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术高考# 导语】 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
招生办),各县(区、市)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报考科类只能选择为艺术(文)或艺术(理)。
(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我省美术类专业课、书法类专业课、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专业目录见附件1)实行全省统考;在陕部属院校及陕西省属院校(简称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校考(专业目录见附件2)实行省内院校校际联考;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校考。
1.美术类专业课、书法类专业课、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报名
美术类、书法类专业课统考由
西安美术学院组织实施,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美术学院。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由
西北大学组织实施,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北大学。
拟报考美术类、书法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22年11月1日至10日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 )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完成高上报名及缴费的同时,进行专业课统考报名及缴费,缴费方式与高上报名相同,报名结束后不受理考生补报名或统考科类变更申请。2022年12月1日8∶00后,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专业课统考准考证。
2.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报名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由
西安音乐学院牵头组织实施。拟报考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7日至23日登录西安音乐学院网站( )查询报名及考试安排,并按有关要求完成报名程序。
3.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
组织专业课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可直接向拟报考的招生院校咨询。报名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2022年11月25日后,艺术类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以及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要求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我省不受理文、理兼招的艺术类计划,各招生院校必须按照艺术(文)、艺术(理)分别编制在陕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三、专业课考试
(一)美术类专业课统考
美术类专业课统考2022年12月4日在
西安欧亚学院(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
西安培华学院(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888号)进行,考生所在考点、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各科考试时间为:素描、色彩各3小时,速写30分钟。每科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二)书法类专业课统考
书法类专业课统考2022年12月4日在西安培华学院(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888号)进行,考生所在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各科考试时间为:书法临摹60分钟,书法创作90分钟。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考试内容:书法临摹科目临摹两种碑帖;书法创作科目用两种书体创作两幅作品。
(三)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笔试统考
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笔试统考2022年12月4日在西北大学进行,考生所在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及所在校区详见准考证)。笔试统考为闭卷考试,时长150分钟,满分值150分。考试内容包括文艺常识、专业动态信息、专业基础知识、视听语言技能、写作等内容。
(四)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
成立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领导小组和学科专家组(仲裁组)。领导小组负责校际联考组织管理工作,组长由省教育考试院、西安音乐学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处和西安音乐学院、省内相关招生院校招办负责同志。学科专家组(仲裁组)成员从有关高校推荐的学科专家人选中选聘。
校际联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音乐学院,报名考试办法由西安音乐学院负责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西安音乐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牵头组织实施校际联考。省内各有关招生院校要积极配合西安音乐学院做好组考工作,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符合考评人员选聘条件的专业教师参加校际联考评分等工作,考评人员的差旅费和工作补助由派出院校承担。
(五)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实施办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省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各招生院校务必加强对专业课校考的领导,要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考试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
1.校考内容设置必须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校考组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绩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结果公平公正。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2.考试流程须全面公开,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考试实施过程必须有全覆盖、无死角的视频监控和完整清晰的录像资料,确保整个考试过程可以全程回溯。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逐步增加考评人员人数,扩大省外校外人员比例达到一半以上。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专业考试评分标准,积极采取“考评分离”、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3.要严格考评人员遴选,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对应且考评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在编人员参加评分工作,不得选用以往考试招生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凡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
(六)其他要求
1.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的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美术类、书法类统考成绩,招生院校不得组织专业课校考。
2.高校的播音编导类专业可根据本校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全省专业基础课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
3.省内院校(不含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录取时使用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不得组织校考。
