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金博宝188官网 > 高考教育 >高考招生 >正文

我是在读大专生,今年大二,请问要考厦门大学的自考本科金融系要考哪些科目,越细越好,请尽快告知,谢谢

更新:2024年01月08日 06:18 金博宝188官网

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我是在读大专生,今年大二,请问要考厦门大学的自考本科金融系要考哪些科目,越细越好,请尽快告知,谢谢,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我是在读大专生,今年大二,请问要考厦门大学的自考本科金融系要考哪些科目,越细越好,请尽快告知,谢谢

我是在读大专生,今年大二,请问要考厦门大学的自考本科金融系要考哪些科目,越细越好,请尽快告知,谢谢

1.专业代码:020106
2.学科门类:经济学经济学类

3.主考学校:厦门大学

4.学历层次和规格:

凡专科毕业后取得独立本科段所规定的12门课程和毕业论文合格成绩,学分累计在72学分以上,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凡全部课程考试和毕业论文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5.报考条件及说明

①金融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经济管理类非本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货币银行学(6)、财政学(4)、银行信贷管理学(6)。

③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基础会计学(5)、货币银行学(6)、财政学(4)、银行信贷管理学(6)。

④已通过原经济类计划中国际金融(4)课程的考生,在报考本专业时可顶替国际金融(6)课程。

⑤已通过原经济类计划中保险学原理(4)课程的考生,在报考本专业时可顶替保险学原理(5)课程,但应加考专科段的一门专业课。

6.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

序号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教材名称 编著者 出版社 版次
1 0004 *思想概论 2 *思想概论 罗正楷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2 0015 英语(二) 14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 高远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年版
3 0021 高等数学(二) 9 高等数学(二)第一、二分册 姚慕生唐国兴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4 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汪星明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5 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l
6 0053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5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郭丁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7 0054 管理学原理 6 管理学原理 杨文士李晓光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年版
8 0058 市场营销学 5 市场营销学 郭国庆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9 0067 财务管理学 6 财务管理学 王庆成 中国财经出版社 1999年版
10 0076 国际金融 6 国际金融 刘舒年 中国人大出版社 2000年版
1l 0077 金融市场学 5 金融市场学 周升业王广谦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4年版
12 0078 银行会计学 5 银行会计学 许明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13 0079 保险学原理 5 保险学原理 张拴林陈继儒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年版
14 8801 毕业论文 0
学分 72
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政治经济学原理 卫兴华顾学荣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8年版
加 0041 基础会计学 5 基础会计学 王俊生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年版

课 0060 财政学 4 财政学 赵春新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0年版

0066 货币银行学 6 货币银行学 王克华陈雨露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0073 银行信贷管理学 6 银行信贷管理学 吴慎之史建平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说明: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应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由主考院校公布。应考者任选一题,以一万字左右为限,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联系实际,层次清楚,字迹工整。毕业论文要求应考者独立完成,经审查答辩后,采用百分制评定成绩。

厦门大学经济学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

题主是否想询问“厦门大学经济学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有哪些”?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财政学等。根据查询厦门大学官网显示,截止到2023年7月8日,共有104个本科专业,经济学大类学生可以选择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财政学等9个专业。

2010年厦门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2010年厦门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赋与高校办学自*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慨况

第一条 厦门大学位于我国经济特区、“国际花园城市”——福建省厦门市,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 工程”和“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现有校本部和漳州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和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分管教学、考试中心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三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层次和计划

第五条 2010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共有62个本科专业类,涵盖85 个专业(含方向)分别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六条2010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计划为475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四章 招生模式

第七条 采用大部分院、系按专业类招生,少数院、系按专业招生的模式。各专业类的专业(方向)设置及分流情况请参阅《厦门大学2010 年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第五章 培养与管理模式

第八条 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按专业类进行培养。即一、二年级学生一般按照专业类学习通修课程,二、三年级通过选修方向性课程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方向。方向性课程的选定根据学生个人的特点,在学校的指导下进行。

第九条我校选择经济学、会计学、数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和海洋科学类6个优势学科专业,开设国际化试点班,进行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国际化试点班专业教学计划的主要核心课程(16门左右)采用英语教学。试点班为学生配备导师,鼓励优秀学生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和教师的科研。

第十条 除音乐系新生直接入住校本部外,其余的新生全部入住依山傍海,环境优美,拥有全国一流的教学和生活配套设施,管理和服务规范的漳州校区。经第一、二学年的学习和生活后,回到校本部继续修读学业。

