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南艺有哪些系? 南京艺术学院概况 坐落于秦淮河畔、石头城下的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也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的高等艺术学府,其前身是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约同画友创办的上海美术图画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由蔡元培先生任上海美专董事会主席,并为校歌作词、题写校训、学训。1922年,颜文畔壬在苏州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这两所中国最早的私立美术学校在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与
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合并成为华东艺术专科学校,址于江苏无锡社桥。合并工作于12月8日完成,从此,这一天成为南京艺术学院的校庆日。1958年华东艺专迁校南京,址于丁家桥。同年6月更名为南京艺专。1959年定名为南京艺术学院,学制改为四年,从而最终完成了我院的建制。1967年迁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南京艺术学院经风雨而茁壮,历沧桑而弥坚,已发展成为在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院占地700余亩,现有校舍面积21万平方米。在校普通本专科生9224名,博士生74名,硕士生715名,留学生59人,成教生1633名,夜大165人,附中学生455名。目前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传媒学院、影视学院、舞蹈学院、流行音乐学院、人文学院、工业设计学院(筹)、文化产业学院(筹)、尚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留学生院14个二级学院,另有艺术研究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附属中专校。按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学院设有本科专业25个,包括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摄影,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和作曲技术理论,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导演、数字媒体艺术、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告学,以及专业方向50个,专升本专业8个,各类专修科(含成教)专业24个。拥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美术学、音乐学、艺术学、设计艺术学、电影学、传媒艺术学6个博士学位授予点,美术学、音乐学、设计艺术学、艺术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6个硕士学位授予点,为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艺术硕士授予单位。《中国画技法》、《油画技法》为国家精品课程,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绘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4个江苏省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绘画专业为国家级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特色专业建设点,设计学院为全国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美术学、音乐学、设计艺术学为江苏省“十一五”重点学科,艺术学为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美术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培育点。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专任教师669人,教授、副教授共279人,博士生导师25人,硕士生导师109人,聘有国内外客座教授、 *** 教授50余人。我院艺术研究院设有美术考古研究中心、音乐学研究所、艺术教育研究所、艺术学研究所,另有实验乐团、青年舞蹈团等演出机构。《音乐与表演》、《美术与设计》为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其中《美术与设计》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近10年来,我院师生在全国美展、音乐创作、表演类比赛、舞蹈“桃李杯”等赛事中屡获“金钟奖”、“文华奖”等大奖;科研创作硕果累累。全院师生在国内外获奖590项,其中,国际大奖20项,国家(部)级大奖185项,省级奖385项,出版发表各类著作350多部,论文2300余篇,国家级和省级科研立项49项。
问题二:南京艺术学院有什么专业? 绘画(书法)、美术学(美术理论)、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美术学(美术理论)、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专业,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舞蹈学(舞蹈理论)专业,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表演、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昆舞表演)、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
问题三:南京艺术学院主要有哪些专业 目前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影视学院、传媒学院、舞蹈学院、流行音乐学院、人文学院、工业设计学院(筹)、文抚产业学院(筹)、尚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14个二级学院,另有艺术学研究所、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附属中专校。按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学院设有本科专业25个,包括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摄影,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和作曲技术理论,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导演、数字媒体艺术,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告学,以及专业方向50个,专升本专业8个,各类专修科(含成教)专业24个
问题四:南艺在什么地方? 南艺在南京的鼓楼区虎踞北路15号,位于市中心略偏西北方向,紧靠着江苏省盯大院,最明显的地标就是南京的电视发射塔,它就高耸在南艺的后院。虎踞北路就是205国道,顺着南京长江大桥向南不远就是。南艺是为数不多的在市中心的高等学府,这里出入便利,66路等多个公交车直达南京站和长途汽车站,周边小店特别多,离商业中心也非常近,生活休闲最方便,比那些设在郊外的大学城强多了。
问题五:南京艺术学院有哪些著名的老教授? 在下便是南艺学子.南艺有名的教授很多了,除了已经逝世的,现在还有奚传绩,邬烈炎,林树中,周积寅,黄谆,周京新,沈行工,黄午生等等.中年的常宁生,刘伟冬,樊波,顾丞峰,李小山也都挺好的.