4.招收美术类、书法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我省统考不合格考生参加校考,不得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参加院校相应专业组织的校考,其校考成绩一律无效。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招生院校和考生自负。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录取。
5.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院校录取。省外院校如需使用我省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录取,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传本校艺术类专业与我省省内院校校际联考子科类对照表。
6.高校未列入我省统考专业目录的艺术类招生专业,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校考,或申请在我省专业课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也可申请使用我省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
7.考生须在统考报名前咨询拟报考院校,主动了解拟报考院校艺术类专业与我省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各招生院校要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我省统考的科类。
8.高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拟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的,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的考点组织考试。
9.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含答题卡)、答卷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答卷是否有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统(漏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和面试录像。
10.各组考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科学制定艺术类专业课组考防疫方案,细化疫情防控措施,为考生提供更多的考试便利,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考生要提前了解疫情防控政策,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属地和考点防疫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四、信息报送
(一)报送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
各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报送本校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各招生院校要确保所报送的信息完整、准确,逾期或以其他方式报送的,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信息而导致考生不能填报志愿以致影响其录取的,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
(二)报送录取规则
1.在陕招收艺术类专业的省外院校、组织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省内院校,以及对考生高考文化课或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均须填写“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送表”(见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23年4月底前报送我院。
2.录取规则的描述应简洁、清楚,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XXX分”。同一院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必须使用相同的录取规则。其中使用综合成绩录取的高校,在填写录取规则同时,还须按照如下格式报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A+专业课成绩×B,A、B分别根据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的比重换算得出,请按照本校招生章程(简章)规定的录取规则计算出A、B的值并准确报送。
3.录取规则中的“科类”只能填“艺(文)”或“艺(理)”,不能填写“艺术(不分文理)”。
4.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必须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学校招生章程一致。
5.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中,与教育部及我省规定不符的内容,以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为准。
五、填报志愿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段进行,艺术类本科分A段、B段、C段3段;艺术类专科分A段、B段2段。其中,艺术类本科A段、C段、艺术类专科B段实行梯度志愿模式;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1.艺术类本科A段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2.艺术类本科B段
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所有高校的美术类、书法类本科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分别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
3.艺术类本科C段
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外,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4.艺术类专科A段
高校的美术类、书法类专科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分别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
5.艺术类专科B段
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的专业外,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二)艺术类考生本、专科志愿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填报,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的“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艺术类专科”栏内。所有艺术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本科和提前录取专科栏内不得填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除提前批次外,其他批次可填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
(三)专业课统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使用相应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及专业。
(四)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校考专业属于我省统考类专业的,考生的统考成绩也必须合格),可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
(五)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合格考生,可填报省内相应院校以及省外院校中注明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专业。
(六)我省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校验,考生填报志愿时所提交的信息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系统将进行提示并予以限制。
六、录取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在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前完成,按照艺术类本科A段、B段、C段;艺术类专科A段、B段的顺序依次投档录取。艺术类招生本、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充。
