;若申请人无法提供所需证明,本校有权拒绝其申请,或取消其录取资格。所有已缴交之申请费及学费均不会退还。



・ 有关入学计划的最新安排将于港大网页(www.hku.hk/mainland)公布,港大将不会以电邮、*或书面方式另行通知。



・ 本校尊重申请人隐私,申请人提交的数据只作入学申请之用。申请者所提供的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 除以上列明之申请费用外,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无须缴交任何额外费用予港大工作人员或港大下属机构和部门。此举可能触犯香港防止贿赂条例。







查询及更改资料

如有任何查询或须更改资料,建议于www.hku.hk/mainland “联系我们”页面递交查询。



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抵触或歧异,应以英文版本为准。请点击查看英文版申请程序与守则。

中国中学

中国中学是徐汇区的一流完中,是在徐汇区仅次于徐汇中学的学校。

学校概况
承载着您光荣与梦想的学校
----徐汇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上海市中国中学
中国中学创办于1933年,是一所有着光荣的爱国传统和深厚的历史积淀的名校。当年学校创办人周慎修、杨安仁等先生目睹日寇侵略气焰嚣张,民族危机日重,倍感“欲救亡图存,非教育不足以言此”,遂决定兴资办学,并以“中国”二字冠名。由于教学业绩卓著,学校在社会上声誉日隆。成为当时上海颇有社会影响力的一所学校。在建校三周年之际,张学良、柳亚子等政界要员和社会名流共101人为中国中学题词祝贺。
半个世纪以来,在历任校长的领导下,经过全体师生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中学形成了“团结、文明、刻苦、奋进”的良好校风,培养了一大批海内外知名的杰出人才。今年学校晋升为徐汇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实现了中国中学办学历史上的一次重大的质的飞跃。目前我校有在编教职工164人。其中一线任课教师143人,二线教辅人员31人,其中区学科带头人1人,区中青年骨干教师6人,高级教师32人,一级教师92人,高中教师69人,初中教师74人,全部达到本科学历。是一支朝气蓬勃、锐意创新、团结奋斗、无私奉献优秀的教师队伍。
如今,随着祖国建设的蓬勃发展,中国中学亦与时俱进,在教育教学上又迈上了新的台阶。学校继承优良的办学传统,以创建一流完中为目标,确立了 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学生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办学新思路。全校师生齐心协力,共同努力,营造着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近二十年来高考升学率持续攀升,在徐汇区乃至全市的同类完中里名列前茅,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环保、影视、游泳成为学校的特色项目,在市、区竞赛中频频获奖。中国中学目前是上海市教科研试验学校、上海市科技教育显著成效试验学校、上海市影视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环境人口与可持续发展教育(EPD)项目成员学校、徐汇区体育(游泳)特色学校、徐汇区法制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绿色学校、徐汇区文明单位、徐汇区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全国中小学生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口、环境可持续发展教育项目成员学校”等。
在过去的2005年,是我校飞跃发展的一年,更是我们中国中学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教师敬业乐群,学生茁壮成长,学校蒸蒸日上――全校师生,在“责任教育”统领下,不仅顺利完成了学校的三年规划的中期评审,而且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学生的个体发展各项工作得到了蓬勃发展,我校的面貌得到了焕然一新的变化,我校的办学的综合实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持续提高,每年都上新台阶,实现了“小步走、不停步、年年都有新进步”的发展目标。高考本科的上线率为:2003年62.5%,2004年67.4%,2005年72.4%。每年以5个百分点的速度在递增。初中的质量也逐年提高,公办学校中考总分排名,2003年第12名,2004年第9名,2005年第3名(比第2名仅低0.01分);重点中学录取率,2004年第18名,2005年第4名。在总分和重点高中录取率的排名上实现了大幅度的提升。我们在2005年的中考、高考中都达到了历史的新高。我校连续两年获获得徐汇区教育局年度办学绩效最高奖――综合奖。
今年我校新的高中部,位于新建的上海南站对面(钦州南路85号)。新建后的校园是一所设施一流,精致、典雅、集多媒体、网络于一体的信息化、智能化的花园学校,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综合楼为8层的高层建筑;并有塑胶跑道草皮球场,球场下同是一个拥有100个车位的地下停车库;一个体育综合楼内含两个室内篮球馆,大型室内体操房及礼堂、演播厅,舞蹈房、音乐室、实验室、影视资料放映陈列室、多媒体教室等硬件的配置。高中部有18个教学班,却有24个普通教室、两个大教室、三个电脑网络教室、六个理化生实验室、五个科技创新实验室、一个环保实验室。规划设计新颖超前、布局构思科学合理、功能设施先进齐全、生态环境适宜优美,办学规模和质量都将在原有基础上更上一个层次,成为徐汇教育的又一个亮点。
这些成绩值得我们欢欣鼓舞!
这些成绩值得我们骄横与自豪!
这些成绩足以载入我校的发展史册!
这些成绩更是我们前进的新的起点与动力!