问题六:南京艺术学院影视表演系毕业的明星有哪些? 张伦硕,杨子珊
问题七:南京艺术学院最好的专业是哪个? 南京艺术学院各学院好专业(相对)
设计学院里 平面设计比较强
以前设计学院的工业设计作为一个单独的学院开辟出来了 叫工业设计学院(比较厉害)
原尚美学哗现改为 传媒学院 动画专业很强
对于美术学院 里面都是搞纯美术纯艺术的,具体的不太清楚,不过每年的雕塑和国画 都很让人惊艳。(在此透漏下,美术学院和设计学院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专业,美术学院的老师跟设计学院老师存在争议哦 呵呵)
最后 给您一些意见
你一定要好好思考 自己到底喜欢什么专业,不要只看哪个专业好,只有自己喜欢有兴趣了 你才能在这个专业里发挥你的优势和长处。这个真的很重要哦
希望对你有帮助~~呵呵
加油 祝你梦想成真
问题八:南京艺术学院有哪些专业及什么专业好 南艺的专业都不错,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艺术设计、绘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美术学、工业设计、绘画、艺术设计学、表演、录音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戏剧影视文学这些很好。
设计类,美术类,音乐类,影视文学类都招博士生呢
问题九:南京艺术学院专业排名 最好的专业有哪些 南京艺术学院最好的专业,是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绘画专业、音乐学专业、表演专业。
另外,
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含建设点)也不错: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艺术设计、绘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美术学、工业设计、绘画、艺术设计学、表演、录音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戏剧影视文学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只要用心去学,你就是最好的。
金猴献瑞,吉星临门。
祝你学业进步,马到功成。
问题十:南艺现在怎么样?在全国是什么档次的?六大艺术院校排第几? 重要指标
南京艺术学院
概况 创建时间: 1912年; 省份: 江苏
学校类型 艺术类
学校属性 高等艺术院校、省部共建大学、六大艺术学院之一
隶属 江苏省教育厅
排名 武书连排名: 286
研究范围 硕士点: 6; 博士点: 6
科研实力 国家重点学科: 1
学生数 10000
优势专业 艺术设计、美术学、人才培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学
男女比例 9比11
知名校友 刘海粟、颜文梁、臧云远等
8大音乐学院的优势专业
中国的著名音乐学院有哪些呢?又有哪些优势专业呢?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全国著名音乐学院以及优势专业推荐,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TOP 1中央音乐学院:钢琴系
中央音乐学院钢琴系是与学院同龄的重要部门之一。建国初期,为了培育和发展中国这块钢琴沃土,一批来自南京国立音乐学院、北平艺术专科学校以及法国、美国等海内外的有识之士组成了钢琴系最初的教师团队,其中包括朱世民、易开基、朱工一、李昌荪、洪士銈等名家。五、六十年代,又有一批钢琴名家进入钢琴系执教,他们是洪达琳、程美德、夏国琼、周广仁、周书坤、李菊红、刘育和等人。从前苏联派遣来华工作的著名教授谢洛夫、塔图良、克拉芙琴柯等对当时我国的钢琴教育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培养出了顾圣婴、李名强、刘诗昆、殷承宗等许多优秀的钢琴家。之后,钢琴系的教师队伍不断扩大,吸引和汇集了中央音乐学院与上海音乐学院最优秀的毕业生以及从海外各国学成归来的杰出人才,形成了今日具有国际水平和持续发展活力的强大的师资队伍。2009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和古钢琴专业并入钢琴系。
钢琴系现开设课程有:钢琴主课、钢琴室内乐、钢琴艺术史、伴奏实践、声乐伴奏、钢琴教学法与教学实习、钢琴演奏与指挥、钢琴表演风格研究、钢琴共同课个别课、钢琴共同课集体课、钢琴即兴伴奏、手风琴主课、手风琴重奏与合奏、电子管风琴主课、电子管风琴重奏与合奏等课程。
五十多年来,钢琴系师生在国际国内各类比赛中获奖200余项,为我国培养了众多钢琴人才。今天,几百名毕业生遍布中国和世界各地其中,在中央音乐学院担任钢琴教学的优秀教师(包括大学、中学、各系钢琴伴奏)很多也是由钢琴系培养的。手风琴专业自成立以来,捷报频传,学生多次获得国内外重要比赛大奖。
TOP 2 上海音乐学院:作曲系
上海音乐学院作曲系是中国建立最早,历史最悠久的培养作曲家的摇篮。1927年,萧友梅博士在创立上海国立音乐院之初,便开设了“作曲初步”与“和声学”。1930年,留学回国的黄自任作曲教职,他积极倡导西方近代音乐理论,为提高作曲学科的教学水平作出了卓越的贡献。1941年,德国音乐家沃尔夫冈?弗兰克尔受聘担任了几乎所有作曲理论课程的教学,他的对位技术精湛,其讲授的勋伯格作曲理论,推动了作曲教学在当时的前沿性发展。1947年,兴德米特的弟子谭小麟回国任教,他引进了西方现代作曲技术并深远地影响了中国的现代音乐创作。
作曲学科建设之初,参照欧洲音乐学院作曲专业设置的课程,不仅使中国近代作曲专业教学与欧美基本“接轨”,也为之后国内音乐教育机构相关专业的设置树立了标杆。与此同时,以黄自四大弟子贺绿汀、江定仙、刘雪庵、陈田鹤以及张曙、曾雨音、钱仁康、陆仲任、邓尔敬等为代表的人才出现,他们在音乐创作、理论研究、音乐教育等方面为中国音乐事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成为中国音乐界的元老级人物。
1949年,贺绿汀出任作曲系主任,随后丁善德留法回国任教并任作曲系主任。之后的历任系主任为邓尔敬、陈铭志、杨立青、何训田、许舒亚。现任系主任叶国辉。
从萧友梅的《新霓裳羽衣舞》、黄自的《怀旧》到谭小麟的《罗曼斯》,从贺绿汀的《牧童短笛》、丁善德的《长征交响曲》到桑桐的《夜景》、何占豪、陈钢的《梁山伯与祝英台》……这些作品深远地影响了中国音乐的发展。
几十年来,萧友梅、黄自、谭小麟、贺绿汀、丁善德、钱仁康、邓尔敬、桑桐、陈铭志、马革顺、王建中及在系内兼课的王云阶、瞿维、朱践耳等老一辈教育家、音乐家和现任的著名教授、专家、学者,在这一“作曲家的摇篮”里培养出许多享誉国内外的优秀音乐创作人才 iSm5k,为我国音乐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建设与繁荣作出了巨大贡献。
作曲系拥有雄厚的师资,已经形成完备的.本科、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等多层次的教学体系。具备一流的教学、创作和科研水平,在国际乐坛享有盛誉。
TOP 3中国音乐学院:国乐系
国乐系是我院音乐表演艺术学科方向的一个教学部门,也是我院重点学科之一。国乐系是集民族器乐研究、教学、表演为一体的学科,历任系主任有蒋风之、黄国栋、萧剑声、刘德海、安如砺;现任系主任张维良。
国乐系现有本科生201人(学制四年)、研究生22人(包括学位班,学制三年)。主修乐器有古琴、筝、琵琶、三弦、柳琴、扬琴、中阮、二胡、板胡、笛、管子、笙、唢呐、打击乐等。专业课程有独奏、重奏、合奏等。专业基础课程包括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概论、视唱练耳、和声、曲式、复调、钢琴等。各专业在教材建设、理论研究、教学水平和演奏能力等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许多专业,如二胡、琵琶、笛子等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专业定位:专门从事中国器乐演奏、教学、研究等相关行业的高级人才。具有掌握中国传统音乐、民间音乐的演奏、教学、理论的专业技能,培养学生对中国音乐的发展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其成为追求进步并服务于社会的专业人才。
培养目标:在中国民族器乐演奏人才培养中国一流的演奏和教育的高级人才,服务北京面向全国走向世界,建立中国音乐教育体系,掌握中国丰富多彩的传统音乐和民间音乐和具备现代创新思维的新型人才。