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成绩参加提前批次之后相应批次的录取。
(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必须于录取前,将自主划定的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送我院备案。
(三)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其他所有高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划定。鼓励各招生院校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四)参加我省艺术类本科A段录取的院校,我院将提供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相关信息,院校按本校招生章程(简章)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7月4日前报我院,我院按院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审核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B段、艺术类专科A段,按照招生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
实行梯度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C段、艺术类专科B段,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将一志愿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全部投档给相关院校。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时,再将二志愿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全部投档给相关院校。投档后,院校负责根据本校招生章程(简章)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院校招生章程(简章)中录取规则不明确的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简章)未规定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五)我省规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外,省内院校各艺术类专业和省外院校美术类、书法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
1.省内院校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省内院校除播音编导类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省外院校美术类、书法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省内院校各艺术类专业和省外院校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均不得采取将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自按一定比例折算形成综合成绩的方式排序录取。
(六)如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章程(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与我省规定不符,以我省规定为准。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区)、专业课考试考点院校要高度重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艺术类招生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执行政策严格,程序规范严谨,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不出纰漏。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确保艺术类招生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二)严密考务管理。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制定详细严密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考试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务必做到命题、考试、评卷(评分)、登分、统计合成等各个环节规范严谨。要建立和完善报名审查制度,要认真核查考生报名所持《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对报名参加美术类、书法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还必须严格审查其专业课统考合格证(可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我省统考分数线,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查询考生成绩)以及其他有效证件,通过现代技术手段,严防*或不符合条件者违规报考。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对在报名、考试中发现的违纪、作弊考生,要在校考结束后一周之内将其违纪、作弊事实书面报我院,违纪作弊信息将记入考生的电子档案。
(三)规范考点建设。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无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实施的考试,其考场应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管理。要做好考场视频监控使用前的调试、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在考试期间可以正常、稳定地使用。所有考场、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场所必须在视频监控覆盖范围之内,确保试卷保管和考试期间监控时间不中断,监控范围不留死角,监控录像保存完整。所有考点必须安装考生入场身份核验设备,确保所有考生身份核验通过后才能进入考场。所有考点必须安装、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确保所有考场在屏蔽范围之内。各考点要安排专人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检测,收缴一切可疑无线电信号接收、发射装置及其他违禁物品。
(四)严格保密制度。各招生院校要加强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管理。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试题(卷、卡)的领取、运送、保管、分发、回收、评卷等环节要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务必确保试题(卷、卡)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五)加强业务培训。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命题、评卷(面试)和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要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六)严格责任追究。各招生院校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与所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涉密岗位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高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辅导班,高校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和专业考试相关的辅导活动。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专业课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在任何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培训、辅导机构任职或任教的;组织或参与任何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的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公职人员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作弊设备、**考题、*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考点和高校必须按规定对专业考试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报我院进行后续处理。
