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3号)精神,现将2023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全省招聘计划共782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部分岗位使用编制控制数和公办幼儿园用人备案数,其待遇等有关问题,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岗位备注内容或*咨询招聘单位;部分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招聘方式,具体招聘办法以招聘单位的公告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
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六)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专业问题,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见附件2)。
涉及到的年龄问题,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7年2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涉及到的户籍问题,某市或某县户籍指本公告发布之日,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为该市或该县户籍。
(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
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八)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8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且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020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至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报考,需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即:2021、2022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属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解聘和下编手续。
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
如确要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
上述同意报考证明、解除聘用关系证明、解除协议证明等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九)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7:00。
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 )。
报名分为网上注册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 ),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295*413像素,格式为JPG)进行网上注册,报考信息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考点设在11个设区市,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试地点。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江西人事考试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不得在江西省教育厅网站上重复报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重复报名者将视为无效报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网上缴费。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月22日17:00。
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
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三)报名人数统计。
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2月19日、20日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岗位报名成功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在3月14日9:00-3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调剂、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00学科专业知识)。
2.考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科,考试范围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考试范围参考《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
3.考试科目分值。
“教育综合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50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考生应携带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拟于4月底在江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在江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入闱面试人员。
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人数为5人及以下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为6至10人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2.5;招聘人数为11人及以上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2。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拟于5月初在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公布。
(二)网上调剂
笔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调剂公告,对入闱面试人数不足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
凡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在网上自愿报名参加调剂。
调剂报名时,不能跨报名系统调剂(即:报考“中小学教师”和“特岗教师”的考生不能互相调剂)。
(三)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
2.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
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四)面试
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一般采取试讲、说课、专业展示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由设区市教育、人社部门和省直招聘单位另行公告。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乐、体育、美术)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例如: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0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00×(50÷250)+80×(50÷100)=80分。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
例如: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15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总成绩=150×(40÷250)+80×(60÷100)=72分;幼儿园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得分为80分,面试得分为90分,则总成绩=80×(40÷100)+90×(60÷100)=86分。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
体检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2.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各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3.聘用人员在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2023年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考试与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同时进行,考试内容相同。
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在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布。
(二)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三)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咨询;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1-12333。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14日
附件1: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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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的教师资格证全国统一考试目前已经完成了笔试考试,同时目前各地也开始面向2023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始了公开招聘的教师考试,下面的内容是我为大家带来的2022年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有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为补充龙华区师资力量,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将分批次赴武汉、北京、长春等地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2年秋季赴外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一批次)》(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有不及格科目(含补考合格)或缺考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特别说明: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因参加重大比赛等特殊原因缺考挂科,须由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
2.报考学历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且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表》)。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表》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如岗位需求学历为“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视为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同时具备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24日之后出生)。
5.教师资格证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3),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以于每天8:00-20:00登录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专家组于后台进行预筛选,通过预筛选的考生打印报名表,凭身份证及报名表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审查。未通过预筛选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现场。报名时间截止至相应考点资格审核当日下午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可同时报考三个考点,但每人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同一考点允许线上修改2次岗位及现场修改1次岗位,现场要改报岗位的应取回报名资料并在网上重新报名等待审核。如出现同一考点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审核不合格并取消相关资格;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预筛选只是对报名信息的初步判断,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取得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及时间
拟在北京、武汉、长春等城市设考点招聘(各考点的时间、地点将结合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在相应考点现场资格审查前三至五天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公布,考点城市、招聘形式结合招聘需要和疫情防控情况或有所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龙华*在线教育局网站(/bmxxgk/jyj)及“龙华教育”公众号“资讯速递”内的“2023招聘”栏目(下同)。
考生按照公告要求,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后,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按时参加相应考点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5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50%。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经现场测试,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于次日10:00后在龙华*在线教育局网站(/bmxxgk/jyj)及“龙华教育”公众号公布。
2.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需上传个人登记照,网上预审通过后在报名系统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
③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审核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考生为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
④考生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
⑤个人相关荣誉证书;
⑥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聘;
(2)报考音乐、体育学科的考生,须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专业能力展示视频,评委将根据视频进行专业技能评分;报考美术学科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须参加现场专业能力测试,请准备好测试用具;
(3)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4)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5)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面试公告发布后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打印)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
入围体检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时间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之内在相关网站和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华*在线网站公示7天。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毕业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解除聘用。
六、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所在考点城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相应城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三)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要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城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或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完成三天三检后(每天检测1次)方可参加考试。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2.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3.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4.不能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五)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包括入职后),凡弄虚作假或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10月24日。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拟聘人员由龙华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龙华*在线教育局网站:/bmxxgk/jyj
微信公众号:龙华教育—资讯速递—2023招聘
(八)咨询*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0755-233363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24日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赴外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3)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要求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所有报考考生均应为2023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须满足岗位表的相应条件。
根据实际工作安排,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云阳县人民*公众信息网(bm_257/xrlsbj/)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公告》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招聘岗位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5。
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考核人员。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8:30- 2月23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4)和附件5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投递至以下报名邮箱。
报考云阳中学各岗位邮箱:413391497@*.com
报考实验中学各岗位邮箱:435475941@*.com
报考双江中学各岗位邮箱:8169112@*.com
报考凤鸣中学各岗位邮箱:10686931@*.com
报考南溪中学各岗位邮箱: 314944783@*.com
报考江口中学各岗位邮箱:287999918@*.com
报考盘石中学各岗位邮箱:380718132@*.com
报考高阳中学各岗位邮箱:2900982137@*.com
报考初四中各岗位邮箱: 395425376@*.com
报考北城小学、杏家湾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各岗位邮箱:328806231@*.com。
(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定在
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校友会堂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有报名人员(含网上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云阳中学、实验中学、双江中学、初四中、北城小学、杏家湾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各招聘岗位:2月25日8:30-15:00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2月26日至2月27日8:30-17:30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2.凤鸣中学、江口中学、盘石中学、南溪中学、高阳中学各招聘岗位: 2月28日8:30-15:00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3月1日至3月2日8:30-17:30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云阳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四)报名情况公布。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于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前在报名点张贴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1. 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考试科目为教育专业知识,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素养等,考试类别、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若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云阳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二)面试。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报名现场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以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内容,分值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
2.不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及各科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现场、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六、拟签约人选的确定及签订就业协议
拟签约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确定进入拟签约人选。
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实行双向选择,如用人单位放弃本轮递补人员,则不再进行递补。
考生考试考核结束后,拟签约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于2023年8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交云阳县教委人事科审查。
2023年8月2日,县人力社保局按体检有关要求组织合格人员进行集中统一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均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在云阳县人民*公众信息网(bm_257/xrlsbj/)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县教委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云阳县教育系统服务5年(其中,研究生至少3年)及以上。
公费师范生还应按照公费师范生协议规定,服务满6年以上,未满规定工作年限者,按市教委有关公费师范生协议规定处理。
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云阳县人民*公众信息网(bm_257/xrlsbj/)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本公告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五)公开招聘政策
云阳县人力社保局:023-55129078
云阳县教委:023-5513868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市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情况一览表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4.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现场报名或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2.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pdf
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4.附件4: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5.附件5:现场报名或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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