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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 百...
一、学校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三个学科入选第二轮“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2021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用航空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70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不断推动学校跨越式发展。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我校飞行技术专业设立于2002年,入选了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江苏省特色专业、国家教学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设立20年来,先后为中国国际航空、中国东方航空、中国南方航空、深圳航空、厦门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四川航空、顺丰航空、首都航空、海南航空等十余家航空公司招收和培养了具有本科学历的民航飞行员6000余名,是我国高素质民航飞行员培养的重要基地。
二、培养模式
学生通过相关选拔进入飞行技术专业培养。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录取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在校内进行大学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派送学生到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完成飞行执照训练后回校继续进行相关课程学习、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培训及考试、本科毕业设计答辩。学生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及送培单位
2023年我校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在江苏省、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河北省、重庆市、上海市等九个省市共计招收340名左右学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2023年招生信息为准。
招收学生委托培养的航空公司为中国国际航空、中国东方航空、深圳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四川航空以及顺丰航空。
四、报名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报名并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类要求为理科,外语语种为英语。
4.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性别要求为男性,年龄要求在16到20周岁之间;身高要求168厘米-186厘米之间,校企合作招飞的送培单位对身高有专门要求的我校予以认可。
5.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1;屈光度不应超过-4.50D_+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双眼均未接受过角膜屈光手术;无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高眼压症。
6.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7.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五、招录流程
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完成考生注册、招飞申请组合填报、初检面试、民航招飞体检鉴定、飞行职业心理学测试、有效招飞申请确认、背景调查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有意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若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不在考生“有效招飞申请”范围内的,将视为无效高考志愿,我校不予录取。
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报名→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确认有效招飞申请→背景调查→高考录取
网上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根据报名基本条件和《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为:
初检面试
考生根据所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通知或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查询初检面试安排,携带填好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初检报名表》及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接受初检面试。
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
初检面试合格者,参加由招飞单位和民航招飞体检鉴定机构组织的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体检标准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各类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均合格的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背景调查
参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要求进行背景调查。
高考录取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不影响后续批次的报考。
2.学校遵守教育部关于2023年高考招生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对飞行技术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江苏省、河北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选考科目为首选科目要求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4.2023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以上。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分数。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5.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六、在校管理及淘汰机制
1.学生在校管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手册》执行,并进行准军事化管理,专享服装补贴及空勤伙食补贴。
2.新生入学后,学校和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学生在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论何时被发现,一经查实,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未取得学籍者不予注册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3.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关于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可申请转入交通运输专业学习。
七、就业事项
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学生入校后须接受学校统一分配,并与学校、航空公司签署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航空公司从事民航飞行员职业。
八、相关费用及奖助学金体系
1.本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实行学分制收费。
2.学生在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用由所签约航空公司负责。
3.学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减、导”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资助并行的双资助模式,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九、注意事项
1.报名的学生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学生须向学校赔偿损失,同时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2.其他信息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十、监督机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过程进行监督,监督*:025-84891546。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4001815200、025-5211275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通知和公告发布渠道: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邮编:211106。
十二、附则
1.如遇国家或各省/直辖市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要求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2.本简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
为确保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招生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身体基本条件公布如下,以使大家对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身体条件有所了解,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身体基本条件如下:
1.身高不应低于168厘米,不应高于186厘米。
2.体质指数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身高的平方。
3.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1,屈光度不应超过-4.50D_+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双眼均未接受过角膜屈光手术;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高眼压症。
4.五官端正,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
5.不应有恶性肿瘤及其病史,以及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6.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不应为阳性。
7.不应有病毒性肝炎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
8.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
9.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
10.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
11.不应有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不应有泌尿、胆道系统结石。
12.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或功能障碍;不应有肺结核、气胸、胸腔脏器手术史。
13.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
14.不应有风湿性、内分泌系统及营养代谢性疾病。
15.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
16.不应有前庭功能障碍,不应有影响功能的咽、喉部、口腔疾病或畸形,不应有嗅觉和听力丧失,不应有中耳炎病史。