如教育部和我省有新的文件规定,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新规定执行。
八、政策预告
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将遵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执行,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1.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统考专业目录
2.2023年陕西省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专业目录
3.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送表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原文标题: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学校简介
湖北恩施学院(原
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坐落在世界硒都,人间仙境,天然氧吧,美丽如画的湖北恩施,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于2003年3月创办,2012年5月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23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湖北恩施学院。
现面向全国24个省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5万余人。
育人理念
学校坚持“以父母之心育人,帮助学生成就梦想”的办学宗旨,秉承“正德至善、为学至精”的校训精神,践行“立德树人,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教育理念,突出“应用特长、职业特征、民族特色”的人才培养特色,创新“前期趋同,后期专化,产教融合,卓越培养,专项实习,精准就业”的“全链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未来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
学科专业
学校下设医学部、智能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财经政法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音乐与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乡村振兴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华为云学院等5个产业学院,恩施市中心医院等4个附属医院。
已开设本专科专业近60个,拥有省级一流专业4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7门,省优势学科和培育学科2个,形成了以医学为重点,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特色学院
学校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中软国际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讯方科技有限公司、达瓦未来(重庆)影像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名企深度合作成立了华为云学院鲲鹏中心、金蝶数智财税学院、中软国际大数据学院、达瓦未来数字学院、硒茶学院等5个产业学院,与恩施州卫生健康委、湖北咿呀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美年华整形外科医院、江西一脉阳光医学影像集团共建4个医学人才定向培养基地,构建了“企业为点、行业为线、区域为面、学校为体”的网状联合的产业学院培养体系。
学习保障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56人,研究生学历教师占比75.4%,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占比38.6%。
现有主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7000余万元,纸质图书95万册,电子图书36万册;建有实习实训基地150多个,其中附属医院4个、教学医院6个。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华为奖学金、中软奖学金、金蝶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等十类奖学金,专题开设各类考研班、考编班、考公务员班、考证班、名企(华为、中软、金蝶、达瓦等)订单班等,助力学生职业发展。
近三年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5%以上。
办学成效
学校曾被授予“全国西部计划志愿服务项目优秀项目办”“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大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高校”“湖北省高校平安校园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生在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挑战杯”等学科竞赛中多次斩获佳绩,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300余项;涌现了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尹周,广东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刘强强,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罗港、谭林峰、何鸿飞,湖北省“长江学子”柯赖宇、唐杉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校友和学子。
办学20年来,学校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4万余名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定位愿景
学校始终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性”的办学定位,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特色名校、校友荣校”的治校方略,举“数字”旗,打“健康”牌,走“高质量应用型”发展之路,凸显“民族”特色,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两山”转化与乡村振兴发展需求,扎根恩施,立足湖北,面向华中,辐射西南,努力建设成为“省内知名、国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计划
1.教师岗
学院
专业
人数
资格条件
医学部(10人)临床医学
(全科)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有高校教学经历者优先。
临床医学
(儿科方向)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儿科专业毕业;
有高校教学经历优先。
临床医学
(内科方向)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内科学专业毕业;
有高校教学经历优先。
基础医学(生理学)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相关专业毕业;
有科研经历或高校教学经历者优先。
基础医学(药理学)1基础医学(病理生理学)1预防医学2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预防医学专业毕业;
有高校教学经历优先。
医学检验技术2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毕业;
有临床经验者或有高校教学经历者优先。
建筑与设计学院
(4人)土木工程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土木工程专业毕业;
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程造价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工程造价专业毕业;
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
环境设计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能够熟练掌握3D MAX及相关专业制图软件和设计绘画、手绘功底较强;
在相关企业从事实际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者优先。
视觉传达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或数字媒体方向;
数字媒体方向需熟练掌握MAYA,Adobe After Effects,Premiere等相关软件;
具备影视包装设计能力,具备视听语言应用能力;
在相关企业从事实际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者优先。
智能工程学院
(5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电子信息5硕士研究生以及上学历;