办学特色:民族器乐是我们学院的重点学科之一,学习传统深入民间,在学习音乐母语的基础上掌握现代音乐的技能和发展理念,保持强势学科的领军地位。服务于社会紧贴时代脉搏,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将中国音乐走向世界,为首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新北京、高文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TOP 4武汉音乐学院:管弦系
管弦系1986年建系,199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学生人数93名(其中研究生2名),现有教师21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7名,讲师7名,助教4名)。现有两个教研室:管乐教研室与弦乐教研室,按不同乐器分有13个专业,还开设了个别专业、重奏、合奏等必修课。
以管弦系师生为主体的武汉音乐学院交响乐团(2001年冠名为“东方交响乐团”),组建于1982年,经过20年的不断发展,现已成为拥有80名演职人员的、半企业化的、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地交响乐团。
多年来,管弦系培养了大批的优秀硕士生和本科生。其中有许多毕业生曾在全国比赛中获奖或被各演出团体、音乐学院录取、录用和聘用。1997年,管弦乐合奏课被评为“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质课程”。
管弦系教师完成科研课题《学习小提琴与智力开发》、《弦乐四重奏》等2项,出版了教材《湖北省长笛考级教材》、《湖北省黑管考级教材》、《湖北省萨克斯考级教材》、《新世纪音乐入门丛书——小号》、《新世纪音乐入门丛书——小提琴》等12部,发表了论文《双簧管演奏的呼吸运用》、《小提琴揉弦》等18篇。
管弦系不断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长期聘有日本、美国、瑞士、西班牙、德国、加拿大、亚美尼亚等国知名专家授课和讲学;多次参加国内管弦乐学术研讨会。
交响乐团聘请国内知名指挥家彭家鹏担当艺术总监和首席指挥,乐团冠名“东方交响乐团”,承担了一系列国内外重大演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TOP 5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
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正式组建于1994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成立的“民间音乐教研组”、60年代成立的“共同课教研室”、1980年成立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室”和1988年成立的音乐研究所。目前设有中国音乐教研室、西方音乐教研室、综合理论教研室和文化产业管理教研室。
音乐学系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丰富、学科门类齐全。目前,拥有教师26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8人,讲师8人,行政人员3人。教师中有8人具有博士学位,另有1名博士在读。全系拥有硕士生导师14名,博士生导师1名(罗艺峰教授,与中国音乐学院联合招收中国音乐思想史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收方向有:西方音乐史、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中国当代音乐、音乐美学(含中国音乐美学史方向)、民族音乐学(含西安鼓乐、戏曲音乐方向)、音乐编辑学、音乐教育学等方向。
音乐学系拥有两个本科专业:一是音乐学专业;二是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是201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开办的新专业方向,该方向于2013年开始招生。
音乐学系是集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单位。目前有山东临沂、陕南*、陕北榆林、关中华县、周至等5个“音乐学教学实习基地”。本系开设了音乐学专业各方向的基础课程和特色课程,担负全院音乐学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同时开展科学研究,是西北地区重要的音乐学教学科研基地。
TOP 6天津音乐学院:手风琴键盘系
天津音乐学院自1958年初期开设了手风琴演奏专业方向,近半个世纪中,该专业在院领导的关怀下,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探索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形成了完整的教学体系,取得了丰硕的教学成果。改革开放以来,在王域平教授为首的手风琴专业教研室,以强烈的责任感,大胆的开拓精神,瞄准国内外手风琴教学演奏发展动态,聘请国外专家讲学,举办国际手风琴大师班,承办国内国际手风琴比赛,为天津乃至全国手风琴专业的发展打开了一条通往国际化的道路。
1984年,天津音乐学院在国内率先开设了自由低音手风琴教学;90年代初又率先引进了双系统键钮自由低音手风琴。这些举措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手风琴教学与演奏的发展。一批批优秀的手风琴专业毕业生走出校门遍布于国内外,为天津音乐学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由于教学成绩突出,该专业的王域平、王树生两位教授获得了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自上世纪90年代起,天津音乐学院手风琴专业加强了与国际手风琴专业学科前沿的密切接触,他们走出去,请进来,王域平教授被聘为德国克林根塔尔国际手风琴比赛的常任评委,王树生教授被聘为意大利卡斯费达多国际手风琴比赛的常任评委,这两个位置的确立,标志着天津音乐学院的手风琴专业已成为国际手风琴界的重要成员之一,也代表着我国手风琴专业在国际上的地位。
TOP 7沈阳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
沈阳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在原沈阳音乐学院音乐专科的基础上于1965年建系。1982年,经辽宁省人民*批准恢复建系,是目前我国高等音乐艺术院校中建系较早的科系。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要求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能在中、小学校或普通高等院校从事音乐教学、研究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历任系主任赵忠琦、冷贵杰、任国珠、周景春、陈秉义。现任系主任于学友,系党支部书记兼行政副主任韩春凌,副主任陶晓晖。
音乐教育系现设有声乐、钢琴、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基础理论与教育理论、钢琴伴奏教学5个教研室及音乐教育信息研究中心。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全系目前有教职员工66人,专任教师60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21人,讲师24人,助教1人,行政管理人员6人;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546人。
作为学院的重点专业之一,音乐教育系经过50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形成了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中心、教学科研与艺术实践相结合,富有时代特征、符合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标准的人才培养体系。在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音乐教育系位列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排名第一。
TOP 8星海音乐学院:流行音乐系