2023年度民航在广东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高校:
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民航在我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计划
招生院校共5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送培单位共4家: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单位(下称“招飞单位”)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附件1)。
二、招生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男性,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执行。
(二)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17)》及各招飞单位条件要求,学生可参考《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附件2)。具体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详见各招飞单位公布的简章。
(三)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及各招飞单位标准。
(四)文化条件:高考选考科目需符合各招生院校在简章中公布的科目要求,外语语种限英语,文化课总分需达到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的总分和单科成绩要求。
(五)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
三、招生管理
(一)省招办统一部署,各市招办与各招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市招办要安排专人负责,各有关中学要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导处、年级长、班主任和校医等组成的招飞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民航招飞工作。
(二)按照各招生院校为主体、航空公司深度参与的原则,我省2023年民航招飞工作高考前的宣传动员、预选初检、体检鉴定、民航航空背景调查等选拔工作,由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单位组成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三)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招飞宣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等工作务必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属地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相关要求指引,制定招飞各环节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疫工作职责,完善预选初检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程序,严谨细致地做好各环节防疫工作,确保参检学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凡报考民航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都须在中学报名,报名时考生须认真了解相关招生院校及其对应的送培单位详细信息与招生要求,由考生自主选择招生院校,参加由招飞单位在统一时间与地点组织的预选初检。预选初检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由各招飞单位分别组织的上站体检与背景调查,且必须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普通体检、考试和填报高考志愿。
(五)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在向各招飞单位申请报名同时,必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 .cn/gkzt/mhzf ,下称“招飞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并参加后续招飞选拔工作。考生通过招飞系统中确认并生成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考生未在招飞系统确认并生成“有效招飞申请”的,不得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
四、招生程序
(一)第一阶段:高考前选拔工作
1.宣传动员(2022年11月中上旬)
各地市招办统筹组织所属中学,利用宣传栏、网站和广播等方式,全面宣传2023年度民航招飞政策要求,鼓励综合素质好、高考成绩预估高于本科线的学生报名参选。各招飞单位组成宣传组,与各地市招办沟通协调后,赴相关中学与学生面对面宣传动员和答疑解惑,发放海报简章。
2.招飞报名(2022年11月中下旬)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在所属学校报名,并填写《2023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附件3)留存待初检。报名结束后,各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填写《2023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附件4),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名册汇总到所属市招办。
(2)各市招办收齐名册后,在2022年12月3日前将名册电子版发送到南方航空招飞邮箱(zhaofei@csair.com),供招飞单位使用。
3.预选初检(2022年12月中上旬)
根据报名情况,招飞单位在各地市设立集中面试点对考生进行预选初检(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5)。各地招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测场地布置工作(检测场地要求见附件6)。
考生预选初检时需持有《2023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视力验光单,否则不得参检。预选初检合格名单在各招飞单位指定的网站公布。
4.上站体检(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
预选初检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参加由各招飞单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鉴定标准》组织的上站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各招飞单位另行通知。
5.背景调查(2023年3月至5月)
背景调查工作在体检之后进行,由招飞单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空勤人员背景调查的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实施,各学校应给予支持与配合,如实反映学生表现情况。
6.填报系统信息(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
为统一管理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高考前的选拔工作,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民航局及各招飞单位的安排,登录“招飞系统”进行信息查询、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组合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背景调查、有效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招飞系统于2023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二)第二阶段:高考后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1.填报志愿
各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均属提前批次录取。在《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目录》中,各招生院校为各航空公司委培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将统一列于本校的国标代码之下,不同航空公司在同一招生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以不同的专业组及专业代码区分。
通过高考前招飞选拔的考生必须根据本人在“招飞系统”中填报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在我省高考志愿系统提前批填报对应的招生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代码,即广东高考志愿系统填报的志愿必须与“招飞系统”的“有效招飞申请”一致,否则不能录取。如提前批未能录取,不影响考生报考后续其他批次普通院校。
2.投档录取
(1)严格按照民航局划定的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总分和英语单科分数),在体检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且在“招飞系统”填报确认了“有效招飞申请”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2)投档时,省招办按合格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按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已被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报其他普通高校志愿的录取。
五、入学复查及其他
(一)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发现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复查合格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技术、学习等原因停飞的,可按照国家或普通高校的相关规定申请改学其它地面本科或专科专业。
(二)其他
考生须通过各招飞单位公布的招飞简章和招生章程具体了解选考科目、体检要求、体检费用支付方式和招生录取原则要求等相关信息。被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以及毕业后的就业及待遇,请查看相关航空公司以及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及网页。
六、工作要求
各地招办、各中学、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民航招飞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维护我省良好招生秩序,维护中学正常教学秩序。各招飞单位要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国家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教育部、民航局招飞工作规定,按照我省工作部署,组织好在粤招飞工作。
请各市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各县(市、区)招办及中学。
1.2023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计划情况一览表
2.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3.2023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
4.2023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
5.2023年民航招飞广东预选初检时间表
6.2023年度民航招飞面试站基本设施及要求
7.2023年度民航招飞工作时间表
8.各招飞单位联系方式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show.asp?id=8259
2023年广东普通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工作的通...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2023年普通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报名和统一考试将与广东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和统一考试同期进行。按规定,2020年被试点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录取的学生将于2023年进入转段考核阶段,经考核合格、且达到全省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将转入对口试点本科高校试点专业学习。为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下称转段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考核标准