相关专业毕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等)。
财经政法学院
(3人)金融学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科与研究生阶段均为金融类专业,具有高级职称者可适当放宽;
具有银行、证券等金融行业从业经验者,或具备金融行业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法学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相关专业毕业;
有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
音乐与体育学院
(3人)音乐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为钢琴;
有高校教学经验者优先。
体育教育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为体育教育训练或运动人体科学;
有高校教学经验者优先。
学前教育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相关专业毕业;
有高校教学经验者优先。
马克思主义学院
(3人)思想政治理论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学科专业毕业;
具有高校工作或教学经历者优先。
文化与传媒学院
(2人)英语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有高校教学经验者优先。
新闻传播12.高层次人才
部门
岗位
专业
人数
医学部
(13人)专业带头人护理学1医学检验技术1中医学或中西医临床1博士临床医学(内科)3临床医学(外科)3临床医学(妇产科)2临床医学(儿科)2音乐与体育学院(1人)专业带头人舞蹈学1马克思主义学院(2人)专业带头人思想政治理论相关专业1院长思想政治理论相关专业财经政法学院(2人)专业带头人经济学1财务管理1文化与传媒学院(1人)专业带头人网络新媒体13.行政岗位招聘
部门
岗位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人事处副处长(1人)1.负责学校人力成本预算管理;
2.负责学校薪酬核发、薪酬体系优化调整;
3.定期组织相关行业薪酬福利水平调研及行业薪酬福利政策研究;
4.负责学校绩效目标制定、分解、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1.40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人力资源、财会、统计学类专业;
4.有3年及以上薪酬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经验;
5.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和数据分析工具,熟练掌握各类绩效评定方法;
6.逻辑思维能力强,抗压能力强,执行力和沟通能力强。
薪酬专员(1人)1.负责人力成本预算的分析与执行;
2.负责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申报、核定、缴费及调基工作;
3.负责教职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及日常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人力资源、财会、统计学类专业;
4.具有2年以上薪酬管理工作者优先;
5.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数据分析工具;
6.逻辑思维能力、执行能力、学习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语言沟通及人际交往能力较强。
财务处副处长(1人)1.负责学校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出具会计报表及组织年终决算工作,做好对内、外审计衔接工作;
2.负责年度学杂费收费标准和服务性收费标准的备案审核工作。
3.负责学校及相关公司税务筹划及管理工作。
4.按照高校会计核算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5.负责本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40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财会类专业;
4.有3年及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优先;
5.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和数据分析工具,熟练掌握财务管理各环节处理办法;
6.有较强的逻辑思维、抗压能力、执行力和沟通能力。
预算员
(1人)1.负责组织院校年度预算的方案编制、动态调整、制度制定及落地等工作;
2.负责组织院校开展经营分析工作,为院校提供经营管理决策数据支持和前瞻性的经营管理建议,督促和牵引各预算单位达成年度目标;
3.负责向集团提报经营分析需求的数据;
4.负责院校盈利预测,配合集团完成盈利预测工作;
5.负责院校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业财融合,改善学生及教职工财务服务体验”;
6.负责经营分析团队成员的日常管理和发展。
1.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会计、财管等财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会计师优先;
2.3年以上财务管理经验,有上市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优先录用;
3.熟练使用用友NCC等财务系统,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和数据分析工具;
4.具有较强的沟通、团队管理、组织协调和抗压能力。
融资主管(1人)1.负责编制年度融资预算方案并完成相应的融资工作;
2.负责维护与发展融资机构的良好关系,积极与融资机构沟通和联系,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和产品;
3.负责融资工作资料准备和手续办理,以及融资项目后期管理工作;
4.配合部门负责人完成资金分析和协调,做好学校内部资金安排,提升资金收益;
5.配合集团完成融资阶段性汇报工作;
6.其他财务相关工作。
1.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2.财务管理、会计、审计或经济类相关专业;
3.有财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优先;
4.有较强的抗压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学习能力;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定的信息化思维;
5.有悟性,性格稳重、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监察审计处处长 (1人)1.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根据掌握的线索组织监察调查;
2.负责起草学校监察审计制度文件;
3.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学校专项审计;
4.负责重大项目采购监督;
5.负责培养部门干部后备人才;
6.负责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达成,定期复盘。
1.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优先。
2.不限,审计、工程管理、刑侦专业优先。
3.3年以上部门管理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经验,或2年以上纪检
监察工作经验,在高校从事过监察审计工作的优先考虑。
4.能够组织内部审计和监察调查,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适应跨省短期出差。
5.原则性强,服从工作调配,执行力强。
宣传中心专员 (1人)1.负责拟写发布重大活动新闻稿,采写典型人物和事迹,编辑发布文化故事;
2.负责建立和优化文化宣传平台,包含公众号、直播、网站等新媒体技术,以及线下的有关校园文化阵地建设,创新开展文化渗透的多种展现形式;
3.负责组织发展、战略规划、领导讲话、员工文化践行、活动仪式等素材的收集、整理及相关文案编辑。
1.30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以及上学历;
3.专业不限,了解组织管理、社会学、新闻学等方面知识;
4.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领悟力强;
5.有公众号内容建设、自媒体运营经验者优先,有摄影摄像作品者优先。
发展 规划处专员 (1人)1.围绕教育领域尤其是民办教育改革动向和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开展政策法规调研和研究工作,起草工作方案、调研报告、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为学校体制改革、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
2.参与学校五年规划体系编制工作;
3.参与编制学校年度目标任务,确定学校年度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