流行音乐系成立于2006年7月,由原社会音乐系流行音乐演唱、电子键盘演奏专业合并组成。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自1993年起设立,是全国高等音乐艺术院校最早设立的一批流行音乐演唱专业之一。电子键盘演奏专业自2000年起设立,现在已成为在华南地区最有影响的专业。
流行音乐系拥有一支素质良好、富有活力、勇于创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其中教授、副教授和国家级演员十多人,为教学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师资基础。“流行音乐演唱”入选2009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并获第六届广东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流行音乐系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会唱、会说、会主持、会表演,能教学、能登台、能创作的“四会三能”型综合人才。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大批文艺人才,有知名歌手周亮、赵鹏、周笔畅、东山少爷、朱洁、刘惜君等,活跃在省、市电视台的文艺节目主持人宋嘉其、许燕玲、赵荣、姚远、章艳、郑敏等,还有流行音乐市场各个领域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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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广西艺术学院。学校代码:10607。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2-1号(西校区)。
第二条 学校性质:广西艺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办于1938年1月,2012年11月成为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共建高校,全国7所艺术类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国家批准的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点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单位。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艺术学院;证书种类:硕士研究生颁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专科(高职)颁发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学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为3年,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专科(高职)专业学制为3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
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下设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再检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
第五条 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及生源情况拟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具体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
第六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市)]各专业计划分配有较大调整,具体如下:
一、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广西,除音乐表演(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和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以外,其余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
二、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河南、江西、湖北(美术类)、山西(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及不设考点省份(包含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及港澳台地区),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安排招生计划。
三、通过网络提交视频或认可统考(联考)专业成绩的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除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等省份,除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三个专业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外,其余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
第八条 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专科(高职)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进行招生。
第五章 招生范围
第九条 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除音乐表演(民歌演唱)专业外,其余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我校艺术类本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等五个专业在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等省份只招收文史类考生,其余省份和专业文理兼招。
第十条 本科非艺术类专业和专科(高职)专业按分省分专业计划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
第六章 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 我校2020年本专科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等按照《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各省(区、市)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如涉及到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统考有达标要求的,按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专业考试中凡有一门以上(含一门)科目缺考或考试成绩为零的,不能取得该专业考试的合格资格。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时使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校及时调整了校考考试方案,具体各省各专业考核形式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关于2020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调整的公告》。