(一)招生对象
1.2020年试点高职院校招收的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全日制学生。
2.在试点高职院校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基本素质考核为“合格”者。基本素质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二)考核标准
转段招生的考核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要求,及相关试点本科高校与对口试点高职院校联合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执行。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3年转段招生考试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5日至12日;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的48小时内,对口试点本科高校完成资料审核,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月16日17:00。
(一)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1.预报名。2023年2月5日至12日(共8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 /ptzsbks ,进入“广东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在预报名选项中选择“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模块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和要求,签订《诚信考试书》,录入报名信息,绑定*号,按照系统指引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1)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转入对口试点本科高校审核:①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考生所在高职院校教务处公章);②试点高职院校出具第一至第四学期的考生基本素质考核合格证明;③体检表。
(2)试点本科高校设置报名点。报名期间,试点高职院校对口试点本科高校须设置现场报名点,安排工作人员协助相片或资料上传不成功的考生拍照上传相片、资料。
(3)审核资料。考生上传的资料由对口试点本科高校在网上进行审核,高校应在考生提交审核后48小时之内完成审核,审核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不通过的,需填写不通过原因),2月14日前须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
(4)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2)的规定,按对口试点本科高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符合资质要求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预报名时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4月10日)。
2.确认报名。2023年2月16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对口试点本科高校的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名资料审核
试点本科高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各高校必须认真对考生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严格把关。
报考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的试点高职院校考生只能报考对口试点本科高校的对口本科招生专业。
若考生在报名后、入学前出现违反报名规定的情况,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点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准予不具备报名资格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其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考费: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每科40元,2门省统考科目报考费在报名系统缴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基础课报考费由招生院校收取),基本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报考费由招生院校收取。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时间
试点高校要按照已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组织开展转段考核,转段招生考核包括公共课程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基本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共三个部分,实行“分项考核、综合评价”。
(一)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及考核时间
1.普通高校转段招生的统一考试科目为两门,一门公共基础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统考科目与普通专升本统考科目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公共基础课为英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基础课根据专业的不同要求分别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管理学、教育理论、艺术概论、民法、生态学基础、生理学,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试点本科高校名单、试点招生专业及对应的专业基础课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高校及专业对应表》(附件1)。
2.考点安排。2023年起,统一考试科目考点由各地市招办(考试中心、考试院)安排。考点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生在报名时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参加统一考试科目考试所在地市,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3.考生考场座位统一编排管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各对口试点本科高校待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后,指导考生在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4.统一考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省统一考试科目的答题卡随试卷发放,考试结束后省统一考试科目的答题卡按要求密封后送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扫描,并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评卷人员进行网上评卷。
5.统一考试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两科总分为2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6.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考核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统一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二)基本素质考核
基本素质考核具体方案由试点本科高校会同对口试点高职院校制定。考核工作由试点高职院校具体实施,对口试点本科高校参与。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及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两个等级。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须提交所在试点高职院校出具的第一至第四学期的基本素质考核合格证明。
(三)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方案由试点本科高校会同对口试点高职院校制定,考核方案包括考核科目、内容、时间、标准、方式、程序、结果公示办法等。专业能力考核工作由试点本科高校按照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具体实施,对口试点高职院校参与,考核工作可在统一考试前或统一考试后进行。试点本科高校将专业能力考核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情况合成为考核结果,共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四个等级(在系统上报考核结果时对应成绩标记分别为:0、1、2、3)。各试点本科高校须于2023年4月7日前将考核结果通过“广东省普通专升本管理系统”(下称管理系统)上报省招生办公室。
2.学生在高职学段参加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主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可免予专业能力(含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下同)考核,并将专业能力考核等级定为优秀。证书审核工作由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负责。
3.从广东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文化课考试(统一考试科目,下同);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并将专业能力考核等级定为合格。资格审核工作由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负责。
四、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
省教育厅将视对口试点高职院校相应专业招生规模、教育教学质量、学生报考意愿情况、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最终确定试点本科高校的对口专业招生计划。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的招生计划在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本科招生计划外单列安排,招生数纳入本科高校生均办学条件计算范围。
各试点本科高校须于2023年1月5日前登录“广东省普通专升本管理系统”编报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及省招生办对试点本科高校申报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联审。
各试点本科高校根据审核通过的专业招生计划印制招生简章,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并于2023年1月8日前将招生简章上传至管理系统。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一律不得招生。
五、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年度试点本科高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科类统一划定两门统一考试科目总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在考生基本素质考核结果合格、专业能力考核结果合格的基础上及在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进行投档,由试点本科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
(二)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招生录取分数线后,各试点本科高校按照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将达到分数线以上考生的符合规定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及《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免予专业能力考核审核表》(附件3),扫描后上传至管理系统,供省招生办网上录取时审核。