4.开展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月度分析,总结、评估和反思战略实施情况,并做好偏差分析,做出战略优化调整;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1. 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统计学等专业;
2.有地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研究室工作经历、有高等教育研究或高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善于学习,熟练使用数据分析研究工具;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信息收集分析、研究能力;
4.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独立带领团队达成部门工作目标;
5.熟悉国内外高等教育政策与发展动态,对民办高等教育及院校发展、规划工作、教育评价等兴趣浓厚。
资产经营处评审秘书
(1人)1.负责招商项目的优质合作商库内遴选、汇总意向合作商信息;
2.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合作商资质审查、招商文件的发送、答疑问题的收集及回复、接收投标文件等工作;
3.高质量完成集团及院校下达的资产经营收入任务,协助完成办公室其他行政工作。
1.30周岁以下,获得本科及以上文凭;
2.专业不限;
3.有高校商户管理、学生活动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服从学校的安排及管理,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5.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表格处理能力突出者优先),有较好的公文编辑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材料归档汇总能力;食堂商业管理专员(2人)1.负责校内商户管理和监督,杜绝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发生;
2.协助商户办理各种证件;
3.营业款核对与结算;
4.处理生师投诉,满意度调查和商户关系维护工作;
5.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1.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
2.有高校商户管理、学生活动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服从学校的安排及管理;
4.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好的公文编辑写作能力;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6.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7.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招生 办公室招生片区主管
(2人)1.负责本片区招生渠道关系建设维护。
2.负责本片区招生数据分析研究。
3.负责在本片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特色招生宣传活动。
4.负责完成二级学院办公室副主任职责范围内工作,并服从二级学院院长安排。
5.协助招生办公室开展其他各项工作。
1.40周岁以下,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者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双一流大学或双一流学科毕业生优先;
2.专业不限;
3.熟悉学校的办学特色、专业优势、未来规划和生源结构、有高校招生、宣传工作经验、重点生源学校人脉资源的优先;
4.讲底线、讲操守,工作中没有出现廉政问题;教务处教务专员(2人)专员1:
1.成绩管理:负责全校学生成绩系统管理、成绩审核等;
2.课程修业管理:负责课程重修、免修审核及管理工作;
3.转专业:完成每年度的转专业工作;
4.完成部门的其他工作安排。
专员2:
1.学业清理:每年的学业清理和学业预警工作;
2.毕业资格审查:配合学生处完成毕业生学位、毕业资格审查;
3.教材管理工作:教材建设与管理、云教材相关工作、教材系统管理;
4.完成部门的其他工作安排1.35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有高校行政工作者优先;
5.计划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强;学习能力强。
继续教育学院市场拓展专员(1人)1.开拓工作思路,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拓宽继续教育学院项目渠道,完成继续教育学院绩效任务指标;
2.组织并开展高等学历提升、高品质就业、职业技能提升、*项目及其他考试培训工作;
3.承担与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的密切沟通交流与协作工作,承担与业务主管单位、校企合作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建立并维护稳定的公共合作关系;
4.负责完成行政管理工作,履行办文、办事、办会职责,协助公文处理、信息报送、后勤服务、对外宣传联络等工作。
1.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
2.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有丰富的市场开发经历;熟悉各类媒体运作方式,有大型市场活动推广成功经验;
3.具有敏感的商业和市场意识,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强,具有优秀的资源整合能力和业务推进能力;
4.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知识,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熟练操作;
5.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性格开朗,工作踏实,有进取心,能适应较强的工作压力。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实事求是,为人师表。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拟录用条件
拟录用人员按学校规定进行体检和录用前审查,被发现以下情形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1.隐瞒应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
2.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和综合面试
人事处通过学校官网、招聘网站、电子邮箱、现场或委托他人递交纸质材料等渠道接收应聘报名材料,相关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组织面试工作,专职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笔试、试讲。
(二)拟录用资格复审
人事处按照综合面试排序结果,依次通知拟录用人员配合开展录用前资格复审,包括但不限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心理测试报告、政治审查报告等。
(三)书面录用通知
人事处协同用人部门明确岗位职责、薪酬定级、到岗时间,由人事处正式发出《录用通知书》。
六、应聘报名
1.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将以下应聘材料的电子扫描件,集中压缩后以“应聘XX岗位-本人姓名-202X年X月”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1)《湖北恩施学院招聘报名登记表》(含照片);
(2)身份证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3)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教育部认证报告(含学历、学籍、学位认证报告);
网址:/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2.学校将对投递简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以*或邮件方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人事处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开展综合考核评估。
人事处按照综合面试排序结果,依次通知拟录用人员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协同校内相关部门开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审查等工作。
3.简历投递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依据报名人数分批次开展面试,招满即止。
4.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湖北恩施学院人事处
邮编:445000
*:0718-8986219
联系人:黄老师
网址:
邮箱:hr@hbesxy.edu.cn
湖北恩施学院人事处
2023年2月28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