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自治区公务员局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今年全区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81人,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月25日举行。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我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区14个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和28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81人。为做好新形势疫情防控下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面向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退役军人招录的职位和海监(渔政)船员职位、艰苦边远地区乡镇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录机关决定。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市、县(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橘历前、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我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对应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比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报考县乡机关不限专业和无学位要求的职位。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圆清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烂没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大学生退役军人。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连续在编在岗满2年的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2.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域的职位,不能跨县域报考。
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副书记(副主任)的,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3.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7.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职位对回避情形有特殊规定的,构成相应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已报名参加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安机关招考职位;已报名参加2023年司法行政机关面向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监狱、戒毒场所的职位。报考人员中已参加上述招考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1月29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rst.gxzf.gov.cn)、广西人才网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先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7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交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8日18:00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86元/人。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免交笔试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2月8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职位开考和改报
计划录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以下职位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1.艰苦边远地区职位。
2.《计划表》中明确的紧缺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
3.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
4.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5.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6.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人武院校毕业生招录职位。
7.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
8.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
9.面向公安英烈子女招录职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3年2月10日8:30至18:0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23年2月10日8:30至19: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退回报名费。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至4月2日8:30(准考证打印开放至面试当天)。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阶段。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乡镇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计划表》中行政执法类职位(以下简称“C类职位”)使用C卷;《计划表》中的合并职位按较高的机构层级确定试卷类型。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及特殊招录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测试(考试大纲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公安机关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和有关要求,由自治区公安厅另行发布。
公共科目笔试在各市人民*所在地设置考点,共设14个考区。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按照本人居住地选择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其中区外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城市或选择职位所在地考点城市。由自治区统一组织专业笔试(测试)的职位,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笔试(测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人民警察录用的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及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在面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实施机关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实行差额考察的按不超过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由招录机关或承担录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以《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为依据,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七、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原则上,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特殊情况下,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完成体检、考察、公示后再进行岗位选择;公示时按照招录职位公示,不公示具体选岗职位。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艰苦边远地区通过政策倾斜新招录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在艰苦边远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公安、司法机关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执法勤务警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全区其他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其他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录用单位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
九、其他事项
(一)特殊职位招录。报考特殊招录职位的,有关要求按特殊招录工作简章执行。
(二)补充录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本次招录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达到报考职位要求的本年度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的人员方可报名。
十、相关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五)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各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十一、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处理。笔试后,报考人员作答情况将进行雷同卷判定,被判定为雷同卷的人员,将取消其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
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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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分配的通知》(赣公字〔2021〕23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公字〔2021〕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6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人数:256人
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及以上(2005年2月28日及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3月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具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执行;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团运、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5.因赌博、嫖娼受到处罚或者有吸塌枣梁毒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全市公安机关现有员额制辅助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不得被招聘到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招聘程序按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9:00至3月19日17:00。
2.报名岩厅方式:考生请登录九江人才网(网址:
.cn
),点击首页通栏处考试服务,点开本公告上方报名链接,按提示流程操作,进行诚信报名。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人才网上登录报名。
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
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
如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产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
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面试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提交报名表格后,于2023年3月8日9:00至3月19日17:00期间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50元,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5.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3月23日9:00至3月25日9:30在九江人才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3月25日9:00-10:30,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比例确定第一批拟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招聘计划5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6-10人的岗位按1:2.5的比例(尾数四舍五入),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入闱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考生可登陆九江人才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不低于40分。
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进入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根据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
经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届时以*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畅通,因*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体能测试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
勤务辅警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文职辅警采取勤务辅警科目“三选二”的模式自主选择。
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体测合格标准见附件3。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或提前备训,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
3.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4.体能测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发布公告。
(五)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2.当同一岗位人数出现两个及以上考场时,为力求考生的面试成绩公正性,则采用“修正系数法”校正,计算公式为:每位考生面试成绩的最后得分=本面试室考官评分×修正系数(该职位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本面试室考生的平均分)。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
因此,面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后得分。
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的成绩为考生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4.面试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
文职辅警应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4)执行;勤务辅警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5)执行。
费用自理。
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在九江人才网上另行公布。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考察。
政审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审查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
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九江市公安局审定后,在九江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如公示期间收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六个月。
市公安局在试用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十)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每人每月24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动态调整,有技术专长的享受技术岗位津贴。
四、有关事项
1.此次招聘的公告、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公告或名单均在九江人才网(网址:)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九江人才网并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具体要求按照《*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监督、咨询*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公安局调查处理。
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监督*:0792-8278068
报名技术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附件:1.2023年九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九江市公安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1:附件1:2023年九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xls】
附件【2: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410).pdf】
附件【3: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x】
附件【4:附件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x】
附件【5:附件5: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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