(三)按考生报考对口专业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不得转读本校其他专业,录取后不得转学到其他本科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不接受其他专业或非试点班学生转入就读。
(四)考生凡持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五)省招生办负责*生成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电子签章)。高等学校依据省招生办核准并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打印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或授权签发),不再加盖省招生办录取专用章。学校在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六、专升本转段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规定,对新生高职学段期间基本素质考核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试点本科高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转段学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生入学后,由试点本科高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转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转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三二分段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七、专升本转段学生毕业与就业
转段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转段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八、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高等院校要成立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转段考核和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二)试点高职院校要组织、发动相关试点专业的基本素质考核合格的学生参加转段统一考试、考核和网上报名工作。
(三)试点本科高校在专业能力考核和招生录取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招生简章、考核成绩、招生录取原则、拟录取名单在本校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四)转段招生公共课程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基本素质考核及专业能力考核是试点本科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须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严肃保密规定。试点本科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转段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五)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试点院校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视违规情节轻重及社会影响程度,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等处理。对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1.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高校及专业对应表
2.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体格检查表
3.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免予专业能力考核审核表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calendar/content/post_4073710.html
2022年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
一、岳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录取分数线(在本省)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在湖南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346分、历史类353分。
二、岳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录取分数线(在外省市)
1、在云南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369分、文科439分
2、在四川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299分、文科373分
3、在广西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313分、文科364分
4、在辽宁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392分、历史类346分
5、在江西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340分、文科325分
三、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一览表2022(官方最新发布)
包含2022年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市录取的最低分、最低位次、省控线等。
省份科目最低分最低位次省控线 广东(专科批) 物理类 405 288733 180 历史类 367 174672 180 山西(专科批) 理科 309 - 130 文科 350 - 130 云南(专科批) 理科 369 135833 200 文科 439 84471 200 四川(专科批) 理科 299 263007 150 文科 373 143660 150 广西(专科批) 理科 313 167311 180 文科 364 87931 180 湖南(专科批) 物理类 346 214442 200 历史类 353 125421 200 海南(专科批) 综合类 442 44691 250 贵州(专科批) 理科 303 177019 180 文科 395 88825 180 重庆(专科批) 物理类 368 97900 180 历史类 342 55162 180 安徽(专科批) 理科 367 226688 200 文科 286 155311 200 辽宁(专科批) 物理类 392 94926 150 历史类 346 41323 150 江西(专科批) 理科 340 93627 150 文科 325 80690 150 附:岳阳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是岳阳市人民*举办、湖南省教育厅进行业务管理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03年4月由原岳阳金宝搏app安卓下载、岳阳农校、岳阳机电学校和岳阳职工高专四校合并升格组建而成。学院在2006年“全国118金宝搏app下载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等级,2011年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第二次评估,2012年成为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成功立项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2018年成为国家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9年成为湖南职业教育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双十强”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院校”(即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并获得来华留学生招生资质,办学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职教育先进行列。学院是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校园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9亿元(原值),开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商贸物流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生物环境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社会培训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和基础医学部、公共基础部2个公共教学部,开办高职专业28个。学院拥有农科中心、附属医院(岳阳爱康医院)、国泰阳光颐养院(老年护理实训中心)3个二级法人单位,高职教育、老年护理、畜牧兽医、应用技术、张谷英民俗文化、岳阳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等6个研究所(院)。全院教职工800多人(其中教授40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称232人,博士、硕士257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的92%),全日制在校学生16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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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居住证有什么用
广东居住证作用如下:
1、其子女在其居住地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取得广西高中毕业学历的,可在广西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执行广西籍考生升入高等院校的录取分数线。具体实施细则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2、在当地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
3、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和科技项目资助,参加科技项目竞标,申报科技成果奖励;
4、在广西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或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或鉴定、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等人事代理业务;
5、经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以短期聘用、项目聘用等方式,接受行政机关的聘用。
居住证办理流程:
1、外地人员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居住证》,房主户口簿或身份证,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2、《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作废。《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居住证》;
3、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居住证》交*出所。外地人员遗失《居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综上所述,居住证福利在办理工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事项时,和中国公民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 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自由出入境。在急需用人单位和某些特定职业如教师、医生、工程师等招聘时,享受优先雇佣、聘用或录用的政策。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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