报考我校专科(高职)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录取时直接使用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第十五条 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区、市)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入学考试。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 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凡填报我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资格,或相应省份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志愿后由我校根据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广西与外省各专业(类别)录取不分文理执行同一条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设文、理科分数级差。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
(一)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
我校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包含:广西、江西、河南、湖北(美术类)、山西(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山西等10个省份的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不设考点省份(包含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及港澳台地区)。
1.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教育)、音乐学(文化管理)。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分器乐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表演(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乐器种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5.分舞蹈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表演(国标舞)。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国标舞舞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6.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1、2、3、4、5项专业以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7.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以上第1、3、4、6项对应专业录取办法执行。
8.以上省份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录取非一志愿生源。
(二)非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
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省份通过取消校考、认可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或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以及采取网络提交视频等非现场考试方式进行专业考核。涉及的省份和专业有: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非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
1.取消校考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
招收普通本科文史类考生,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科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取消校考认可统考或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级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
(1)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仅面向河北、湖北、新疆、宁夏等省份的考生)
(2)认可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录取时,统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仅面向广东、山东、湖南、安徽、甘肃等省份的考生)。
3.认可省统考(联考)成绩的美术设计类和书法类专业: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书法、以及中英(美)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等。
(1)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
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
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1)(2)项专业以外的美术设计类本科专业。
录取时,省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
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通过网络提交视频进行专业考核的面试类专业,具体如下:
(1)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学。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学(文化管理)。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含演奏、流行演奏、演唱、流行演唱)。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三)当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综合成绩)同分时的处理
1.录取时,当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2.录取时,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3.录取时,当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四)综合分的计算方式
综合分的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为专业满分的成绩,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如校考专业满分为300分,即文化折合成绩=文化成绩×(300/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所占比例,专业成绩所占比例,如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比例为6:4,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40%。
