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院校排名大学名单公示 湖北商贸学院怎么样?

更新:2023年06月12日 16:41金博宝188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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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院校排名大学名单公示 湖北商贸学院怎么样?

2023年南京林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林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林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党政管理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5年及以上党政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2)中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工作经历。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3月8日09:00-2023年3月14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3月8日09:00-2023年3月15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3月8日-3月16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3月8日9:00-2023年3月16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
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
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打印中如有问题,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联系。
联系*: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学习及工作经历、研究成果”栏中,写明高中之后学习经历(本、硕、博分开写明,时间具体到月);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写明工作经历(需写明工作岗位,时间具体到月);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写明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和取得时间;写明英语水平考试名称和取得成绩。
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南京林业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
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17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心理测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所需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或操作技能,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如未达到1:3比例,则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面试人员名单。
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
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后续考核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
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70分为合格。
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南京林业大学将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届时在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件。
(2)本(专)科、硕士、博士期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或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1号、12号岗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4)14号岗需提供英语水平证书。
(5)16号岗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明和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林业大学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025-85427294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林业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025-8542875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025-52616712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表
南京林业大学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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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办专科学校排名

华北地区
北京 三本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专科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华北科技学院中国防卫科技学院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天津 三本 天津商学院宝德学院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天津外语学院滨海外事学院
专科 天津城市建筑学院 中国民用航空学院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河北 三本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 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
专科 石家庄经济学院 河北工程学院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邯郸学院
山西 三本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
专科 中北大学(分校) 太原大学 晋中学院 长治学院
东北地区
辽宁 三本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 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 东北大学东软信息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
专科 渤海大学 辽宁科技学院
吉林 三本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专科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省教育学院
黑龙江 三本 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 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 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 黑龙江大学剑桥学院
专科 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鸡西大学
华东地区
上海 三本 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专科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三本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专科 常州工学院 南京工程学院 徐州工程学院
浙江 三本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
专科 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 三本 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
专科 安徽技术师范学院 巢湖学院
福建 三本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福州大学阳光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专科 集美大学 莆田学院
山东 三本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专科 潍坊医学院 青岛远洋船员学院
江西 三本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专科 南昌理工学院 南昌教育学院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九江职业大学
中南地区
河南 三本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专科 河南理工大学 郑州轻工业学院
湖北 三本 华中科技大学 文华学院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专科 湖北民族学院武汉科技大学 荆州教育学院咸宁学院
湖南 三本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专科 湖南科技学院 湘南学院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医学院
华南地区
广东 三本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专科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广东金融学院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 三本 广西师范大学淳江学院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信息科技学院 桂林工学院博文管理学院
专科 桂林工学院 广西财经学院 广西教育学院 北海职业学院
西南地区
重庆 三本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专科 重庆三峡学院重庆教育学院 重庆科技学院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
四川 三本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 成都学院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专科 四川教育学院 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西北地区
陕西 三本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专科 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 三本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专科 西北民族大学(专)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商贸学院怎么样?

湖北商贸学院(Hubei Business College)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前身可追溯至成立于1995年的武汉涉外服务学校,后先后更名为湖北工学院商贸学院、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201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转设为湖北商贸学院。

截至2020年5月,学校有武汉和咸宁两个校区,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有11个二级学院,开设37个本科专业和20个高职专科专业;有专任教师535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1000余人。

湖北省重点培育本科专业:艺术设计。

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动画。

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金融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湖北高校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商务英语》。

湖北省属高校省级重点培育学科:设计学。

2019年江苏省南京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医药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品行表现优良,本科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4.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并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毕业时须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二、接收计划

我校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规模不超过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的50%,详见《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研究生院将及时公布接收推免生的情况,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奖励政策

1.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

2.学校设立“推免生新生奖学金”。

一等奖:在推荐学校(含本校)中医、中药、药学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含1%)者,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5000元;

二等奖:在推荐学校(含本校)中医学、中药学、药学专业综合成绩排名1%(不含1%)至5%(含5%)者,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0元;

三等奖:其他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4000元。

说明:中医学、中药学、药学专业本科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综合名次ZHMC、排名人数PMRS)为准;若推荐学校排名人数低于100人(含100人),则排名第1的学生可获一等新生奖学金,排名第2的学生可获二等新生奖学金,其他学生可获三等新生奖学金。

推免生新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

3.其他奖励政策

(1)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优先安排博士研究生导师作为导师,并且优先安排校本部、直属附院的导师。

(2)录取为基础医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参加我校国际合作项目的培养。

(3)录取为基础医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相关专业的推免生,硕士阶段达到培养要求,可免试进入硕博连读培养方式培养。

4.对于外省高校的推免生及在外省实习的本校推免生,参加复试后一次性给予500元差旅补助;对于在省内非南京市高校以及在省内非南京市实习的本校推免生,参加复试后一次性给予200元差旅补助(以车票为凭据)。

四、申请材料

1.《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2.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并密封后在信封封口骑缝处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4.英语等级证书或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可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信;

6.参加我校2018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者,携带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须保证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复试时将申请材料交由相关招生单位审核,复印件交由招生单位存档。如发现材料虚假,立即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五、接收程序

1.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方案、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陆续通过研究生院主页招生信息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申请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我校接收工作日程安排,超过有效时间视为主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推免生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方可入学,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本科所有课程不得有不及格,入学报到时提供本科成绩单原件;

3.推免生须提供真实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材料虚假,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工作纪律和监督

1.推免生复试专家组成员名单在复试结束前为国家秘密级文件,各招生单位在复试组织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如有泄露,将严肃追究泄密人责任。

2.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负责推免生复试及录取的监督工作。投诉*:025-85811026,电子邮箱:jiwei@njucm.edu.cn,联系人:林正兴。

3.所有公示信息在研究生院主页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4.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23

*:(025)85811028

传真:(025)85816077

E-mail:nzyyzb@njucm.edu.cn

附件详见: /s/124/t/263/e7/9c/info59292.htm

221985大学名单公示

211大学详细名单如下:

985大学详细名单:

扩展资料:

1:复旦大学,位于中国上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国家双一流(A类)、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一所世界知名、国内顶尖的全国重点大学。

复旦大学创建于1905年,原名复旦公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1946年迁回上海江湾原址;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后,复旦大学成为以文理科为基础的综合性大学;1959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2000年,原复旦大学与原上海医科大学合并成新的复旦大学。

2: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共建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1922年10月23日,国共合作曾创建了上海大学,1994年5月27日,上海工业大学、上海科学技术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新的上海大学,2017年,上海大学在QS全球建校50年以下大学排名中列世界前60名、中国大陆第1名;在QS世界大学排名中列中国大陆第15名;在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中列中国大陆第3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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