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05日 08:04 | 金博宝188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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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院校,学院招收三年制和五年制考生,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专科、对口升学专科及五年一贯制和“3+2”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627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校长 裴忠泽
第十一条 学校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同泉路1081号 邮编:037049
网 址
电 话:0352-2186878 18735207007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招生部门负责人及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办学
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发展情况,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分专业招生计划。五年一贯制和“3+2”转段计划按照教育厅文件精神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山西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九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山西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一)面向全省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山西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平行志愿,依据考生高考分数高低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三)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四)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高考按照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二十二条 对口升学招生录取
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我校根据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录取控制线,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总成绩相同的,比较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五年一贯制和“3+2”专科招生录取
我校招收的初中毕业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生五年均在本校学习,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二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学校对完成前三年中专阶段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学籍注册并转入后二年高职阶段继续学习。学生在完成后二年高职段学业并成绩合格后,由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学历证书。按照相关办学协议,“3+2”专科后二年转段到我校的学生,准予学籍注册并转入后二年高职阶段继续学习。学生在完成后二年高职段学业并成绩合格后,由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我校各专业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第二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要统一体检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按国家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各专业学费、公寓费等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及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标准收取。学校公寓管理费600元/学年,参加高考和对口升学录取的学生学制三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小学语文教育,2600元/学年;小学数学教育,2600元/学年;小学英语教育,4000元/学年;学前教育,2600元/学年;现代教育技术,2600元/学年;小学教育,2600元/学年;体育教育,3000元/学年;音乐教育,5000元/学年;心理咨询,4000元/学年;中文4000元/学年;大数据技术4000元/学年;计算机应用技术4000元/学年。
第二十九条 奖助措施
(一)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二)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年补助最高4000元。
(三) 勤工助学:学校给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各种校内外的勤工助学机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2022年6月8日起实行。
2022年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039(国标), 湖南 省内招生代码4380。校址及办学地点为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4253号。专科学制三年,颁发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 证书 。
第二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学院成立以党委 书 记和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等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具体负责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市招生工作小组。各招生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
第七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由各省(市、区)教育招生 考试 委员会或相应机构组织录取。
第九条 学院按考生类别分代码(分类或分专业组)录取。
第十条 学院招收 新生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助产等医卫类专业建议有肢体残疾和行动障碍的考生慎重报考;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助产、健康管理、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等专业要求无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 计算机 网络技术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助产专业根据用人单位需求,一般只招女生,男生慎重选择;其它专业提出的具体标准以当年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备注说明为准。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2%以内。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按照 志愿 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志愿、档分和计划录取;按照湖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计划未满时可按志愿降分投档录取。对符合国家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有关加(降)分政策的加(降)分予以承认。
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优秀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接收服从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对于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档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并对年度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成绩突出者分层次给予奖励。学院现有奖学金主要分四类: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院综合奖学金及特设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生·年;院综合奖学金特等、甲等、乙等、丙等分别为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生·年;特设奖学金主要由合作办学单位及院外单位提供,额度由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一般每年度发放一次,如建才奖、益丰奖学金、康普奖学金等。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等助学金44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生·年;学院助学金分为两档:甲等2000元/生·年、乙等1000元/生·年。学院还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合理安排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学费 收取按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依据各专业培养成本不同,学费为3000—7800元/年〔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JAVA全栈开发方向)、软件技术(高级软件工程师方向)等专业7800元/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7500元/年;护理、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助产、健康管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等专业5460元/年;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及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专业4600元/年;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等专业3500元/年;现代农业技术、畜牧兽医、园林技术等专业3000元/年〕。书费按实支收取,公寓费依标准不同为800-1000元/年。
第十八条 学院2022年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或见学院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cdzyzsb@163.com
联系*:0736-7280516、7272151、7280760(传真)
邮政编码:415000
第二十条 监督及举报*:0736-7281575(纪检监察室)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2021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 工作 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 的招生原则,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扩招工作任务,根据《 黑龙江 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1〕43 号)和《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办学特点和专业特色,特制定本工作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高职扩招专项工作 。
第三条学校全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11。
第四条办学性质: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哈尔滨市*创办、黑龙江省*审批、国家教育部备案。
第五条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颁发 毕业 证书 的学校名称: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 书 。
第七条学院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 217 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 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 校招 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院招生 就业 工作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本次扩招专项工作的管 理工 作。
第十条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办法
第十一条学院 2021 年扩招计划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第十二条符合我省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考生报考办法及条件按照《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次扩招专项工作以各 二级 学院为招生工作主体,各学院以校企合作为平台,深度发掘资源,实施各专业的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测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测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
测试形式:网络远程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由我院组织网络远程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满分为200 分。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应往届 毕业生 参加我院组织的网络远程职业技能测试,按成绩录取。其中具有2021年 高考 成绩;具有2021年对口升学成绩;具有2021年单招 考试 成绩;具有高中毕业证(同等学力)或学历证明的考生,均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
2、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按我院网络远程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
录取方式:高职扩招实行分阶段录取,共分两个阶段。考生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2021年11月18日前,学院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和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录取:11月19日至11月25日,若学院尚有剩余计划,在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向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提出互认成绩入学申请,经考核(审核) 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学院对省内所有参加此次高职扩招院校的测试成绩予以互认。
录取原则:结合考生 志愿 ,按照“专业优先、 遵循分数” 的原则, 依据考生的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期间各专业计划允许调整: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录取时不设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2021年10月29日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学院扩招计划和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教学模式:
1、 教学实施学分制及弹性学制。
2、 课程体系:各专业根据专业结合人才培养目标, 创新实施教学改革,各专业结合专业实际, 设计构建以实训技能为主的课程体系。实践和创新 创业 课程比例,达到50%以上。
3、 采用“1+X” 证书制:各专业结合专业实际,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中有关“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的相关内容和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组织的通知和标准, 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设定多种类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能力。
第十八条 学费 :应、往届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文件执行。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国家资助,其他奖助等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7】37号)文件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 接受省教育主管部门及考生和家长的监督。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高职扩招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新生 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黑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第五章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招生联系*:0451—86662346、 86681627、 86636745。
传真:0451—86683403。
邮编:150081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 2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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