二、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我校风景园林、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等四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第十九条 凡填报我校专科(高职)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取得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资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区、市)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各省的规定执行,如考生所在省无相关规定的,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3:7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70%。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第二十条 录取时,严格按照成绩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到相同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的有关政策审核录取。
第八章 录取要求
第二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方向)身体条件要求为: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含演唱、演奏、作曲、录音)、舞蹈、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方向)要求身高男生≥170cm、女生≥158cm,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要求男女生比例为1:1。
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方向)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
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仔细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
第二十三条 本科演奏类专业招录的乐器种类:
一、音乐表演(演奏)管弦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中音号、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
二、音乐表演(演奏)键盘类:钢琴、手风琴。
三、音乐表演(演奏)民乐类:竹笛、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三弦、二胡、民族打击乐。
四、音乐表演(流行演奏):电吉它、古典吉它、电贝司、双排键电子琴、流行键盘、爵士鼓、萨克斯。
五、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奏):招收音乐表演演奏类考生,含音乐表演(管弦、键盘、流行演奏),其中键盘类招录乐器种类:钢琴、手风琴。
六、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
七、音乐学(文化管理):以上演奏类招录乐器种类均可报考。
以上一至四项各专业参加现场考试的按乐器种类录取,参加非现场考试(通过网络提交视频的)按省专业排名录取,各乐种招生计划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
第九章 入学及学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我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广西物价部门正式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简章》)。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外语教学仅提供英语语种。
第二十六条 本科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两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第二阶段在英国格林多大学(Glyndwr University)续读本科后两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格林多大学的学士学位。如已完成国内两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后两年课程的学习,后两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七条 本科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两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第二阶段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Western Oregon University)续读本科后两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西俄勒冈大学的学士学位。如已完成国内两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后两年课程的学习,后两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八条 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含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三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第二阶段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Western Oregon University)续读本科第四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西俄勒冈大学的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学生可向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符合条件者将被录取进入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如已完成国内三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第四年课程的学习,第四学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九条 考入我校就读的本、专科(高职)学生,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选拔,成绩优异者,经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专科(高职)毕业生可直接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或通过在专科(高职)学习期间选择“自考专本衔接”的学习形式获得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十一条 我校2020年各专业新生入学后的教学区域安排,将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查看。
第十章 奖、助、贷政策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缓交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资讯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任何以广西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有不符的,按照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 联系方式: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30022。招生办*:0771-5333126,5327082, 5317393(传真),监督举报*0771-5333130。
学校网站网址: / 。
招生资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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