第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我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招生要求

第十二条 除外语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国防生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机构组织的口试。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有关专业考试要求按照《厦门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艺术类学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除国防生外,各专业(类)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以上水平。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填报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以生源省份我校相应的招生计划数的105%左右调档(调档前根据生源情况,我校与各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商定具体调档比例),非平行填报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控制在生源省份我校相应的招生计划数110%-120% 以内。

(我:刘胜伟)
第十七条 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专业(类)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专业投档。

第十八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在各省出档的考生中,根据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专业(类)投档和录取,同时参考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5 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2 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1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 分。

第二十条 获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文艺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的录取规则分别按我校相应各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面向全国和单独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费收费标准

1 、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航空航天类除外)、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所属各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 元;

2 、医学院各专业、航空航天类每人每学年6760 元;

3 、软件学院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5460 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生每学分400 元,每学年约为40 学分;

4 、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9360 元。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1200 元(人/ 学年)。

第九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二十五条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主体。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由中国银行承办,全校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人数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每人每年贷款金额为6000元。

第二十六条国家奖学金

为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中央*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304人获得国家奖学金。

第二十七条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660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国家助学金

为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我校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2000多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九条学校设立的奖学金

1、优秀新生奖学金

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的新生,给予免交四年学费,并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第1—10名)、1.5万元(第11—20名)和1万元(第21—30名)的奖励。

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80分以上,且名列我校在其省份文或理科计划前5%的新生,给予2000元奖励。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不重复参评此项奖励。

2、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评定标准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覆盖面达学生人数的30%。设立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特殊才华的在校本科生。

3、校级奖学金

目前,我校共设立了以“嘉庚奖学金”、“本栋奖学金”和“亚南奖学金”为主的共32项校级奖学金,每年奖励人数约800人,奖励总金额达200多万元。除此之外,我校各院(系)还设立了数量众多的院(系)级奖学金。

第三十条勤工助学

学校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全校每年设立1000多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供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劳酬标准为每小时8元(每月不超过50小时)。

第三十一条 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困难补助。2009年,我校共拨出专款2000多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获得有效资助。

许多社会团体、人士专门为我校学生设立助学金,每年资助人数约1000人,总额约300万元。

第三十二条减免学费

我校根据国家政策减免部分学生的学费。

第十章 就业情况

第三十三条我校近三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2009届93.2%,2008届95.4%,2007届95.9%。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2009届毕业生就业主要单位性质流向依次为:各类企业、升学、金融单位、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其他教学单位等。就业主要地区流向依次为:厦门、福建(不含厦门)、深圳、广东(不含深圳)、江苏、上海、北京等省份(城市)。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我校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毕业生等学生为国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上述学生。

1 、报考我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在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中我校的出档线下40分以内择优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的学费、教材、伙食、住宿等补助,毕业后充实到西藏的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进藏服务期5年。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前须与西*事厅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2 、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我校当年有安排招生计划省份参加全国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成绩要求为不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出档线下80分。被录取的预科学生先在位于河南郑州市的黄河科技学院进行一年的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合格并结业者,我校将根据学生德、智、体情况及我校拟定的招生专业计划确定本科具体学习专业,转入我校进行本科阶段学习;不合格者退回生源地区。

第三十五条 我校国防生的报考条件、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国防奖学金的标准与发放、学生毕业后的工作分配去向及待遇等信息,请查阅《*国防生招生简章》或登录 查询,或咨询*驻厦门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咨询*:0592-2187802。

第三十六条 我校面向江苏省招生(含自主招生和文艺特长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对于另一门选测科目,我校原则上不做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专业安排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即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每得一个A + 折算成等级级差分2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我校确定的“专业级差”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必测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三十七条 我校面向福建省厦门市、漳州市招收走读生的志愿填报和录取要求请登录我校招办网页查阅,或向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查询。

第三十八条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欲了解我校招生资讯,可上网查阅或*咨询。网址: ,*:0592—2188888。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状态可登录上述网页查询。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我:刘胜伟)

以上就是金博宝188官网整理的我是在读大专生,今年大二,请问要考厦门大学的自考本科金融系要考哪些科目,越细越好,请尽快告知,谢谢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金博宝188官网。

与“我是在读大专生,今年大二,请问要考厦门大学的自考本科金融系要考哪些科目,越细越好,请尽快告知,谢谢”相关推荐

每周推荐




最新文章

热门高校 更多




联系我们 - 课程中心
  鲁ICP备18049789号-7

2020金博宝188官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Baidu
map