当前,学校发展面临的形势是机遇与挑战同在,希望与困难并存。一方面,我们深深体会到“用发展凝聚人心”的巨大威力和强烈的正强化作用,促进了学校的各项工作以较快的速度发展。我们以“责任教育”为突破口,强化了师生员工的“责任”意识,从而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精神基础。师生在“责任”中互动,质量在“责任”中提升。全校师生员工在学校发展前景的引导下,初步形成了积极向上的奋进精神,学校的校风、学风有了明显的改变,初步呈现出和谐、团结、奋进、向上的校园氛围。教师的敬业精神和学生刻苦精神的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较好地发挥了教师群体的团队精神,使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成绩有了持续的明显的进步,学校的社会声誉逐年得到提升。南郊新校区(高中部)的建设给我校以新的发展的契机,学校拓展了办学空间,实现了一校两区,扩大了办学规模,提升了办学水平。通过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了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有了一定的进展,我校在办学理念、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水平、服务社会的功能、在新课改理念下学校自我发展的能力、学校的管理水平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和发展。
前进吧,中国中学!
中国中学办学质量简介
上海市中国中学是公立普通完全中学。学校位于徐汇区永嘉路388号。
中国中学创建于1933年。至今已有70年的历史。是上海市高档住宅区中享有较高声誉的大型普通完中。创办初期,就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1936年校庆3 周年之际,当时*的首脑要员和大学校长等60多人为学校题词祝贺。(包括于右仁、张学良、孙科等一大批知名人士)这在普通中学校庆的历史上,是极为罕见的。
学校素以教学严谨,教学质量高著称。学校历来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有着严谨的教风和良好的学风。有一支师德高尚、敬业爱生、业务良好的教师群体,培养了许多优秀的学生。近十几年来,学校以出色的教学质量在徐汇区享有较高的的声誉。我校高考成绩在徐汇区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我校和美国纽约市皇后区贝塞高级中学(PRINCIPDL,BAYSIDE HIGH SCHOOL,QUEENS,NEW YORK)结为友好学校,进一步加强了两校的师生交流和互访。鉴于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学校品牌的知名度,学校将面临着一个极好的发展机遇,一个崭新的高标准的学校将是中国中学的明天。
学校培养的学生中,人才汇萃。原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启彤、中科院院士姚开泰、马瑾、全国教育工会副主席江晨清、澳门知名企业家侨光集团总经理王启祥、香港知名证券家毛玉亭以及著名电影演员凤凰、王志华等均为我校校友。
我校初一年级应到学生230人,实到学生230人;初二年级应到学生194人,实到学生194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为100%,辍学率为0。大龄退学生人数为0。初、高中毕业率为100%。近三年中每学年因各种原因留级的人数,平均留级率约为0.5%。
现任校长孙占林,文学硕士,副教授,为1995年全国优秀教师。支部书记张伟丽,高级教师。
队伍资质
⑴年龄结构:中国中学现有教师124人,50岁以上23人,41-50岁21人,31-40岁57人,30岁以下23人,教师平均年龄39岁。
⑵学历结构: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120人(其中研究生课程班结业22人),研究生在读1人。
⑶职称结构:现有高级职称24人,占全校教师人数19.4%;一级职称80人,占全校教师人数64.5%;二级职称19人,占全校教师人数15.3%。
⑷骨干结构:市普教系统名师培养后备校长人选1人;区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1人;局中青年骨干教师5人。
⑸现学校专任教师的任职条件全部达标,年龄结构、职称结构比较合理,教师队伍有凝聚力,团结和谐,有一定进取精神和专业水平。
学校环境典雅、精致。是上海市绿色学校,上海市影视特色学校,上海市教科所实验学校,徐汇区绿色学校,徐汇区科技特色学校。学校现有初中、高中7个年级,在校生2100名,其中高中18个班,初中25个班。
高考成绩介绍
作为一所高质量的普通完中,学校对高考成绩的标准,始终定位在学校高考平均分的水平上,定位在本科的录取率上,这才是衡量一所完全中学办学质量的试金石。三年来,随着重点中学的不断扩大招生,普通完中的生源质量在逐步下降,要继续保持较高的本科录取率,这才是广大家长的心愿,这才真正体现了我校在办学质量上的与时俱进。
这几年来,随着大专、高职分数线的逐步放宽,总录取比例逐年提高实属正常现象,包含大专、高职在内的总录取率已经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所以学校高考总录取率(包含本科、大专、高职)只能代表学校办学的一般水平。
历史沿革
20世纪30年代初,“九・一八”’一.二八”事变相继爆发,江苏昆山周慎修先生,目睹东北三省被鲸吞,民族危机日深,“深信欲救亡图存非教育不足以言此”,乃于1932年10月3日,与周祖贞、季永章、杨安仁等发起创设本校。择定西爱咸斯路249号(现永嘉路第三小学校址)为校舍,聘请于右任等知名人士为校董。1933年1月3日举行首次校董会议,定校名为私立中国中小学;中学设高中、初中两部,高中部设普通科和商种推举周慎修为校长,褚民谊为董事长。同年2月学校正式开学,学生73人。由周祖贞任教务主任,张家凤任训育主任,张一轮任事务主任。第二学期开学学生增至173人,乃在甘村(现嘉善路131弄)3号、敦和里(现襄阳南路306弄)、拉都路(现襄阳南路)343号另租校外宿舍三幢。1934年学校初具规模,6月向当时市周祖贞任教导主任,方季石副之,季永章任校长孙占林事务主任,增聘刘振邦(秉彝)为秘书。
抗战爆发前后,大量外地人口迁入上海租界避难。1935年9月,学生骤增,原有校舍不敷应用,遂租西爱咸斯路386号(现永嘉路388号)慈善家黄涵之先生寓所为中国中学校舍,沿用至今;旧址为中国小学暨幼儿园。由周祖贞任副校长,徐春霖、方季石分任高、初中主任,由顾宝煜(书麟)、杨安仁、季永章分任教务、训育、事务主任。1938年学生剧增至约800多人,共18个班级,中学分设初中女子部于中国小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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